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清单
采购编号:SXZC-FDY20007
预算价:70万元
服务内容与项目要求:
一、主要内容:
1.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濉溪县发改委提供所需相关材料,委托咨询公司编写《濉溪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评估报告》(文本)。
2.评估对象为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濉溪县重点采煤沉陷区项目。
3.要求对组织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出台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准确填写试点实施情况表,全面掌握濉溪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工作实际进展情况。
4.详细梳理濉溪县采煤沉陷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总结提炼主要经验和典型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以及政策措施建议。
5.总结本县试点进展情况,分析成效和不足,研究提出 “十四五”时期推动本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设想、工作安排和政策建议。
二、时效要求:
1.自签订委托合同后当日起开始编制工作,应于一周内完成咨询报告初稿。
2.濉溪县发改委经过对初稿进行审核后提出需要修改内容和要求,咨询公司在初稿的基础上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于7日内,完成最终的评估报告文本。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咨询报酬总额费用包含了应缴纳的税款以及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2.咨询报酬由甲方分2次支付给乙方,完成初稿后支付合同额的50%;材料全部交付完成后支付剩余50%,于交付后7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