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总体评价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0909
采购文件编号:NXZH-2020-022
项目服务期:1 年
采购内容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总体评价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总体评价
承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一、 项目说明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基础工作。本次工作按照国家防灾减灾委、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宁夏实际情况,以隆德县为试点,开展以县为行政单元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清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隆德县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总体评价(隆德县)
(2)工作年限:2020 年
(3)工作周期: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
(4)建设地点:隆德县
本项目主要针对隆德县全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工作。
三、项目招标内容
(1)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2)隆德县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及成果编制。
四、项目招标金额
本招标项目资金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五 、 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目标任务
查清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县域内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隆德县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全面查清隆德县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隆德县地质灾害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
三是通过实施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建立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实现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更新和管理,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水平。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技术方法体系,实现隆德县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全覆盖,划分重点调查区和一般调查区,采用地面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物探等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开展隆德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综合防治提供基础。具体任务如下:
1、地质灾害综合遥感隐患识别与核查
一是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综合运用高分辨率多光谱光学影像遥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等技术,对隆德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遥感调查,获取大范围高精度的地表形变数据,初步解译地质灾害隐患,结合孕灾条件圈定地质灾害重点变形区。
二是地质灾害隐患核查。针对遥感识别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圈定的重点变形区、数据库中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核查,初步查明其基本特征和变形趋势。
2、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勘查与风险评价
一是采用填图、地面调查与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山地工程、物探等相结合的技术手段针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集镇等人口聚居区、重大工程建设(重点调查区)和地质灾害发育密度低、人口与工程活动少的区域(一般调查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主要查明地质灾害孕灾条件、基本特征、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形特征、承灾体、危害程度,进行单体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二是利用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察和 1:500—1:2000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进行岩土取样、测试与试验,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机理、演变规律、成灾模式,评价隐患点的稳定性。
三是开展隆德县不同比例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和承灾对象易损性等因素,开展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研究,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段,并分类提出监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等风险管控措施建议。
四是开展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成果报告及系列图件的编制,并建立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
六、主要 技术要求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地质灾害调查、风险调查工作中涉及的现行规范、行业标准、技术要求等,结合《全国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执行的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依据主要有: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2、《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3、《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 万)》(DZ/T 0261-2014);
4、《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 万)》(DD2019-08);
5、《地表形变遥感地质(InSAR)调查技术指南》;
6、《地质灾害 InSAR 监测技术指南(试行)》(TCAGHP013-2018);
7、《遥感地质解译方法指南(1:50000、1:250000)》(DD2011-03);
8、《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技术规定》(DD2015-01);
9、《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2016);
10、《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试行)》(TCAGHP 006-2018);
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9);
1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
13、《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14、《地质资料汇交规范》(DZ/T 0273)。
执行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应以项目实施时现行标准和规范为准。
七、初步成果要求
本项目的初步成果主要包括报告类、成果图件类和附表(件)类。
报告类:
1、《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设计书》;
2、《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报告》(技术报告)
3、《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工作报告》;
4、《隆德县 XX 地质灾害勘查报告》;
5、《隆德县 XX 地质灾害物探报告》;
6、《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遥感识别与解译报告》;
报告类成果的具体编制要求和章节安排,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执行。
图件类:
主要包括基础性图件、应用性图件和其他图件。图件类成果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以及风险调查图件编制的技术规范进行附图编制。
附表(件)类
1、附表类成果按照遥感解译、地面调查、地质灾害类(含隐患点防灾预案表)、物探、钻探、工程勘查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供。
2、附件主要包括: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典型灾害照片(视频)集。
数据库建设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执行。
八、调查工作及成果编制初步计划
1、2020 年 5-6 月,开展项目设计工作,编制《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设计书》,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
2、2020 年 7 月,开展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遥感调查和隐患识别,编制《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遥感识别与解译报告》,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组织的评审;
3、2020 年 8-10 月,开展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野外工作,按质量管理有关要求进行项目自检、互检和抽检等;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宁夏国资源调查监测院组织的野外验收;
4、2020 年 11-12 月,开展室内整理、数据库建设、图件编制、成果报告编写等;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宁夏国资源调查监测院专家组评审;
5、2021 年 1-2 月,修改完善隆德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项目成果资料归档、汇交。
九、项目验收要求
中标人应按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评审通过的设计书要求实施,设计、遥感、野外施工、成果编制、数据库建设等各工作阶段成果验收项目验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十、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招标的项目资金包含中标方完成本次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专用材料费、运输费、人员费、油费(过路费)、施工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成本等相关费用。
2、中标方必须按照本次工作的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若因中标方未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影响项目验收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需自行解决施工场地的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