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7]1272号〉,本次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核心区“地籍和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涉及28.9平方公里。核心区城镇、村庄、工矿用地总面积约10.3平方公里,预估宗地数16185宗,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面积预估1859000平方米。
1、主要工作内容
(1)控制点布设:根据测区实际现状,在项目范围内布设D、E级控制点及一、二级导线点和图根点。
(2)核心区城镇、村庄、工矿用地地籍测绘及图件编绘: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要素测量、房屋及附属设施测量、主要地形要素测量和界址点测量。根据测绘成果及调查成果,编制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图,并存档入库。
(3)城镇地籍与不动产权属调查对国有建设用地以宗地为单位,查清宗地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等土地状况。查清房屋权利人、坐落、项目名称、房屋性质、构(建)筑物类型、共有情况、用途、规划用途、幢号、总套数、总层数、所在层次、建筑 结构、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针对宗地内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还应查清其权利人、建(构)筑物名称、建(构)筑物数量或者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等调查资料。对权源材料进一步完善,实现用地和房屋管理的真正同步,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等提供依据。
(4)农村地籍与不动产权属调查对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权属界线、权属性质、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调查,同步调查房屋产权人、层数、建筑结构、房屋用途(批准/实际用途)、房屋面积(批准/实际面积)、产权来源、四至墙界、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调查资料。为农房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依据。
(5)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数据整理与处理、数据入库、数据库质检、数据汇总等内容。
(6)各种成果整理(表册、测量、文字、图件、统计)
2、主要技术指标与规格
(1)测绘基准:
坐标系统:平面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地籍图采用比例尺:1:500
(3)地籍图分幅与编号
1:500比例尺的地籍图,采用正方形分幅(50cm × 50cm)。图幅编号按照图幅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用短横线连接。
(4)精度指标
1)解析界址点精度:界址点包括实际用地界线拐点、实际用地界线上的房角点、权属界线上的拐点和房角点。界址点相对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为±5cm。
3)房角点精度:房角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10cm。
四、技术依据
(1) 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 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 TD/T1OOl-2012《地籍调查规程》;
(4) TD/T1008-2007《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5) TD/TlOlG-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6) TD/TlOlS-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7) 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
(8) CJJ/T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范》;
(9) GB/T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10) GB/T20257.1-201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11) 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2) 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3) 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1单元 房产测量规定;
(14) GB/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 第2单元 房产图图式;
(15)《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
(1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
(1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试行)》 (2014) ;
(四)成果提交要求
1.文字成果
2.控制测量成果
3.权籍调查成果内容
4.测量成果
5.数据库成果
地籍和不动产权籍调查图属一体化数据库,包括界址点、界址线、宗地、楼幢。每一类要素按照成果数据、测绘数据、原始数据分层表示。
四、售后服务及工期要求:
1.服务质保期要求:一年。
2.自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测绘调查,形成相关图件、表格资料;
3.售后服务:一年服务期限内如对数据存在疑问时,成交人应安排技术人员及时回复相关问题,要求2小时内响应。
4.外业成果验收后,数据库成功导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并组织相关验收。
五、其他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成交人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以上为本项目最低服务要求,响应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各响应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