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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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280000102624 发布时间:2020-08-28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的必要性

青岛依海而建,因湾而兴,“湾长制”是青岛市政府发布的海湾管理保护措施,是青岛在海湾管理保护方面的创新举措。2017 年 8 月,青岛率先实施“湾长制”。同年,原国家海洋局在胶州湾组织实施了湾长制试点工作。“湾长制”以保护海湾资源、防治海湾污染、改善海湾环境、修复海湾生态、提升海湾综合价值为主要任务,是构建海洋生态文明体系的制度创新和建设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刘家义书记在 2018 年 5 月ft东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逐步建立湖、河、湾、岛‘四长制’,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龚正省长对全面实行湾长制提出了总体要求。于国安副省长多次调度情况、听取汇报,具体指导开展前期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ft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提出要在全省“全面实行湾长制”,并在保障措施中明确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ft东省智慧湾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湾长制管理运行水平”。为深化落实青岛市湾长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经过对现有资源进行评估后,选择市级海湾胶州湾,拟建设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借力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建立重点管理、公共参与的海湾生态环境管理系统,为各级湾长办提供涉湾工作动态、问题督导、责任落实、考核评定、公众监督等业务功能,高效推进我市海湾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为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总预算 245 万元,其中 2020 年启动经费 50 万元。

建设期限:2020 年 8 月~2021 年 11 月 31 日

1.建设目标

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陆海统筹、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建设湾长制管理信息   系统,促进青岛市海湾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海湾管理中: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管的如何四个   问题的信息化事宜。

建立“层级管理+网格化管理”的组织体系,解决“谁来管”的问题;构筑“因湾制宜,一湾一   策”的治理格局,解决“管什么”的问题;形成“智慧监管、实时管控”的工作态势,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产生“责任明确、有据可依”的智慧考核,解决“管的如何”的问题。

2.项目建设原则

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基于以下原则:

(1)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是项目建设的生命线。系统应充分考虑海湾生态环境管理业务需求,精细把握各管理环   节中业务处理流程,把满足湾长、湾长办、湾管员、社会公众等使用者的业务需求作为第一要素纳   入设计。系统应易于安装和使用,界面展示完备、清晰、简洁、美观,人机交互友好,操作简便、   灵活,且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保证用户仅需简单的培训即可顺利使用。

(2)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是系统建设的根本要求,坚持全面性的原则,就是要求管理范围全覆盖、工作过程全覆   盖、业务信息全覆盖。

(3)可行性原则

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和成熟技术,减少重复劳动和经费需求,降低开发风险。

(4)可靠性原则

平台软硬件系统中的任一构件更新、加载时,在不更新与上下构件的接口的前提下,不影响业务运转和服务;网络系统应确保平稳、高效的运行。一旦发生故障后,具有解脱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5)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要求系统能够满足用户多方面的安全要求,同时系统本身也要能够及时修复、处理各种安全漏洞,以提升安全性能。系统提供联机的数据备份能力,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符合《网   络安全法》所规定的的各项安全指标。

(6)保密性原则

为避免敏感数据,如海湾污染情况分析、违法处置采证数据等在未经主管部门、湾长确认前出   现泄密,甚至在社会范围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等现象的发生,操作系统、数   据库系统以及应用软件均使用专用数据加密技术,确保系统导出的数据包的安全。操作系统严格识   别和验证用户身份,只有识别和验证过程都正确以后,系统才能允许用户访问系统内与角色权限相   对应的资源。本系统所使用的数据文件在系统外无法打开,无权限用户即使登录系统也只能浏览或   处理与用户角色相对应的权限。

(7)先进性原则

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用户当前的现状和将来其它单位适用的扩展推广性,确保交付的系统适   用于各单位湾长制相关业务的具体管理。

3.项目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 年 6 月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449 号)

-《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 号)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2080-2008)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2008)

-《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联基本参考模型第 2 部分安全体系结构》(GB/T 9387.2)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4856-200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2007)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GB/T 18336-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 21061-2007)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2006)

4.项目需求

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各种先进的数据采集手段,通过平台系统、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青岛市胶州湾海域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监控,实现对违法围填海、违法倾倒、   违法养殖、违法采砂等现象进行全面实时监控。通过 GIS 大数据技术精准定位违法经纬度坐标,计算出违法面积等,为海洋空间资源管控、陆源入海污染防治、海域污染综合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提供有效信息采集手段。

