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技术规格及参数1、项目概述
刘家义书记在2018年5月山东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逐步建立湖、河、湾、岛‘四长制’,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龚正省长对全面实行湾长制提出了总体要求。于国安副省长多次调度情况、听取汇报,具体指导开展前期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提出要在全省“全面实行湾长制,开展海湾水质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12月,潍坊市委市政府印发《潍坊市实施莱州湾湾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建立河(湖)长制、湾长制等统筹协调和联动机制,严格考核、强化监 督。覆盖全市行政管辖海域,原则上向海一侧至市级管理海域边界,向陆一侧至寿光市、昌邑市、市滨海开发区行政管理陆域边界。
为深化落实潍坊市湾长制,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经过对现有资源进行评估,拟建设潍坊市湾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力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建立重点管理、公共参与的海湾生态环境管理系统,为各级湾长办提供涉湾工作动态、问题督导、责任落实、考核评定、公众监督等业务功能,高效推进我市海湾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 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手段,充分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建立分层管理、横向扩展、信息完备、组织清晰、高效运行的智慧湾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促进潍坊市海湾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海湾管理中:“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管的如何”四个问题。
二、立足解决潍坊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与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密衔接,为我市的大数据平台提供接入通管道,同时整合各方资源,消除“数字烟囱”、 “信息孤岛”,构建纵向互通、横向兼容、要素齐全、安全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我市海湾生态环境治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的信息化管理方式。
三、实现湾长制管理信息的直观展示、实时监控、智能决策、安全好用、信息共享的建设目标,支持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促进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全民参与护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湾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涉及业务多、覆盖广、复杂性高,很难一次性完成。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原则下,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由窄到宽、循序渐进,分期分步骤实现平台建设。分步建设既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又能逐渐积累管理经验,不断优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质量。
二、资源共享,集约建设
系统应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资源,在保证原有软硬件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加强资源整合与数据共享,减少相关系统的再投资、重复建设,充分利用海洋、海事、环保、水 利、国土、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的现有可利用资源,打造海洋软硬件资源环境,互通共享,服务于湾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三、求同存异,因地制宜
在上级统一规划和部署的前提下,同时依据潍坊市对海湾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以及莱州湾地域特点,增加适用于潍坊市陆、海管理特点的建设内容,使湾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统更好的满足我市湾长制管理需要。
四、安全可靠,规范运营
湾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应遵循安全、可靠的设计原则,全面做好系统架构的安全防护设计。系统应具有问题自检、自愈能力,有专业的团队进行规范化运营,实时监测系统的运行动态,防止外界不安全因素的侵袭,为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按照国家、山东省及潍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及信息化建设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建设,具体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8月)
《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年)》(国海发 (2018)2号)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449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
《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
《海洋生物质量监测技术规程》HYT 078-200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号)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环办水体函(2017)430号)
