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项目说明 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规格要求
根据《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甘教厅〔2012〕90 号)以及省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对 2019-2020 学年学校食堂所需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供应商资格准入采购项目,项目预算:605.00 万元。
二、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 鉴于学生营养餐食品的特殊性,为保证食品保质、保鲜,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正规批复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要求,货物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并拥有“SC”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保质期等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要求。
2、保质期:为保证食品达到保质保鲜的要求,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的时间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以生产日期为准)生产的货物。
3、抽检:麦积区教育局随时组织食药监、卫生、防疫、质检等部门进行随机抽检, 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留存抽样检查单。若发现食物有质量问题,立即停止供货, 并追溯源头,进行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一切责任。
4、配送要求
- 配送车辆:供应商的配送车辆应符合防晒、防雨、恒温等有关技术要求,且配备车载记录仪,确保货物保质、保鲜、安全和就近配送。
- 送货: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轮番送货,具体数量由招标人合理分配,送货周期不大于 5天。
5、验收 :
-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学校(学区)专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数量、出厂日期、检测报告。按合格数量进行签收,并填写由甲方出具的统一收货单据,该凭证将作为结算时的原始单据。
- 签收单采用三联单,项目学校、供应商、麦积区教育局各存一份备查。
6、付款方法:每季度由供应商持签收单,到实施学校汇总并上报麦积区教育局核实后, 方可出具发票进行结算。
7、供货周期:2019-2020 学年
8、其它:
- 若因货物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 若发生食品突发或中毒事件的,需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中标人主管领导必须要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中标人要组织做好各级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并有计划的向学校提供防鼠夹、灭火器、食品盛放框架等设施。
- 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 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技术监督或法定检验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并在 4小时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