5、项目建设内容

系统提供湾长制业务类、平台支撑类、政务类和公共服务类应用功能,实现对海湾生态环境的   综合治理和监督管控。

平台为决策层领导提供问题事项分布、污染源分布、统计分析等模块,用于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为湾长办管控中心提供电脑端用于湾长制的运行管理,进行海湾日常管理、协调指挥、考核管理等常态监管功能,方便工作协调、下级向上级工作汇报、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和联席会议的协调; 为各级湾长和湾管员提供手机移动端用于海湾的日常巡查、事项处理;为社会公众提供微信公众号、   电话等方式,并向社会公众公示各海湾动态情况,建立举报受理、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接受公众参与海湾生态环境的监督,公众发现海湾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责任人、责任单位及时得到消息并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公众。

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包括:一张图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业务管理系统、   湾长制APP系统、公众服务系统、数据支撑系统、平台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数据服务系统、GIS支持系统、第三方应用平台接入。

5.1一张图系统

一张图系统提供业务展示与业务应用类功能,包含海湾档案一张图、巡湾动态一张图、环境管   控一张图。

5.1.1海湾档案一张图

在GIS地图展示青岛市胶州湾地理位置及海湾范围信息,可查看胶州湾的基础信息、一湾一策、   海湾公示牌、工作成果、全景影像、自然景观等详细数据,主要功能包括:胶州湾相关数据统计、胶州湾范围、海湾基础信息、一湾一策、海湾公示牌、工作成果、全景影像、自然景观。

5.1.2巡查动态一张图

在GIS展示青岛市胶州湾巡湾人员实时巡湾动态数据,包含开始巡查时间、巡查结束时间以及巡   查移动轨迹等),统计巡湾人员、无人机巡查记录数据,对比青岛市沿海各区县的巡查问题数据。支持在一张图上展示无人机的巡查记录、巡查轨迹等信息。

5.1.3环境管控一张图

环境管控一张图重点展示胶州湾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以及海洋环境分析评价数据,通过对接生态环境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已有系统,整合现有相关数据资源,为湾长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在GIS展示青岛市胶州湾各个环境监测站位的位置,点击可查看各个站位的数据采集,包括海水质量监测数据、沉积物质量监测数据、生物生态多样性监测数据、入海排污(河)口监测数据等, 标识超过报警标准值的数据指标,展示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入海排污(河)口等级分布情况,   同时提供各个站位监测数据的历史变化趋势。支持在GIS展示青岛市胶州湾的常规水文气象、水质、生物等多参数实时监测数据。

5.2决策支持系统

该系统提供业务展示与业务应用类功能,包括巡湾统计分析、问题统计分析、事项处理统计分   析、资源统计。

5.2.1巡湾统计分析

对胶州湾巡湾相关数据按照时间、角色、行政区不同维度进行统计,并对本年不同月份、不同   角色、无人机巡湾的巡湾次数、巡湾里程、时长进行对比,并支持生成巡湾统计报表。主要功能包   括:巡湾统计分析、巡湾统计报表。

5.2.2问题统计分析

对胶州湾巡湾人员提报以及社会公众举报的问题相关数据按照时间、角色、类型、行政区不同   维度进行统计,并对不同月份、不同行政区的湾长、湾管员提报以及社会公众举报的各类型问题进   行对比,并支持生成问题统计报表。主要功能包括:问题统计分析、问题统计报表。

5.2.3事项处理统计分析

对事项处理相关数据按行政区、问题类型、时间不同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并支持生成事项处理   统计报表。主要功能包括:事项处理统计分析、事项处理统计报表。

5.2.4资源统计

对胶州湾基本信息、海岛等资源信息进行统计,通过饼状图、柱状图、雷达图、折线图等多种   方式呈现,整体直观掌握下辖的海域资源和人力资源,主要功能包括:海域资源统计、人员资源统   计。

5.3业务管理系统

该系统提供业务应用类功能,对县区、镇街的日常的巡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提报的问题进行   分派处理,并对各级湾长进行工作考核,同时,对日常的信息报送进行管理。包含人员巡湾管理、   无人机巡查管理、问题与事项处理、业务处理流程、工作考核、日常工作管理。

