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二、 采购项目预算:618万元,超过此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概况
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对湖南省471家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开展釆样调查,其中包括湘潭市境内的39家高关注度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根据采样调查结果,湘潭市境内高关注度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内,有31家地块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情况。上述已查明的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中,部分为无主地块或污染责任主体已无经济能力承担地块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后续的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加快推进《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等政策的实施,为确保湘潭市境内用地安全及促进土地的再利用开发,通过对湘潭市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发现的污染地块和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建设用地进行走访调查,从中筛选出一批亟需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无主地块或污染责任主体已无经济能力承担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地块,共计12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调查成果将为地块后续的监督管理和开发利用提供必要的基础依据。
本项目将对湘潭市12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拟开展调查的12处地块分别是:湘潭市境内湘乡市龙洞镇韶龙制革厂地块、湘乡市海利制革有限公司地块、湘乡市金兔纺织有限公司地块、湘乡市国强制革服装有限公司地块、湖南省湘乡市华盛皮革有限公司地块、湖南红东方制革有限公司地块、湘乡市制革有限公司地块、湖南省湘乡市英达制革有限公司地块、湖南鑫丽锑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湘乡市泰琳制革有限公司地块、湘乡诺立新科材料有限公司地块、湘潭市合力焦化有限公司地块。
通过对湘潭市12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开展系统调查,得到地块内特征污染因子在土壤与地下水中的污染分布状况。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按相关导则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地块,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获得本地块的修复目标值和需修复的区域,为后续的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的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提供依据。
四、服务范围
4.1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地块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4.2 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4.3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4 基于本项目12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资料,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的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规范要求,开展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五、服务内容
5.1 投标人依照规范自行负责地勘、污染物检测分析以及编制地块调查报告。
5.2 投标人自行负责实地勘察与资料收集以及编制地块风险评估报告。本项目地块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确定地块未来用地的环境风险,提出地块修复目标、修复范围和修复工程量。
5.3 编制的地块调查报告科学、合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后续场地风险评估提供支撑依据。
5.4 编制的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应科学、合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事务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后续实施方案或风险管控方案提供依据。
六、服务技术要求
6.1地勘、检测分析科学合理、真实可信,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污染物分析。
6.2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等技术导则、标准要求编制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
6.3 应开展对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流转、分析测试、质量控制到数据报送等工作;同时,每个场地单独编制采样布点方案,技术人员提前与当地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人员联系,掌握点位周边情况,确保现场采样点位准确,采样过程规范;并对采集的样品及时标记装运,严防破损、沾污或混淆,确保第一时间将样品送至实验室。
6.4 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采样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报告编制等环节,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内部质量控制人员和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七、服务期限及地点
7.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日内完成,编制的地块调查报告通过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评审,编制的地块风险评估报告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事务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
7.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成果要求
8.1 包括地勘资料、检测分析报告、调查报告。对该项目中所涉及的每个地块,中标人需针对每个地块单独编制调查报告。
8.2对该项目中按相关导则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地块,中标人需针对每个地块单独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对于暂不开发利用且需开展风险管控的地块,每个地块单独提出风险管控意见或方案。
九、响应时间:7×24h随时应答,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响应时间最长不超过4小时。
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十一、其他要求及说明
11.1中标人应将整套完整的成果交付给采购人,在交付使用后,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的义务。
11.2本项目采用费用总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工资,设备及材料、培训、税收、人员保险、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3投标人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