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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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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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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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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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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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个月实际兑换的蛋糕券数量据实结算,下一季度据实结算上一季度,最后一个季度在季度末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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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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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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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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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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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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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2年,中标费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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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生日蛋糕卡(券)采购,数量:约3384份(上述数量为采购人预估量)。
采购人给员工发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卡(券)。采购人根据每个月实际兑换的蛋糕券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采购人为每张卡(券)实付300元,卡(券)可购买范围不限于生日蛋糕,可购买供应商全部店面内所有商品,卡(券)内金额不必一次消费完,可分次消费,且次数和单次消费金额无限制。
卡(券)可与现金同时使用。根据需求可以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也可到门店自取。
三、具体要求
1、中标人为生产加工类蛋糕西点企业,在合肥市内此供应商拥有门店或者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蛋糕卡(券)可用于任何产品的全线购买。
2、中标人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标人生产制作工厂(或场所)生产环境、卫生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网点、配送方案;
4、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质控手段,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5、项目经营管理方案完善;生产流程、服务标准和质量、售后服务保障承诺、投诉渠道保证、便捷及增值服务等环节应齐全和完善。
6、中标人提供的卡(券)在实际消费时,不受任何限制,可以享受店铺促销优惠活动,应给本院职工订生日蛋糕时可享受最低折扣。
四、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投标费率,费率不得超过100%。供货时,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单张卡(券)内实际金额为300元/中标费率,采购人最终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为据实结算,计算方法为实际需要卡(券)数量乘以300元。比如,中标人投标费率为75%,采购人实际需要1000张卡(券),则供货时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单张卡(券)内实际金额为300元/0.75=400元,结算时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为1000*300=300000元。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拟招2家服务单位。中标供应商数量与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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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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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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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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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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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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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承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食品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