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约110km2,其中大部分区域已建设完成或者已出让,剩余面积约12.2km2(18304.3983亩)。主要分布在四个街道:塘汇街道、嘉北街道、城南街道和长水街道,每个街道的未出让土地面积见下表。
表1经开区未出让土地面积统计表
未出让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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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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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84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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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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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8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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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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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7.305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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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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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0.06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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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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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4.398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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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经开区未出让土地分布图(见图中有颜色的区块)
经开区未建设用地中超100米建筑共计40块,详见图2中的黑色圆点及图3中的红色圆点。
图2 未建设用地中超100米建筑共计40块
(在图中用黑色圆圈表示,高铁新城有32块)
图3高铁新城区块未建设用地中超100米建筑共计32块(在图中用红色圆圈表示)
根据《浙江省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技术大纲》(浙震发〔2019〕46号)的规定:
一级工作区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出让土地范围内超高层分布区域(地震钻孔数量不少于7个)
二级工作区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出让土地范围内,除一级工作区域外的范围,面积约12.2km2(18304.3983亩)(区划点不少于15个)
二、工作内容
依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T 17741-2005)、《浙江省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浙震发〔2019〕47号)、《浙江省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技术大纲》(浙震发〔2019〕46号)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分析;
2.工程地震条件评价;
3.地震动衰减关系分析;
4.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5.基岩地震动参数确定;
6.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7.浅层人工地震勘探、钻孔剪切波速测试及土动力学性能测试;
8.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报告及协助办理报审、批复(或核准)等各项工作。
三、成果提交
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一式6份,电子版报告1份),2020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25%费用,项目完成并通过评审后年内付清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