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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二期)项目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科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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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23308 发布时间:2020-03-25 文档页数:91页 所需下载券:10
智能交通(二期)项目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科信大队)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   项目概况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对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二期)项目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定一家承包单位,本项目为226个智能信号控制系统服务类项目(清单见附件一),要求投标人对现有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进行维护。本项目最高限价1431000元/年,包括了少量必要的返厂维修费(因无备品备件更换需返厂维修),最高不超过1.8万元。

 

二   项目范围

(一)、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行维护的内容:

1、226个清单内智能信号控制对应路口的前端设备巡查、保养、维护与故障排除;

2、清单内智能信号控制对应路口的控制系统后台设备的巡查、维护与故障排除;

3、根据支队对交通组织的要求编写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相位运行软件(不含信号调优项目所需的调整);

4、对有特殊任务路线的设备进行重点巡查和保障;

5、返修件管理;

6、设备维修管理;

7、建立设备巡查和保养记录台账;

8、系统软件更新;

9、运维期内智能交通(二期)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所有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维护维修要求

1、 226个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信号控制路口前端设备巡查、保养、维护与故障排除

1.1 每月要确保设备月平均在线率为100%,故障响应率为100%,故障修复率月考核为100%(剔除第三方因素和故障抢修引起的设备不在线,不在线情况由辖区大队认定)

1.2由于信号系统的特殊性,要求从事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行维护人员,遵守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

1.3 做好安全作业的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教育、配备安全作业工器具;

1.4 根据现场情况对226个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信号路口设备、机箱等设备进行巡查,确保设备完整并正常运行,每月至少一次。

1.5 根据现场情况对226个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路口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摆放整齐、线缆布放有序、无明显灰尘,每月至少一次;

1.6 服务期内,提供24小时*7天运维保障。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并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查明故障原因,普通故障在2小时内排除;特殊故障在6小时内进行排除,由第三方因素引起的故障6小时内无法排除的,须在运维平台上报备并设置转为第三方原因未修复同时上传现场维护照片,故障排除后应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并上传运维管理平台;

1.7 因市电或信号灯灯具、线缆等暂时无法修复的故障及时上报运维管理平台进行备案,并配合其它单位排除故障,恢复路口正常运行;

2、 “清单内智能信号控制对应路口的智能信号控制系统”后台设备的巡查、维护与故障排除

2.1每日检查“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服务器、交换机、光端机、空调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如实填写相关记录,上传巡查图片至运维管理平台;

2.2 保障“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每天对信号控制系统后台软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2.3做好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楼22楼东信号控制系统机房门禁控制和人员进出记录,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做好机房卫生工作;

2.4做好机房精密空调保养维护,每天查看精密空调运行情况,做到机房恒温、恒湿,保障机房设备的运行环境;

2.5 做好机房配电柜,每天检查配电柜、动环监控运行情况,确保机房设备供电正常。

3、根据支队对交通组织的要求编写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路口相位运行软件(不含信号调优项目所需的调整)

3.1按支队对交通组织的要求,及时修改路口软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汇总;

3.2通过后台软件查看重要路段协调控制运行情况,提供相关数据,供支队分析研判;

  • 对特勤路线的设备进行重点巡查和保障

在特勤任务期间对系统运维保障制定预案、对特勤路线设备进行重点巡查、安排技术人员在指定路口守点,保障沿线清单内对应路口信号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5、返修件管理;

合同期内,做好返修件管理及返修工作,及时寄送返修,对返修件进行功能测试,做好相关记录每月汇总,产生的相关返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6、设备维修: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测试,对需返厂维修的设备、板卡等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向支队报备同意后方可维修。

7、做好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设备台账管理及所有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

在清单内对应路口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运维期间,必须做好设备的台账管理,设备有变动要及时更新,同时建立完善的设备故障台账;服务期内,做好所有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拒不承担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后果的,呈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8、系统软件更新

根据厂商提供漏洞补丁程序更新系统软件,不包括系统的扩容升级。

9、本次项目为运行维护服务,在服务期间,投标人不能因设备更换影响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三   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项目实施中,投标人必须做到:

1、提供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班子进行全过程的实施工作。

2、提供完整的系统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3、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进度说明书。

4、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5、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管理。

6、项目实施中要引入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

7、投标人需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维护人员和维护车辆,项目维护维修人员和维护车辆组成(至少5人具有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厂商颁发的技术资格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7.1项目负责人1人

7.2项目技术主管1人

7.3项目技术工程师3人

7.4项目技术员8人

7.5维护工程车2台

8、服务期间,投标人所提供的维护人员和维护车辆须服从采购人的调配。

四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运维包干工程,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实行包工包料(不含备品备件费),附件二《长沙市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维护设备清单》所列配件外,其余配件需由中标单位免费更换。

2、由于城市道路建设及采购人交通管理需要等原因,需要对前端设备进行移机(移机是指移动设备、采集设备和机箱)和因道路改扩建、路口渠化变更、市政建设及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等需进行施工恢复,由中标人实施,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实施到位,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金额,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季结算,付款时间为结算当季的次月十个工作日之内。

3、由采购人科信大队牵头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季做一次验收报告。

4、所属采购人辖区勤务大队负责相对应的考核工作内容。

五   考核标准

见附件《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信号控制系统运行保障及维护维修月考核评分标准》

六   其他要求及说明

1. 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按《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信号控制系统运行保障及维护维修月考核评分标准》要求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

2.2.1乙方中标价为年度总承包价(但不包括限额1.8万元返厂维修费),中标价÷12个月=乙方每月的承包费用。采购人每月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信号控制系统运行保障及维护维修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考核,中标方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综合考核结果及得分,支队支付给中标方的结算金额按以下条款执行:三个月的平均考核得分,98分(含)以上的评为优秀,支付全款;80分(含)-98分评为良好,按考核分值计算百分比支付(如80.99分,按80.99%支付);考核低于80分评为差,不予支付,在月平均考核中未达70分的或连续两次低于80分的,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赔偿损失。

2.2.2返厂维修费根据实际发生数签证后一年一结,与当年度第四季度运维费一同结算,每年不得超出限额1.8万元,全年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合同价。

2.3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 本项目为设备维护维修项目,不包括备品备件费用。

4.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    服务期间,投标人人员和车辆发生意外的,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为保障项目实施和系统运行,采购人按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无偿提供工作用房给中标方使用。
  3.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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