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品目1:2019年莆田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乒乓球、网球、趣味定向、象棋、围棋、自行车、广场舞、登山项目
内容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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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组织与实施 |
(1)赛事设 计:登山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200人,广场舞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2支队伍,乒乓球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60人,趣味定向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200人,网球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50人,围棋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00人,象棋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2支队伍,自行车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00人,自行车、登山项目举办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其余每个项目举办时间不少于1天,根据成绩设置奖励 (2)负责发动组织群众参加比赛和接受报名工作 (3)制定项目比赛竞赛规则 (4)竞赛团队与裁判队伍的组建,有资质的裁判员,裁判团队不少于15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不少于5人,乒乓球、网球、象棋、围棋等项目需要二级及以上裁判,趣味定向、自行车、广场舞、登山等项目需要体育专业人士担任裁判的项目。 (5)竞赛日程编排 (6)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秩序册、成绩册 (7)落实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 (8)负责制定赛事安保方案及赛事安保工作和医护工作; (9)制作赛事奖牌、奖状、竞赛用品、用水等,做好赛事后勤保障 (10)赛场背景图、宣传横幅、标语定制与布置 (11)举办比赛前15天上报赛事组织实施方案由市体育局批准; (12)比赛场地由执行单位提供,比赛将举行开幕仪式及颁奖仪式,提供音响设备、背景、宣传资料等 (13)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14)负责赛事工作人员、裁判员的饮食等安排事宜 ★(15)颁奖仪式(奖金、奖品发放)组织与实施(发放金额不少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 (16)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发放。 |
具体事宜须在莆田市体育局监督、指导、协调下进行 |
项目 类别 |
8个项目:乒乓球、网球、趣味定向、象棋、围棋、自行车、广场舞、登山项目 |
品目2:2019年莆田市全民健身运动会飞镖、投篮、体育舞蹈、游泳、拔河、水上皮划艇、健步行、跆拳道项目
内容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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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组织与实施 |
(1)赛事设 计:拔河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2支队伍,飞镖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2支队伍,健步行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300人,水上皮划艇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60人,跆拳道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60人,体育舞蹈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6支队伍,投篮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2支队伍,游泳项目参赛队伍不少于100人,水上皮划艇、健步行项目举办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其余每个项目举办时间不少于1天,根据成绩设置奖励 (2)负责发动组织群众参加比赛和接受报名工作 (3)制定项目比赛竞赛规则 (4)竞赛团队与裁判队伍的组建,有资质的裁判员,裁判团队不少于15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不少于5人,体育舞蹈、游泳、跆拳道等项目需要二级及以上裁判,飞镖、投篮、拔河、水上皮划艇、健步行等项目需要体育专业人士担任裁判。 (5)竞赛日程编排 (6)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秩序册、成绩册 (7)落实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 (8)负责制定赛事安保方案及赛事安保工作和急救车辆及医生 (9)制作赛事奖牌、奖状、竞赛用品、用水等,做好赛事后勤保障。 (10)赛场背景图、宣传横幅、标语定制与布置 (11)举办比赛前15天上报赛事组织实施方案由市体育局批准; (12)比赛场地由执行单位提供,比赛将举行开幕仪式及颁奖仪式,提供音响设备、背景、宣传资料等 (13)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14)负责赛事工作人员、裁判员的饮食等安排事宜 ★(15)颁奖仪式(奖金、奖品发放)组织与实施(发放金额不少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 (16)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发放。 |
具体事宜须在莆田市体育局监督、指导、协调下进行 |
项目 类别 |
8个项目:飞镖、投篮、体育舞蹈、游泳、拔河、水上皮划艇、健步行、跆拳道 |
2019年莆田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完成任务情况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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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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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方单位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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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赛事活动评估要素 |
需提供材料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考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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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赛事规模 |
1.1参赛人数(队数) |
*项目参赛人(队)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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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报名人(队)数统计表(人(队)数需与秩序册参赛名单一致) |
(1)项目参赛人(队)数达到规定要求得6分; (2)项目参赛人(队)数超过规定要求人(队)数的20%得8分; (3)项目参赛人(队)数超过规定要求人(队)数的50%得10分; (4)项目参赛人(队)数低于规定要求20%以内得3分; (5)项目参赛人(队)数低于规定要求20%及以上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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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时间设置 |
*项目举办时间达到规定的要求 |
(1)根据竞赛规程及赛事实际举办时间为依据 |
(1)项目举办时间达到规定的要求得5分; (2)项目举办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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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赛水平 |
2.1 竞赛组织与实施 |
*竞赛规程、竞赛日程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秩序册、成绩册编印符合竞赛要求 是否有序组织赛事实施 *场地氛围布置情况 |
(1)赛事秩序册、成绩册 (2)现场赛事组织实施情况 (3)场地布置实际情况、场地布置图片 |
(1)根据提供的竞赛规程、竞赛日程进行评分,此项封顶8分; (2)根据提供的秩序册、成绩册进行评分,此项封顶8分; (3)根据赛事活动现场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评分,此项封顶8分; (4)根据赛事活动现场场地氛围布置情况进行评分,此项封顶6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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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安保、医疗保障 |
*配备安保人员并向公安部门报备 *配备专业医务人员 *现场未出现意外情况 |
(1)提交活动安全报备手续及现场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名录和图片 |
(1)按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并向公安部门报备得5分; (2)按照规定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得5分; (3)现场如出现意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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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裁判队伍水平 |
*裁判员队伍拥有国家级裁判员 *裁判员队伍拥有一级裁判员 *裁判员队伍拥有二级裁判员 |
(1)根据秩序册中裁判员名单提供相应裁判员等级证书等材料 |
(1)国家级裁判一名得3分 (2)一级裁判员一名得1分 (3)二级裁判员一名得0.5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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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工作团队 |
*工作人员(不得由裁判员兼任)有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工作人员(不得由裁判员兼任)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工作人员(不得由裁判员兼任)有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
(1)根据秩序册中工作人员名单提供相应人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等材料 |
(1)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名得2分 (2)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名得1分 (3)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名得0.5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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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赛后投诉情况 |
*赛事结束后,根据投诉情况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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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事结束后10天内,市体育局未接到投诉得5分; (2)赛事结束后10天内,市体育局如接到投诉则不得分。(为防止出现意外恶意投诉行为,投诉事项合理性需经市体育局审核确认)。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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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赛事影响力 |
3.1媒体宣传报道 |
*媒体对赛事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
(1)媒体相关宣传报道图片及视频素材 |
(1)市 级及以上媒体5篇以上报道得 10分; (2)市 级及以上媒体3-4篇报道得7分; (3)市 级及以上媒体1-2篇报道得2分; (4)无报道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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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社会赞助情况 |
*社会赞助赛事活动情况 |
(1)提供本次赛事活动赞助企业合同、协议、转账记录等佐证材料 |
(1)本次赛事活动赞助5万元 以上10分; (2)本次赛事活动赞助2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得7分; (3)本次赛事活动赞助1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得5分; (4)本次赛事社会赞助2千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得3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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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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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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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方单位签字确认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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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体育局签字确认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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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市体育局将根据赛事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和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剩余经费拨付依据。考核得分65分以下(不含65分)为不合格,市体育局将不予拨付剩余经费,并列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承办单位黑名单。 考核得分65分以上(含65分)为合格,市体育局将拨付剩余经费。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业主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运动会结束止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赛事启动前10个工作日支付50 %,并提供等额发票 |
2 |
50 |
赛事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0 %,并提供等额发票。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