《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18年09月)
《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2015年12月
《山东省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布局规划》-2016年12月
《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2013-2020)》(2013年11月)
《山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7年8月)
《山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鲁环发(2017)334号)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
《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2013年12月
《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2016年12月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鲁政发(2017)10号)
《潍坊市实施莱州湾湾长制工作方案》-2018年12月1.4系统架构
以湾长制体制机制建设和配套的应用软件系统为建设重点,全面打造海湾环保一体化运行的湾长制管理新面貌。平台以多业务、多数据融合的方式,构建湾长制全业态信息化应
用。系统总体架构设计为5层,包括:应用层、服务支撑层、数据层、基础设施层、信息采集层。每一层由若干功能模块组成,层与层之间通过接口进行通讯,且满足低耦合、高扩展的要求,系统建设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总体架构图如下:
为湾长制责任人、责任单位提供潍坊市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手段,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 域、海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在责任人、责任单位处理海湾环境问题过程中可通过环境监测分析数据、陆海污染管控数据、生态保护修复数据等,做到精准治理,以及决策有据可依。
工作流程主要指海湾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处理。将各区域巡湾人员提报、社会公众举报、无人机巡查且无法解决的海湾重大问题,或跨区域的海湾问题统一汇总到市级湾长办,由市级湾长办协调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处理并验收归档,由公众举报的问题,公众可对最终处理结果给出满意度评价。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系统建设、视频监控、购买服务。2.1系统建设内容
潍坊市湾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数据支撑类、业务应用类和公众服务类。数据支撑类功能建设
数据支持类功能包括:基础数据管理功能、平台管理功能、数据采集功能、数据服务功能、GIS支持、第三方应用平台接入。将项目产生的信息资源纳入到全市信息资源目录,基于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相关业务数据共享,推动数据的梳理整合、分析挖掘和开放应用。
1、基础数据管理功能
对全市海洋生态环境数据全面掌握、统筹管理,将全市海湾环境监测数据、海湾空间资源管控数据、陆海污染综合防治数据、人员机构数据、海湾数据等纳入系统中进行全要素管理。系统采用与政务数据平台对接、后台数据录入、数据导入等方式进行数据维护管理。
2、平台管理功能
提供数据支撑类功能,用于管理系统用户以及权限等基础数据。对角色、用户、权限组、行政区域等进行管理。
3、数据采集功能
提供数据支撑类功能,用于采集、传输、清洗在线实时环境数据,以及沿海各区县业务数据信息,主要包括部署在海湾区域的各类传感器实时数据和监控视频数据,沿海各区县业务数据信息的采集。包括数据上传采集、接口服务采集、关系型数据库采集、数据采集校 验、非结构化数据清洗。
数据采集需依托应用集成中间件、应用集成中间件适配器设计,实现对各部门业务数据信息的采集。
数据采集通过适配器服务组件采集各业务部门的数据信息,将其传输、归集到数据中心前置库中。根据其特点,按照批量更新、增量更新、实时更新、数据同步等不同的更新策 略,定制各类数据的更新接口,提供手工录入、整体导入等数据采集方式,并提供严格的质量检查工具,实现数据中心各类数据的采集与更新,保证数据中心数据库的时效性、权威性和一致性。
4、数据服务功能
提供数据支撑类功能。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涉及到的数据种类繁多,例如沿海各区县系统,多个业务关联单位的业务系统等。将以数据为导向,提供与沿海各区县系统数据收集和数据发布功能,并与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需打通双向数据的接口,实现湾长制数据融合。主要包括:前置收集系统、接口收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发布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
5、GIS支持
由“天地图·潍坊”提供如基础卫星瓦片、矢量瓦片、常用矢量数据的服务的基础上, 需研发GIS支持系统。提供潍坊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对海洋生态环境专业GIS数据的处理与发布、前端GIS引擎工具集和海洋生态环境专业GIS数据服务等业务。
GIS支持系统包含:GIS服务搭建、GIS空间数据处理、GIS引擎工具集,GIS数据发布等功能。
6、第三方应用平台接入
提供数据支撑类功能,提供对接第三方系统平台和对接到第三方系统平台能力,为保障系统的可扩展性和接口的通用性,在接口设计、开发过程中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预留接口按需纳入“智慧环保”统筹管理,预留接口与“潍事通”移动便民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公众举报、新闻动态、公告信息、海湾档案等公众服务功能。基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空信息云平台实现海湾地图功能。按照《关于开展全省视频监控资源整合(第一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项目产生的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潍坊市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实现视频资源的共享共用。
