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谈判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对谈判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在2019年财政重点支出中选择部分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以提高对财政重点支出考核的规范性。 庐江县财政局在2019年的财政支出项目中选取26项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同时选取1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分为4个项目,具体每个项目情况为:
二、服务需求 购买第三方中介机构政府服务,通过第三方客观、公正评价,取得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上述评价对象的绩效评价报告。第三方机构在评价前要依据每个项目的属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 )制定评价指标及方案,报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依据进行绩效评价。关于质量要求,每个第三方机构必须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指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伪性进行核实,需要实地查看的,须按照评价指标要求现场实地查看项目点,报告中需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每个项目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分,以获取最终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报告需按照庐江县财政局提供的样板格式出具。 四、报价要求 1、服务项目一预算单价3.8万元、服务项目二预算单价3.9万元、服务项目三预算单价3.9万元、服务项目四预算单价3.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各项目预算单价。 2、投标人应到项目所在地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便于报价。 3、本项目报投标单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资料收集、报告文本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全过程所有工作费用,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价一次性包死,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五、其他要求 1、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一系列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2、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价,不得根据评价人员个人主观臆断作出判断,尊重客观事实。 3、绩效评价结束后,承担绩效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供绩效评价报告,并将每个项目评价得分提供给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4、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后,县财政局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同时组织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评价报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符合要求的支付下剩10%,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完成后支付余款。 5、各中标人最终合同价为其所承担单个项目的最终投标单价。
6、本项目采用多投单中方式确定各包中标供应商,即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四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时按“第1包→第2包”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第1包的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在通过第2包评审的前提下,视为第2包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但不参与第2包的中标候选排名,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