5.3.1人员巡湾管理

对胶州湾巡湾人员的巡湾任务进行设置,可根据设置周期。湾长办、湾长查看管辖范围内的湾   长和湾管员的巡湾记录,并可查看巡湾记录的定位轨迹及巡湾报告。对管辖范围内的湾长、湾管员   巡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3.2无人机巡查管理

预留对接无人机巡查服务系统,可在系统中展示无人机的巡湾记录以及通过识别服务提供问题   事项,并且可以对事项直接进行指派处理。系统支持手动添加无人机巡查轨迹的功能,用户可上传   无人机巡查的POS文件,也可上传无人机航拍的系列图片,系统会根据POS数据、或上传到系统中的   无人机影像或航摄图片自动生成无人机的巡查轨迹。

5.3.3问题与事项处理

对胶州湾管辖内的问题进行统一跟踪管理,并支持生成处理报告。主要功能包括:问题管理、   事项办理、问题分类统计。

5.3.4业务处理流程

该流程主要是为实现湾长、湾管员、公众、无人机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提报、处理、解决的流程。具体包含投诉、提报、驳回、受理、指派、处理、批示、督办、核查、归档、信息通知等业务节点。相关责任人可收到app系统通知,便于工作人员及时收到事项处理进度及相关信息。

5.3.5工作考核

根据胶州湾责任人、责任单位一段时间内的海湾管理保护工作成果对其进行综合考评,支持按   月度、季度、年度导出责任人的考核报表,主要功能包括:考核标准管理、考核打分管理、系统自   动扣分项、考核结果排名、生成并导出报表。

5.3.6日常工作管理

对湾长制日常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进行工作报送。主要功能包括:湾长工作会议管理、通知公   告管理、信息专报管理、工作报告管理、群短信管理。

5.4湾长制APP系统

该系统提供移动终端业务应用类功能,包含海湾档案、巡湾管理、事项处理、统计分析、公告   通知、个人中心。便于各级湾长和湾管员海湾的日常巡查,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提醒,第一时间收   到事项处理消息,进行海湾污染治理和违法事项整改。

5.4.1海湾档案

对湾长、湾管员管辖范围内海湾的相关信息进行展示,主要功能包括:海湾基础信息、一湾一   策、管辖海湾的湾长信息、全景影像。

5.4.2巡湾管理

对湾长、湾管员的巡湾操作、记录、轨迹进行管理,主要功能包括:巡湾、巡湾记录、巡湾记   录详情三个子模块。

5.4.3统计分析

对巡湾及事项处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主要功能包括:巡湾数据、问题数据、事项处理数据。

5.4.4事项处理

处理各级湾长、湾管员提报或公众举报的相关事项。

5.4.5公告通知

当有待办时,有红点提示。通知信息可以直接关联问题。当有公告时,有红点提示。湾长办给   责任人、责任单位发布的公告通知。

5.4.6个人中心

对用户个人信息、通信工具进行管理,主要功能包括:个人信息、我提报的、检查新版本、通   讯录。

5.5公众服务系统

该系统提供公众服务类应用功能,用于对发布的公告、新闻,社会公众举报的信息及用户信息   进行管理,主要功能包括:公众举报、新闻动态、公告信息、海湾档案。公众可通过海湾公示牌扫   描二维码,在微信公众号反馈海湾污染问题和违法事项,支持公众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

5.6数据支撑系统

该系统提供业务数据支撑功能,对胶州湾地理信息、分段信息、基础信息、公示牌信息、一湾   一策等海湾档案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对涉及的湾长制人员及机构部门进行管理。

5.7平台管理系统

该系统提供平台支撑功能,用于管理平台用户及权限等基础数据。包括:菜单管理、角色管理、   用户管理、权限组管理、行政区域管理、操作日志、推送通知、APP管理、微信公众号管理、第三方接入管理、用户手册、菜单布局管理等。