对接系统包括:山东省湾长制系统平台、潍坊市海洋监测中心平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潍坊市视频监控共享平台、“潍事通”移动便民服务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空信息云平台等其他关联部门数据平台的对接接口。
业务应用类功能建设
业务应用类功能包括:湾长制数据展示功能、湾长制决策支持功能、湾长制业务管理功能、湾长制APP功能。
1、湾长制数据展示功能
包含海湾档案展示、巡湾治理展示、环境监测展示、污染防治展示、资源开发展示。在GIS展示潍坊市管辖的海湾信息、巡湾动态数据、问题治理数据以及评估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及演变趋势,诊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2、湾长制决策支持功能
提供业务应用类功能,包括巡湾统计分析、问题统计分析、事项处理统计分析、资源统计。对潍坊市巡湾数据、巡湾人员提报以及社会公众举报的问题数据、综合治理数据、海湾资源和人员资源数据按照行政区、类型等不同维度进行统计,并支持生成统计报表。
3、湾长制业务管理功能
提供业务应用类功能,包含人员巡湾管理、无人机巡查管理、问题与事项处理、业务处理流程、工作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管理。对各行政区巡湾及海湾问题事项数据进行管理;对县区、镇街湾长办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以及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工作考核。
4、湾长制APP功能
提供移动终端业务应用类功能,包含海湾档案、巡湾管理、事项处理、统计分析、污染风险源、公告通知、个人中心。便于各级湾长和湾管员海湾的日常巡查,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提醒,第一时间收到事项处理消息,进行海湾污染治理和违法事项整改。
公众服务类功能建设
提供公众服务类应用功能,用于对发布的公告、新闻,社会公众举报的信息及用户信息进行管理,主要功能包括公众举报功能、新闻动态功能、公告信息功能、海湾档案功能、微信后台对接。公众可通过海湾公示牌扫描二维码,在微信公众号反馈海湾污染问题和违法事项,公众可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
公众举报功能
对微信公众号的微信用户的举报信息进行管理,同时公示事项处理结果。新闻动态功能
对微信公众号的新闻动态进行管理,包括新闻信息的发布、推送。公告信息功能
对微信公众号的公告信息进行管理。
海湾档案功能
对微信公众号的海湾档案进行管理,展示海湾的地理位置信息、基础信息、图片等信息。
微信后台对接
支持微信公众号新建或二次开发两种方式。微信公众号二次开发,即在原有模块上增加公众举报、新闻动态、公告信息等湾长制信息模块。
对我市7个直排海污染源建设视频监控,就近取电入网,通过租用运营商专线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有线传输。租赁7条光纤链路专线,每条线路10M带宽。
在建设网络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网络带宽可以满足视频传输的高带宽的要求;
网络可靠性可以满足视频监控7*24小时高负荷的要求; 网络系统要具有很高的安全性;
网络系统要具有经济性。视频监控建设点位名下:
序号 |
监控点位 |
所属区域 |
说明 |
1 |
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排污口 |
寿光 |
在直排海排口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实现排口区域实时监控 |
2 |
中信环境水务昌邑有限公司下营污水处理厂 |
昌邑 |
|
3 |
中信环境水务昌邑有限公司柳疃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口 |
昌邑 |
|
4 |
潍坊滨海华腾水业有限公司直排口 |
昌邑 |
|
5 |
潍坊渤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 |
滨海经开区 |
|
6 |
潍坊崇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 |
滨海经开区 |
|
7 |
潍坊滨海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滨海经开区 |
监控设备选型
时,可随时调用历史数据,单个点位留存1个月的数据备份。具有较大扩展空间,便于后期系统升级。
项目建设所需的软、硬件等应通过政务采购程序依法采购,根据功能需求采用市场主流产品,在保证质量和性能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国产品牌。
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系统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 需通过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的三级等保测评,保障系统的安全性。
二、短信包:为保障事项处理和通知下达的时效性,湾长制系统需要对接短信平台,并采购20万条短信包。
三、视频转码服务软件:依据接入100路摄像头能力设定,采购视频转码服务软件。3、系统部署要求
网络系统采用潍坊云计算中心所提供的网络服务,运行网络在公共服务域。网络带宽建议提供不小于100Mbps的带宽,同时支持政务网、互联网等多网接入,满足不同的网络使用环境,提高网络的冗余性,保证网络的服务质量。
按照《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 案》、《智慧潍坊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的通知》、《关
于印发潍坊市云计算中心建设与大数据运营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6]4号)等要求,本项目服务器等资源需求须通过购买市云服务中心云服务方式,由市云计算中心统一支撑,依据潍坊市云计算中心政务云服务目录及收费标准等进行结算。根据平台功能、性能及用户情况分析,系统需配置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GIS服务器、视频流媒体服务器、平台管理服务器以及数据存储云盘等。服务器资源需求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 数 |
数量 |
