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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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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190000071002 发布时间:2020-05-19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服务内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行维护

3.项目概况: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目前的使用用户包括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十堰、黄冈、随州、神农架林区的市、县两级交易中心。维护工作目前主要涵盖省公共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门户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群、电子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交易主体网上办事系统、电子文件制作系统、网上开标评标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系统等。

4.主要维护内容及人工日标准

4.1主要维护内容

4.1.1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中心门户网站):根据采购方需求对网站进行必要的设计修改,保障系统的中心动态、政策法规、通告公告、办事指南、信息公示、办事导航、交流互动、后台管理等模块的流畅运行。

4.1.2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群:根据采购方需求对网站进行必要的设计修改,保障省市县三级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的交易信息、通告公告、办事指南、用户注册、后台管理等模块的流畅运行。

4.1.3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及OA办公系统

4.1.3.1工程业务管理:在招标人业务流程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及时配合中心针对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保障招标方案制作、投标邀请、资格预审、发标、开评标情况记录、定标等功能的正常运行,定期排查故障,及时解决突发问题。

4.1.3.2协同办公:保障沟通平台的稳定运行,对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为工作人员日常办公提供便利。

4.1.3.3综合管理:有效保障专家抽取的保密性及通知的有效性,资金管理及场地管理的准确性,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复。

4.1.3.4主体及诚信管理:保障各方主体通过软件平台能够顺利注册,确保招标人、供应商及专家管理的准确性,在管理办法发生变动时配合招标方做必要修改。

4.1.3.5基础数据库:确保数据库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招标方提供相应条件下,配合招标方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

4.1.4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系统

4.1.4.1招标代理类:保障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软件平台能够有效的展开招标方案制作、投标邀请、资格预审、开评标记录等工作,对系统故障及时处理。

4.1.4.2供应商类:确保供应商从网上报名到合同签署过程的无障碍运行,针对整个流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排查。

4.1.5电子文件制作系统:保证电子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有效使用,定期升级工具,对工具使用主体进行集中培训,为使用方提供远程协助及在线咨询等服务。

4.1.6网上评标系统:确保项目开标、评标准备、清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评标结果等模块的稳定运行,协助中心工作人员解决评标现场的技术问题,对于开评标系统使用主体进行集中培训,并提供问题咨询服务。

4.1.7网上开标大厅:确保网上开标大厅中供应商登录、供应商签到、开标准备、网上在线解密、公布开标结果、网上提异议等模块的稳定运行,协助中心工作人员解决网上开标现场的技术问题,对于网上开标系统使用主体进行集中培训,并提供问题咨询服务。

4.1.8各类数据接口维护:配合中心针对系统已对接各类数据接口,进行及时的接口修改、接口调试、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接口升级、电话咨询等工作。

4.1.9系统安全及其他工作: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安全监测、安全巡检;数据备份;面对网络病毒、黑客攻击,应急防护,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其它临时工作,同时协助有关单位的电子档案数据查阅、调档等工作需要。

4.2人工日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软件平台中各系统进行全方位维护,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问题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应用状况进行软件使用辅导、问题排查和解决,确保系统的有效使用。针对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对各软件系统进行调研,并对软件进行适用性修改,确保软件系统更加符合交易业务实际情况,增强软件的可用性、易用性。为实现上述目标,成交供应商对软件平台维护的人工日必须满足下表:

系统名称

子系统模块

维护内容

维护期限

维护人工日

实施

开发

测试

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门户网

门户网站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72

24

24

网站后台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群

省市县网站群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72

24

24

网站后台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OA办公系统

OA办公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中心业务管理系统

工程建设业务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90

30

30

市县交易业务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综合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主体及诚信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基础信息库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24

12

12

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系统

招标代理端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供应商端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18

6

6

咨询

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咨询工作

1年

50

-

-

电子文件制作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制作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18

6

6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咨询

针对招供应商提供咨询工作

1年

50

-

-

网上评标系统

评标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54

18

18

远程评标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评标专家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72

24

24

 

网上开标大厅

开标管理

使用指导、问题处理,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软件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54

18

18

咨询

为相关交易主体提供咨询工作

1年

50

-

-

各类数据接口

调试维护

接口修改、接口调试、纠正错误数据,状态监控,bug修复,接口升级、电话咨询等

1年

36

12

12

系统安全及其他

系统安全

系统安全监测、安全巡检;数据备份;面对网络病毒、黑客攻击,应急防护,突发事件处理等其它临时工作。

1年

36

12

12

小计

1年

1020

294

294

合计

1年

1608

备注:按每人每年252个工作日计算,需要不低于6名驻场技术人员。

5 技术、服务要求

5.1服务标准:按照《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28827)标准,参照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中电联信委〔2015〕2号)向采购方提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5.2供应商在提供运维服务过程中需对省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设计思想、软件架构及软件组成有个整体把握,要熟悉软件运行环境,熟练掌握开发语言、数据库、后台管理、各业务模块软件的使用等,并具备类似项目的开发和运维经验。

