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背景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2019年12月,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开展普查准备工作;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正式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0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省普查工作,同时明确成立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并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为此,普查领导小组于2020年9月制定了《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推动普查任务落地落实。
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为保证普查任务有序实施,2021年4月,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以指导开展全省水旱灾害调查与评估工作。通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全面获取北仑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北仑区各地区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北仑区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水旱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
(2)相关方案
1) 《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2019年12月);
2) 《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
3)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2020年9月);
4)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水旱灾害部分)》(2021年2月);
5) 《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2020年8月);
6) 《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2021年4月);
7) 《宁波市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2021年5月);
(3)技术标准
1) 《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第四版)》(2020年12月);
2) 《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679/Z -2015);
3)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
4) 《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
5) 《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 214-2015);
6) 《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7)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
8)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9)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 号);
10)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 号);
11) 《洪水灾害风险隐患调查技术要求(第四版)》(2020年12月)。
3、工作内容
根据《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宁波市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仑区水旱灾害实际特点,聚焦薄弱环节,区分轻重缓急,开展北仑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1)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调查北仑区的干旱灾害背景、干旱灾害特点、历史干旱灾害以及抗旱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等情况,分析不同地区干旱灾害危险性来源、程度等,推进干旱灾害风险管理,提升灾害早期识别和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为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支撑。
(2)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从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目标与需求出发,开展符合条件的水库、水闸、泵站、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摸清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或安全运行状态等,支撑防洪减灾决策、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综合防御。
(3)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开展小港、戚家山、大碶、新碶、霞浦、柴桥、白峰、春晓、郭巨9个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全面调查山区重点集镇防洪风险影响因素,开展分析评价和预警指标分析,为山区重点集镇洪水防治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4)成果转化应用
开发北仑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展示系统,全方位展示普查成果;同时对北仑区现有水利信息化系统能力进行提升,为北仑区政府决策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各类预案编制、防洪工程调度、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4、工作成果
(1) 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1) 填写北仑区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表,并通过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录入并上报,形成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数据库。
2) 编制北仑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
(2) 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1) 填写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表及数据库
2) 编制北仑区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报告
3) 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库大坝、水闸、堤防位置信息
(3)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1)编制北仑区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报告
2)编制山丘区重点集镇洪水淹没范围图、山洪危险区划图、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一张图。
(4)风险普查成果转化应用
1)开发北仑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展示系统,包括数据展示、信息查询功能。其中数据展示能够提供北仑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获取的地图标绘类数据,如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地图成果展示,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地图要素信息等;信息查询可在线查询北仑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获取的数据成果和图件成果,并提供下载、打印、导出等服务。
2)提升现有北仑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北仑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平台、北仑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够根据本次普查获取的水库、水闸、泵站、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信息,对系统原有水利工程信息进行整合更新;同时根据本次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在原有系统中增加山丘区重点集镇预警指标、山丘区重点集镇洪水淹没范围、山洪危险区划图等成果。
5、时间节点
(1)2021年年底之前完成所有调查类任务,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调查评估阶段所有任务。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与成果应用阶段所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