5.8数据采集

提供平台支撑功能,用于采集、传输、清洗部署在海湾区域的监控视频数据。数据采集需依托应用集成中间件、应用集成中间件适配器设计,实现对各部门业务数据信息的采集。

数据采集通过适配器服务组件采集各业务部门的数据信息,将其传输、归集到数据中心前置库   中。根据其特点,按照批量更新、增量更新、实时更新、数据同步等不同的更新策略,定制各类数   据的更新接口,提供手工录入、整体导入等数据采集方式,并提供严格的质量检查工具,实现数据   中心各类数据的采集与更新,保证数据中心数据库的时效性、权威性和一致性。

5.9数据服务系统

该系统提供数据支撑类功能。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涉及到的数据种类繁多,多个   业务关联单位的业务系统。平台将以数据为导向,提供与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需打通双向数   据的接口,实现湾长制数据融合。主要包含:前置收集系统、接口收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数据   处理系统、数据发布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

5.10GIS支持系统

该系统提供平台支撑类功能。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基于GIS,为此需提供GIS支持功能,青岛市大数据信息中心提供相应的GIS共享服务,因此只需要对GIS空间数据进行处理展示即可,同时可支持遥感卫片的发布、遥感解译数据(shapefile)发布、无人机正射影像(tiff)发布、   无人机解译数据(shapefile)发布,满足高并发、低延时。

5.11第三方应用平台接入

该系统提供数据支撑类功能,提供对接第三方系统平台和对接到第三方系统平台能力,对接视   频监控平台。预留ft东省湾长制系统平台的接口。

视频监控平台:对接直播接口、对接云台控制接口。

ft东省湾长制系统平台:预留ft东省湾长制系统平台接口。

6系统部署要求

6.1数据资源建设

根据生态环境局要求和用户管理运行现状,将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资源数据划分   为湾长制人员数据、巡湾基础数据、巡湾提报数据、公众投诉信息数据等基础数据与业务数据。

6.1.1人员基本信息数据

湾长制涉及人员角色主要包括:市、县、镇各级湾长,市、县湾长制办公室人员以及各成员单   位的联络员、分管负责人,湾管员。

6.1.2巡湾基础数据

记录巡湾人员的巡湾数据,包括巡湾起止点、巡湾时间、巡湾里程等巡湾基础数据。

6.1.3巡湾提报数据

记录巡湾人员提报的数据,包括提报问题内容、问题类型、提报问题位置数据等。

6.1.4公众投诉信息数据

记录公众投诉举报信息,设置问题归类、处置意见反馈的管理机制。

6.2安全系统设计

系统安全建设应选择经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安全产品。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   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及其他信息安全相关规定,本系统的安全建设应综合考虑   系统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本系统软件产品需要通过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

6.3软件、硬件架构及接口要求

系统采用Java语言开发,符合J2EE规范,数据库支持主流数据库,包括Oracle、SqlServer、Sybase、MySql等。

本系统所需硬件由青岛市电子政务云系统提供。其中,应用服务器1台,GIS服务器1台,数据库   服务器1台,视频监控服务器1台,多媒体服务器1台,如下表所示,服务器数量及配置后续可根据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序号

名称

配置

环境

数量

1

应用服务器

8 核/16GB/1T

CentOS7/JDK8/Tomcat8

1

 

2

 

GIS 服务器

 

4 核/8GB/1T

 

CentOS7/JDK8/GeoServer

 

1

3

数据库服务器

4 核/8GB/1T

CentOS7/Redis5.0/MySQL5.7

1

4

视频转码服务器

4 核/8GB/200G

EasyNVR

1

 

5

 

平台管理服务器

 

2 核/4GB/500G

 

Windows server

 

1

三、绩效目标

项目总绩效目标是建设完成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建设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   息系统,解决海湾管理中“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管的如何”四个问题的信息化事宜,将分散   在各部门有关湾长制管理的信息通过平台整合到一起,更好地发挥各类信息在海湾管理保护中的作用,促进青岛市海湾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年度绩效目标是于2020年11月前启动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验收方式

承担单位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形成验收报告,作为招标单位验收的依据,   并提交项目成果;需求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处)按照要求组织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五、付款进度

合同签订后,即支付项目启动经费50万元;2020年12月中标方提交2020年系统建设年度工作报告,作为支付第二笔经费的依据,待2021年项目资金到位后,支付项目款至合同款的70%;待验收合   格后支付剩余项目合同款。

六、完成时限

2020 年 11 月底前启动项目建设工作,2021 年 10 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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