5.3服务内容:

5.3.1保障省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稳定运行,做好日常运行维护。

5.3.2及时识别和纠正软件错误,改正软件性能上的缺陷、排除实施中的误使用。5.3.3为适应外部环境和数据环境的变化,有针对性对系统进行修改。

5.3.4针对用户提出的功能点和需求点进行软件的完善。

5.3.5对可能将要发生变化或调整的系统进行预防性维护,为未来的修改与调整奠定更好的基础。

5.3.6做好与其他系统相关数据接口的维护和保障。

5.3.7负责交易用户使用及操作日常电话及现场咨询。

5.3.8负责日常软件系统和数据的维护及备份。

5.4维护团队要求

5.4.1设立项目运维工作组。供应商需根据省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及维护需求,建立项目运维工作小组。工作组职责是:配合中心信息技术处负责平台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制定系统运维工作计划;负责平台系统数据维护,制定信息数据维护工作计划;制定系统信息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系统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计划;协调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对系统信息安全事件的响应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等。

5.4.2设立项目应急处理工作组。供应商需根据项目情况,成立项目应急处理工作组,配合中心信息技术处负责在出现交易平台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后,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遵循中心电子交易相关规范流程,采取正确快速的行动作出响应,快速处理解决问题,并在故障解决后提出事故情况分析报告,以及制定平台系统下一步完善和整改方案。

5.4.3人员要求。供应商需根据上述组织体系中的要求,配备相应的项目经理、技术开发和实施人员,负责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现场维护及应急处理工作,项目运维工作组人员不低于6人,在项目现场专职驻场维护服务。

5.5维护要求

5.5.1供应商须提供现场5*8小时维护保障服务,保证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5.5.2软件平台在使用中遇到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及时分析问题的严重程度,并根据不同严重程度,制定不同解决方案,确保及时解决问题,恢复平台运行。系统bug分为三级,一级Bug为影响业务办理或数据正常传输的,该bug不处理将会对采购人产生不良影响;二级Bug为影响业务办理或数据正常的传输,但可以经过后续的补救措施,进行弥补的系统Bug;三级Bug是一些不影响业务办理的Bug。

5.5.3成交供应商须能按照采购方要求,根据国家省及中心政策法规制度的变化,对所维护的系统进行必要完善改造,满足采购方新功能点需求。必须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修改软件设计、修改后的复审、必要的代码修改、单元测试、整体测试、有效性测试、复查。

5.5.4成交供应商需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软件的实际应用,需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用户提供针对性培训服务。如采用集体上课、个别答疑的办法培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工作人员;对领导等重点用户,采用个别辅导的办法进行培训;对招标代理、投标单位和评委的培训采用大课集中授课、电话答疑的方式培训等。中心另外安排的赴市州交易中心、周末大讲堂的培训不计算在内。

5.5.5数据保障。成交供应商需对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数据进行保障,需提供详细的核心数据保障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当能够配合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5.5.6系统安全维护。成交供应商需对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网络进行安全巡检,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巡检,并提供书面报告;网络攻击、病毒高发时期,将额外提供紧急的安全监测,在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提出防护应急解决方案。

5.5.7其它要求。协助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关单位的电子档案数据查阅、调档、数据统计等工作。

6.商务服务及合同草案条款

6.1供应商综合能力。

6.1.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1.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1.3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6.1.4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认证。

6.1.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1.6供应商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6.2 运维团队

6.2.1项目负责人:负责省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整体的运维管理工作。主要是团队职责分工、人员安排、进度跟进、进度汇报、相关资料的整理、与中心的衔接和沟通等工作;

6.2.2项目团队:委派6名维护人员提供驻场维护服务,具体工作及人员安排:

1)及时解决省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平台功能的修改、完善,技术支持人员2名;

2)及时根据国家和省政策变化和数据规范变化,对系统进行必要的完善和修改,研发人员1名、测试人员1名;

3)与其他系统相关数据接口的维护和保障,技术支持人员1名;

4)交易用户使用及操作日常电话及现场咨询,技术支持人员1名。

6.3 运维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4供应商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调换岗位人员(人员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

6.5报价要求:本项目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服务全部相关工作,故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6.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供应商收款后十日内向省中心支付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工作量过半并经中心考核通过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期满验收通过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履约期满、通过履约验收后一个月内返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7验收标准:供应商完成运维服务任务并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运维期间相关巡检资料、需求文档、月工作报告文本材料和验收申请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可组织项目验收。如果运维服务存在问题,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按照采购人要求整改到位,直至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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