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规划方案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综合利用概念性规划
(二)工作范围
本项目涉及淮南市全域范围,按照省 325 地质调查队 2020 年 10 月份分矿井详细调查,全市共 17 个采煤沉陷区,沉陷区面积 41.94 万亩(279.6 平方公里)。
(三)编制背景
谋划实施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综合利用概念性规划是淮南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做好“十四五”开局起步工作,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等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淮南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强与区域内城市之间合作,推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也将为淮南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战略红利。
科学做好项目谋划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优化塌陷区使用功能、提升生态环境、控制风貌,特编制《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综合利用概念性规划》。
(四)编制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兼顾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2)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城市将于、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进行规划。
(3)承上启下原则。
注意发挥本规划在指导规划区建设的承上启下作用。规划既要解决与上一层次规划的承接关系,与周边地区规划的衔接关系,又要着重解决规划区现状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发挥对规划区下一层次的指导作用。
(4)前瞻性原则。
考虑城市发展方向,布局顺应良性城镇格局变化的廊道系统。
(5)多规衔接原则。
应该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协调。
(五)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
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4 修订)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4 修正)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⑧《淮南市国土空间规划》
⑨《防洪标准》(GB50201-2014)
⑩《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 年)》
⑪《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⑫《淮南市西部采煤塌陷区治理规划》
⑬其他相关规范、规划文本以及政策文件。
(六)规划重点
本规划方案重点包含三部分内容,即生态修复专题、土地复垦专题和综合利用专题。
(1)生态修复专题。对沉陷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保育、修复及保护性开发,恢复绿地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连续性,丰富水生环境,改善水质,营造生物多样性,构建完善的生物群落,并根据不同类型及特色进行风貌控制。
(2)土地复垦专题。对沉陷区土地质量及功能进行优化,沉陷区土地除复垦为耕地、林地、园地和草地外,其他复垦用途主要包括渔业(含养殖业)、人工水域与公园、建设用地等。
(3)综合利用专题。对沉陷区及其周边用地进行整合优化,联系内外优化业态,进行产业布局提升。
(七)规划编制要求
本次规划方案主要内容是进行片区的规划研究。规划编制单位的主要工作:在全面尽调、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淮南市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综合利用概念性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①现状研究与案例分析。结合各沉陷区地质、水文等综合条件进行分类分级,确定建设适宜性等级划分,联系各类型周边用地与经济主导产业对各片区进行功能定位。对类似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从生态优化、土地调整、综合利用等方面对本项目提出可参考的建议。
②生态修复。针对规划区各个片区具体情况,制定生态修复策略及措施,对湿地、农田、建成区等各类区域进行风貌控制,提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方案。
恢复沉陷区绿地生态功能,为城市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保护水系廊道网络,提高生态系统连续性,丰富水生环境;梳理现有植被,建立生态林地、生态湿地、景观绿地系统, 营造生境多样性;并根据沉陷区的具体情况,经科学分析适当引入物种,构建完善的生物群落,在此基础上,建立游赏、科研、服务设施系统等。
针对淮南市各采煤沉陷区的类型及特色,对生态湿地、农林空间、建成区等各类区域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多种特色风貌段,并提出各段落的风貌控制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方案。
③土地复垦。因地制宜,积水区域保留水面,集中开挖水库、蓄水池、鱼塘或人工湖等,采用挖掘垫浅和填充等工艺综合实施塌陷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治理。非积水区域对沉陷区土地质量及功能进行优化,沉陷区土地除复垦为耕地、林地、园地和草地外,其他复垦用途主要包括渔业(含养殖业)、人工水域与公园、建设用地等。
④综合利用。在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的基础上适当引入绿色休闲功能,为旅游开发、休闲宜居提供基础。
(八)深度要求
1)设计标准及要求
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设计深度及内容要求
提交的方案、图纸、文件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
①投标阶段设计深度
投标阶段应包含规划方向与思路、主要技术路线、典型模式等。
②初步成果阶段设计深度
初步成果阶段应包含规划范围内规划专题分析、规划方案总体布局、典型模式、重点项目梳理及意向;
③专家评审稿阶段设计深度
通过初步成果汇报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设计师对双方明确的修改意见进行深化与完善,优化布局,细化重点项目的规模,列出行动计划。
④最终设计成果阶段设计深度
通过规划专家评审稿汇报与专家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设计师对明确的修改意见进行深化与完善,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编制规划成果稿;
(九)成果要求
1)各阶段格式要求。
①初步成果汇报。提供 A3 或 A4 简本 5 份;
②专家评审成果。提供 A3 或 A4 文本 8 份;
③最终设计成果。根据专家或政府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 A3 或 A4 文本 10 套(电子版为 PDF/PPT 格式)。
2)成果内容要求
成果要求图文并茂,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所涉图片包括区域位置图、用地现状图、现有资源分析图、空间结构规划图、功能布局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以及其他等反映设计内容的图纸。
3)进度要求
规划方案编制时间总长 90 日历日。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内提交初步成果,完成初步成果汇报;
第二阶段:初步成果确认修改意见后 30 日历日内,提交专家评审成果;
第三阶段:收到专家评审意见 30 日历日内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二 其他要求
(一)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初步成果文件交付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5%;
3、专家评审/审批通过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5%;
4、最终成果交付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二)成果文件提交要求
成果提交界定:规划编制单位形成初期成果向政府及各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初稿后,形成正式成果(包括:纸质、电子版)并向甲方移交,甲方无意见则视为正式成果提交。
规划编制单位提交各个成果稿自提交之日起一年内,业主单位如不组织成果验收,视为验收通过,业主方需按照上述支付方式支付规划设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