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通过所院协作模式,按照“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运作模式,将东营市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医疗卫生工作纳入社会医疗卫生工作体系。确定同级公立医院为首选的协作医院,由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护人员承担东营市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由政府购买社会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
(1)驻所日常值班:确保每天24小时有1名医生在所内值班,每天8:30-17:30期间1名护士值班。若监管医院监室关押需护士护理的押员时,由医院提供护士服务。
(2)日常巡诊:每日巡诊发药不少于2次,进行常见疾病筛查,对症治疗;对重点病号、单独关押人员按要求做到及时诊疗、发药。
(3)审查入所人员健康情况:对新收押入所人员的体检报告进行审核。配合医疗民警提出并拟写不适合收押人员的医疗建议。
(4)出所医疗保障:对需要出所到医院检查、诊断、住院的在押人员,由医院安排相对固定联系人负责协调,确保渠道畅通。
(5)疾病防疫和紧急卫生事件处置:定期对监所环境进行消毒,预防各种传染病疫情,协助市疾控中心进行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筛查,对各种紧急卫生事件进行处置,定期对在押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6)危重押员抢救:对危重押员进行前期紧急处置,必要时陪同赴医就诊,由医院安排接诊处置工作。
(7)在押人员体检:所内关押半年以上的在押人员,每季度需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腹部B超、心电图、胸透。看守所负责提供:体检场所,医疗器械及耗材,办公设备及耗材。医院负责提供:医技人员,医疗废物处理,检查结果出具等服务。
(8)协助医疗民警完成医疗资料的整理建档。
(9)按时参加看守所组织的会诊研判,并对所内内疑难病例提供会诊服务,提出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和建议。
(10)协助医疗民警管理、使用、维护监管医院功能用房、医疗设施。
2、服务要求:
(1)以确保在押人员生命安全为中心,根据看守所医疗卫生相关标准要求,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为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2)通过建立医疗工作的规范流程、责任制度、沟通联系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医院资源优势,不断提高驻所医疗卫生工作水平。
(3)成立xxx医院驻东营市看守所卫生所,派驻符合条件要求的所长和医护工作人员。应配备内科(心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外科、妇科及全科的5-6名医师、1-3名护士轮流值班。医疗人员半年左右轮换一次。
(4)建立看守所在押人员入院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入院及时检查、治疗。
(5)设置符合安全防护标准设施的监管病房2间。平常医院可用作正常普通病房,看守所若有押员需住院治疗时,该监管病房为看守所优先安排使用。
(6)卫生所医护人员自觉服从看守所管理和勤务安排,遵守看守所相关的规章制度。
注:服务内容及要求标准是采购人要求的最低标准,供应商可根据本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承诺高于以上服务标准具体标准及要求。
3、费用结算方式:
初定每三年为一个协作周期,看守所每年向院方支付购买医疗服务费用,每半年结付一次。其他日常在押人员到院方诊疗产生的费用另外单独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