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说明
为进一步抓好南瑞街道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市容乱象、大气污染等方面劝导、巡查、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服务范围
1、南瑞湖周边及中心大道(利民路-红花山路);
2、马仁山路(仓津路-弋江南路);
3、红花山路(仓津路-西干路);
4、西干路(西干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南北延伸50米处);
5、元塘路(元塘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南北延伸100米包含南瑞小学门口);
6、万豪路;
7、南关路(原漳河路)南瑞段;
8、月河菜场外围及月河内街;
9、江南春城菜场外围,江南春城南门左右两侧;
10、南塘湖路南瑞段,七局二公司小区南门左右50米。(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
1、整治清理外包区域内非机动车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2、整治劝导外包区域内流动摊贩经营现象;
3、整治劝导外包区域内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4、整治巡查全南瑞境内经营餐饮店铺油烟排放达标及净化器日常清洗以及露天焊接等 现象;
5、整治巡查全南瑞区域内偷倒焚烧垃圾现象。
三、招标要求
1、人员要求:(1)中标单位配备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45周岁(含)以下不得少于5人,46周岁-55周岁(含)不得少于8人。其他男性不得超过6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优先。(2)经过严格培训、能熟练掌握智能化设备系统(环保油烟检测、数字化抄告等),由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3)中标单位的管理人员需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有效配合市容执法员进行现场管控和有效疏导。
2、技术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备机动车辆有效积极配合市容部门进行执法,并且利用手机录音和拍照,掌握证据,有效规避风险和责任。
3、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人员每日上班进行打卡报备,建立“每日巡查日志”记录制度,将每日发生事件有效记录在案,进行汇总和上报。
(2)中标单位人员必须实施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日常巡逻制度,交接班时认真交接“工作日志”,介绍当班发生情况。日常巡逻必须按照制定好的路线和规定巡逻时间认真细致执行。
(3)中标单位建立有效的“应急突发事件管控方案”。管理人员要结合芜湖市四季情况和可能出现突发事件情况,制定有效预案,防范于未然。
四、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原则上为6:00-22:00。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工作任务的要求,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度调整。
五、服务期: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投标报价不得变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期内,不满足招标要求或给业主单位带来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合同。
五、考核办法及细则
街道对中标单位管理服务内容进行考核:
1、市、区月度测评成绩为考核依据对通报问题进行扣分考核;
2、街道每月开展的“主任上路”发现问题进行扣分考核;
3、日常街道城管办、中队、社区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扣分考核。
(附件:南瑞街道市场化工作考核方案及细则)
南瑞街道市场化工作考核方案及细则
为进一步抓好南瑞街道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南瑞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聘请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南瑞街道开展市场化管理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调一致,特制订考核方案及细则如下:
一、考核范围、时间
1、巡查范围
1、南瑞湖周边及中心大道(利民路-红花山路);
2、马仁山路(仓津路-弋江南路);
3、红花山路(仓津路-西干路);
4、西干路(西干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南北延伸50米处);
5、元塘路(元塘路与马仁山路交叉口南北延伸100米包含南瑞小学门口);
6、万豪路;
7、南关路(原漳河路)南瑞段;
8、月河菜场外围及月河内街;
9、江南春城菜场外围,江南春城南门左右两侧;
10、南塘湖路南瑞段,七局二公司小区南门左右50米。
(上述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2、巡查内容
(1)服务区域内有无非机动车车辆乱停乱放阻碍出行现象;
(2)服务区域内有无流动摊贩经营现象。
(3)服务区域内有无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4)全南瑞境内有无经营餐饮店铺油烟排放达标及净化器日常清洗以及露天焊接等现象。
(5)整治巡查全南瑞区域内有无偷倒焚烧垃圾现象。
3、巡查时间
工作时间:原则上6:00-22:00。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工作任务的要求。
如遇上级重大工作任务或者天气变化,巡查时间根据街道通知为准,并无条件服从街道的安排。
二、考核方式
街道对中标单位管理服务内容进行考核;1、市、区月度测评成绩为考核依据对通报问题进行扣分考核。2、街道每月开展的领导上路发现问题进行扣分考核。3、日常街道城管办、中队、社区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扣分考核。
三、考核细则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派驻管理人员20人,并符合招标公告中采购需求和相应文件中相关承诺。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管理人员的日常考勤表。不满足要求的每发现一人次扣0.5分。
(2)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自身良好形象,每违反一次扣0.2分。
(3)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应注意自身形象做到举止文明,不得倚靠车辆或在管理区域显著位置休息,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发现一次扣0.2分。
(4)按照甲方要求的岗点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串岗,发现一次扣0.5分。
(5)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管理标准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经甲方考核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有明显不符合管理标准而管理人员未进行管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及时整改的,一处扣1分。
(6)无各项管理制度,人员考核记录不齐全,每发现一次扣0.2分;工作期间内通讯不畅通,每发现一次扣0.2分。
(7)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管理对象的吃请,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被管理人的财物。如有违反廉洁工作纪律的经查实一次扣除10分。
(8)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在服从乙方管理的同时应服从甲方考核领导小组的管理,不服从管理的,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5分。
(9)被日常考核抄告的且确属职责范围内的,一条扣0.5分;未整改到位导致抄告被驳回的,一条扣1分;两次以上被抄告的,一条扣2分。
(10)被区级以上督办且确属职责范围内的,一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的,一条扣2分。
(11)被媒体曝光且确属职责范围内的,一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2分。
(12)居民投诉且确属职责范围内的,一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
(13)在文明创建等各项检查中被发现履职不到位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5分。
四、考核奖惩兑付运用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中标价的60%(即:中标价/12*0.6)为管理运营费,中标价的40%(即:中标价/12*0.4)为考核费。
3、付款采用押一付一的方式,即次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前月的管理运营费和考核费。
4、每月实行考核奖惩,40%的考核费用分值实行百分制,每一分对应考核费用100元,按实际扣分值直接在当月40%考核费(中标价/12*0.4)中扣除;扣完为止。
5、依据考核管理方案,若当月考核分值扣除比例达到月度考核费(中标价/12*0.4*0.5)50%时,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约谈乙方负责人;扣除达到(中标价/12*0.4*0.7)70%时为考核不合格,连续两个月或全年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五 、其他
上述问题已签订合同约定为准,最终解释权由南瑞街道办事城管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