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为象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编制《象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全域整治专项规划》。制定象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现状调查评价研究、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研究、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研究、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研究和海岸线海域生态修复工程研究等研究,编制形成《象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全域整治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象山县域所有陆域与海域,涉及生态修复与全域整治的区域,包括象山县丹东、丹西、爵溪3个街道,石浦、西周、贤庠、新桥、大徐、墙头、鹤浦、涂茨、定塘、泗洲头等10个镇,茅洋、东陈、晓塘、黄避岙、高塘岛等5个乡,包括陆域面积1253.83平方公里,海域范围面积6502.43平方公里。
1、基础调查与评估。主要分析规划区自然生态状况、经济社会概况、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等生态修复基础,明确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未来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2、规划总体思路。阐述编制实施规划的政策要求、规划定位、实施范围、规划期限等,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具体指标、总体战略等。
3、重点修复空间识别。通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评价,识别拟开展生态修复的重要空间、敏感脆弱空间、受损破坏空间等范围、面积与分布,并制定生态修复分区导引。
4、规划任务与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和既定目标,提出生态修复相关任务、具体措施与实施时序要求。
5、重大工程与投资需求。综合考虑突出问题、规划目标、技术经济可行性,设计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提出项目清单,测算投资需求,并分析工程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组织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而制定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绩效评价等。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4、《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5、《“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9、《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法》
10、《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11、《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1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3、《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
14、《2020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要点》
15、《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1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17、《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18、《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
19、《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象山县实施方案》
20、《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1、《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2、《象山县域总体规划(2018-2035年)》
23、《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4、《象山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
25、《象山县城市管理专项规划(2018-2025)》
26、《象山县港航“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27、《象山县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年)》
28、《象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5)》
编制完成《象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全域整治专项规划(2020-2035)》,包括《象山县陆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篇》、《象山县海域海岸带生态修复专篇》、《象山县全域整治专项》三项主要内容。专项规划成果要求纳入《象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项目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三个专篇成果、规划数据库成果、规划图集。
规划图集包括: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图;
国土空间开发适意性评价图;
国土空间格局图;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图;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图;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图;
全域整治规划格局图;
生态红线保护区布局规划图(自然保护地体系图等);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规划图(高标准农田图等)
海洋发展利用规划图;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规划图;
全域整治重点工程规划图;
近期重大项目规划图;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审,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项目 |
要求 |
付款条件及方法 |
付款方式: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合同额的30%;在乙方提交成果,经甲方组织县级评审通过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额的40%;在规划成果获得批复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额的30%。 |
工期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成果审查上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延后。在实施过程中,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增加合理化的要求和标准,经双方协商后,中标单位应予以改正或接收。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售后服务 |
质保期内若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采购人需要投标人现场服务的,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如投标人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以银行汇票、转账、电汇、保函等形式缴纳至专用帐户。履约保证金在保洁服务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如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
验收 |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审,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
质保期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