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标的):盐城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年)编制
二、服务内容
(一)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等文件的明确要求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海岸带规划”)。
盐城是江苏省海域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具有独特的海洋资源优势和区域发展优势。编制盐城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是细化落实盐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盐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制度,提升海岸带带生态系服务功能,实现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具体工作内容
盐城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以海岸带地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在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格局下,按照陆海统筹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构建盐城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空间布局,明确管控制度,细化管控约束指标,实现海岸带地区土地、岸线、海域海岛的集约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人居环境改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调查与分析
收集整理盐城市海岸带地区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环境状况等资料,对海岸地区开发利用现状进行现状踏勘调查,利用多源遥感数据对海岸线、滩涂、土地资源的进行分析,掌握资源总量和变化趋势,总结分析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为海岸带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支撑。
2.规划专题研究
至少应开展海岸带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盐城市海岸带空间分区研究、盐城市陆海统筹协调机制研究、盐城市海岸带保护与修复、淤涨型滩涂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盐城市海上风电等重点产业布局研究等6大专题研究,并编制专题研究报告。
3.规划编制
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江苏省海岸带规划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开展规划文本和图件编制工作。规划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构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集约节约海岸带资源、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海岸带产业空间布局、提升海岸带空间品质。规划图集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图、规划分区图、规划目标分解图等专题图。
提交形式:规划文本、编制说明、规划图集(包括矢量数据)
三、项目交付成果
主要包括:
1、专题研究报告;
2、盐城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年)文本、编制说明、规划图集。
项目结束日期应交付以上资料,并满足以下要求:成果内容须符合前述服务内容等规定;成果文本必须做到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完整、切合盐城发展实际。
四、时间要求
1、专题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盐城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形成中期成果,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形成规划成果送审稿。
五、相关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时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调查、走访,结合盐城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详尽的研究成果。
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并附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研究成果编制的人员,如无充分理由项目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如因投标人的人力、能力不足致使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可要求投标人增加或替换为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工作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资格证复印件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已确认的本项目执行组长必须保证整体项目的参与度,负责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组织和指导,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本项目执行组长在必要时需抵达在盐城市开展有关研究工作。若发现项目执行组长为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认为项目执行组长不称职或技术条件达不到项目要求时,可与中标人协商更换其他项目执行组长。在本项目的重要阶段中,如项目讨论和论证、汇报、部门之间的重要协调会议、专家评审等,已确认的,项目执行组长必须出席。采购人对此将实行必要的监督,如果中标人拟派的项目执行组长未经采购人同意,在重要会议中缺席的,采购人将给予中标人¥1万元/次的经济处罚,相应的处罚金额将在合同款项中扣除。
5、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经验,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自身报告编写进度安排计划方案,同时注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度计划方案的主要工作职责。
6、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调研、社会调查、考察、专家咨询、成果印刷、专家评审等环节实际产生费用。
7、★特别说明:本项目采购需求等内容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编制,投标人(参与响应单位)对相关内容有疑问的,将由第三方(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进行回复。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第三方(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支付咨询费用4000元。联系人:范工 电话:18914676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