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10号)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业游)活动的通知》(合教秘〔2019〕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蜀山区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但是2016年蜀山区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取8家入库单位作为蜀山区研学旅行服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研学旅行工作继续开展,现建议重新启动蜀山区研学旅行服务单位招标工作。服务项目限额范围:按照区级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为避免服务行业的不良竞争,教体局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建立服务单位库,学校从库中选用服务单位为研学旅行工作服务。依据《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合教[2013]99号)的文件要求,罗列以下招标需求:
为加强管理,对“蜀山区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服务单位库(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进行招标。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从旅行社中选择实力强、服务优的旅行社,确定6-8家定点旅行社组成定点库参与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建立蜀山区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服务单位库。
预中标人数量与有效投标人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人 |
预中标人 |
10家及以上 |
8家 |
9家 |
7家 |
8家 |
6家 |
7家以下 |
项目流标 |
注:最终以得分高低选择6-8家入库。
二、服务需求
1、提供的研学旅行服务应满足旅行社研学服务中交通运输要求。
(1)交通方式的选择:a) 单次行驶公里在 400 公里以上的,不宜选择汽车,应优先选择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 b) 选择铁路、航空交通方式的,应注意车种、车次、航班等的选择,以适应中小学生集体旅行的身心所需和安全保护; c) 选择汽运和水运交通方式的,应充分调研承运企业的服务信誉和综合实力,择优选之,应注意避免价格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2)汽车交通应符合以下要求:a) 研学旅行中选择的汽车公司应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符合 LB/T 002 要求; b) 运营车辆不得超载; c) 研学旅行中选择的运营车辆,必须是5年内新车,应有符合国家管理要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座 位责任险; d) 驾驶员应具有 5 年以上驾龄,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 12 分记录;3 年内无致人死亡或者多人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e) 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2个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f) 研学旅行中选择的行驶道路,不应低于省级干线公路;g)车辆行驶前应通过《车辆安全性能检测》。
2、提供的研学旅行服务应满足旅行社研学服务中餐饮要求。
3、提供的研学旅行服务应满足旅行社研学服务中住宿要求。
三、工作内容
旅行社要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做好研学旅行合同的签订工作;严格按行业资质和接待质量选择业务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所承诺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活动安排;注重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做好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服务;提供不高于该旅行社一般经营业务的服务费率水平。
四、选择方式及要求
本次为入库定点单位招标,入库定点单位签订合同后,履约期间,凡蜀山区中小学有研学旅行工作的,组织具体服务时,根据服务需求,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定点库管理暂行办法》,以反向竞价(有效最低价)方式确定具体承办旅行社。定点期内定点旅行社不得相互串通,恶意提高服务费率,降低服务质量,一经发现,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五、旅行社服务质量考核
履约过程中,旅行社服务不规范的,违反旅游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再纳入服务外包承办旅行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