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农村重点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期)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预算:1500000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湘潭市农村重点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期)编制服务项目
3.2项目范围:湘潭涟水、涓水流域两岸农村地区支流水系及毛细管网涉及重点区域
3.3项目概况:湘潭涟水河、涓水河水域是湘潭市辖区内重点水系,涉及湘潭湘乡市、湘潭县、雨湖区等多个行政区,根据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涟水、涓水流域的农村水环境质量以及人居环境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本项目需要以湘潭涟水、涓水河流域两岸农村地区支流、排污口等水系为重点,依托水系及水系毛细管网追根溯源,对农村水污染进行调研分析,研究制定《湘潭市农村重点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期)》
3.4 项目目标:本项目实施后,能明确治理项目的路线图、进度表,建立农村重点污水治理项目库,形成涟水、涓水两岸支流水系及毛细管网水污染治理项目总体规划图。同时能作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对下指导项目建设管理的依据。
3.5规划工作内容:
本项目分为六个阶段
序号 |
阶段 |
关键任务 |
1 |
基础资料收集 |
收集各级各部门与农村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料 |
2 |
摸底调查 |
调查水系现状,以及周边5至10公里范围内各村镇水污染治理现状 |
3 |
实地考察 |
将流域范围内乡镇所有向河中排污的管口全部调查清楚,在地图上标注经纬度,并采集水样进行分析检测。整理检测数据。 |
4 |
监测、数据分析及规划编制 |
数据分析、确定项目库,编制规划初稿,建立排放标准、规范 |
5 |
论证阶段 |
组织专家论证会,收集并整理意见,补充完善规划初稿,形成评审稿 |
6 |
规划评审阶段 |
组织部分省市政府环境治理专家评审,项目验收 |
形成《湘潭市农村重点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期)》
该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摸清流域内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治理规划以水环境质量为中心,建立污水治理项目库。能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的治理流域范围内各地方水污染。
2.绘制涟水、涓水调查区域治理路线规划图。具有环境治理前瞻性,有利指导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提高水环境治理效率。
中标人应组成项目组,设置项目经理、调研小组组长及组员、规划编制小组组长及组员。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调研考察小组负责项目的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工作,规划小组负责规划的设计和编写工作。
要求提供《湘潭市农村重点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期)编制》项目组为21人及以上,
(1)项目经理:1人
(2)调研小组:组长2人,组员10人
(3)规划编制小组:组长2人,组员6人
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六、保密要求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规划以外的项目,中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七、服务响应要求
1.服务响应时间:中标方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
八、版权问题及法律
1、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规划概念方案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与中标方共有,所有投标文件在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或未中标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2、规划成果中的所有内容均由中标方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设计活动的资格,所有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九、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本章节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