1 |
X86云服务器 (应用服务器) |
4核/GB |
1 |
2 |
X86云服务器 (GIS服务器) |
4核/8GB |
1 |
3 |
X86云服务器 (数据库服务器) |
8核/16GB |
1 |
4 |
X86云服务器 (视频监控服务器) |
8核/16GB |
1 |
5 |
X86云服务器 (平台管理服务器) |
2核/4GB |
1 |
6 |
共享云硬盘 |
2T |
5000 |
7 |
操作系统 Windows Server |
64 位,2019标准版 |
1 |
8 |
操作系统Centos |
64位,7.5版本 |
4 |
9 |
基础安全防护 |
|
1 |
10 |
运维审计 |
|
1 |
11 |
小 计 |
|
|
12 |
服务年限 |
5年服务期 |
5 |
4、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一、本项目整体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二、项目进度管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设计、开发、系统集成、系统测试、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项目验收。本项目服务期3年,设备服务期限为5年,自终验之日起。
三、投标人应安排具有丰富系统建设经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在建设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如系统设计、工程进度、编程和技术服务的提供和调试、编制文件和投入运行,并及时协调接口设计,妥善解决技术问题。
四、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用户培训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并采取具体措施。
五、投标人提供的软件都应与招标文件中软件建设设计标准要求相符;应按最终确定的服务内容,并应附有提供完整的用户操作手册和各项技术文档(电子版及书面)。
六、培训要求,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维护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针对不同对象进行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培训。
七、系统按工期正式投入运行后3个月后进行软件系统验收,验收人员由采购方相关人员与中标方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系统验收前,由中标方提供系统分析文档和系统设计文档,双方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存档留作验收时参考。
八、投标人提供的软件都应与招标文件中软件建设设计标准要求相符;应按最终确定的服务内容,并应附有提供完整的用户操作手册和各项技术文档(电子版及书面)。包括:总体设计报告、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操作使用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
5、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建立本地化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队伍,并提供项目终验之日起3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系统初步验收后的试运行期间,提供一支技术队伍常驻现场。若提供的产品出现问题或 故障时应立即进行维护和解决问题。交付项目后保证有1名驻场工程师进行系统搭建、维护, 服务期至质量保证期满为止。
按照对项目质保及售后服务的要求,中标方需正式承诺:
(一)开发软件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业主方使用需求,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二)质保期经业主正式验收合格后1年,在质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且不超出合同范围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中标方在质保期内应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包括改正性维护和适应性开发服务;应保证1名以上工程师驻场维护。
(四)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至少为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
必须保证3个小时之内工程师到达现场、6小时之内解决问题。如果在6小时内软件开发单位没有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其风险和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五)质保期满后,中标方应采取驻场服务等措施满足业主对系统所出现故障进行维修的要求。
(六)中标方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否则若出现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七)业主单位提出的需求在建设期和质保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中标方承诺随着业主单位需求的变动应随时作出响应,免费修改应用软件,以满足业主需求。
(八)中标方保证所提供的系统软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用软件开发成果应具有经业主认可的第三方国家权威测评机构的测评报告。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和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中标方负全部责任,业主和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中标方承诺系统功能、性能和服务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以及应用过程中因系统功能、性能或服务不完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不能发挥应有效能和作用,中标方须承诺免费增加上述功能、性能或服务。
6、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