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宣州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5070000063890 发布时间:2020-05-07 文档页数:48页 所需下载券:10
宣州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宣州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68万元

        3、项目简介:宣州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包含抽样、检测及信息上报等服务内容,共计1288批次(具体抽检任务详见附件)。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用“★”标注参数必须满足,不接受负偏离):

       1、检测机构应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版)》和《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宣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完成本次计划的1288批次食品的抽样、检验任务,检测机构在资质和能力范围内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具备法律效力。

       2、检测机构检测的品种(项目)以采购单位的抽检计划为依据,检测机构不得分包抽检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应当经采购单位同意。

      3、样品采集由检测机构负责完成,必要时采购单位进行配合。抽检任务(详见附件)中规定的生产环节任务须在食品生产企业抽取,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检测机构不得自行变更抽样环节。检测机构采样工具和车辆数量充足、质量精良,具有冷藏冷冻食品的运输车辆和设施。采样过程应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版)》等要求,样品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 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确保样品不被污染, 不发生腐败变质。 样品的运输、 贮存, 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对于易腐食品,检测机构抽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并有能力保证样品原有特性不变。

       4、检测机构须接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检测机构使用移动终端抽取样品,直接填报抽样信息,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并复核确认后,按照时限将检测结果上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系统。抽样人员和数据上报人员应经过统一培训,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5、检测机构抽样后,20日内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紧急情况时按业主要求提供报告。检测结论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在检测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检验报告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版检验报告书)报送采购单位,并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6个月(不足6个月的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测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采购单位。检测结论合格的,检测机构应每周汇总后报送采购单位,并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3个月(不足3个月的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测机构在向采购单位报送检测报告书的同时,提交符合采购单位信息公开要求的汇总表(电子版)。

       6、检测机构应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中标人承检的检验任务必须由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实验室负责检验,否则视为违约。

        7、检测结果由采购单位统一对社会公布,检测机构应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及检测结果(包括电子版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检测结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检测机构承担。

        8、检测机构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2020年12月10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报送采购单位。

        9、合同期间,检测机构接受采购单位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皖食药监风险〔2016〕50号)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CMA(计量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及附表,2016年后发的新证只需要提供CMA(计量认证),证书合法且在有效期内。资质附表需覆盖本项目包括的全部检验检测项目,并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

       4、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检测服务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CMA、CMAF证书及附表,2016年后认证的只需要提供CMA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其他采购需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具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5%。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市宣州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特别说明:投标报价需包含中标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涵盖抽样、检测费用、样品购置费,以及工作中发生的人员、车辆等其他经费,采购单位不承担其他费用。除招标总保价外,投标人需要对每一食品细类费用进行报价,作为每季度费用结算得依据。如服务期内检测任务调整,则按实结算。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