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0年度精准防贫减贫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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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150000079681 发布时间:2020-06-15 文档页数:71页 所需下载券:10
青岛市2020年度精准防贫减贫综合保险

采购需求

1. 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依据《青岛市2020年度精准防贫减贫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青扶贫协作组(2020)9号)规定,共分为1个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提供服务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包括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

2.服务要求

2.1项目背景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项目内容: 为切实提高贫困群众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为我市 2020 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依据《青岛市 2020 年度精准防贫减贫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青扶贫协作组(2020)9 号)规定,为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建档立卡不稳定脱贫户和农村相对贫困户提供防贫减贫保险保障。

参保对象:参保对象为建档立卡不稳定脱贫户和农村相对贫困户,其中建档立卡不稳定脱贫户指青岛即墨区、平度市、胶州市、莱西市和黄岛区农村已脱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人口,依据 2019 年底数据。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28 倍(8000 元) 作为相对贫困线。青岛即墨区、平度市、胶州市、莱西市和黄岛区一般农户(不含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相对贫困线的,纳入农村相对贫困户保障范围。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不得纳入保险保障范围的农户及家庭成员,不计入农村相对贫困户范围。

主要内容:

(一)不稳定脱贫户精准防贫减贫保险

1、建档立卡不稳定脱贫户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导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 4600

元,存在返贫风险的,成交供应商对实际收入与 4600 元标准的差额进行赔付。

2、建档立卡不稳定脱贫户因疫情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失业、农畜产品滞销或价格大幅下跌,导致家庭人均纯收入大幅降低、支出大幅增加的,成交供应商按约定的赔付标准计算和支付防贫保险金。

(二)相对贫困户精准防贫减贫保险

1、农村相对贫困户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导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 4600 元,存在返贫风险的,成交供应商对实际收入与 4600 元标准的差额进行赔付。

2、农村相对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 4600 元的,同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相对贫困线的,因病、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第三方赔付等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费用, 成交供应商按约定的赔付标准计算和支付防贫保险金,每人每年度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

保险金额

免赔额(元/次.人)

自付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

 

15 万元

 

10000 元

5 万元以下

30%

5 万元(含)-10 万元

50%

10 万元(含)以上

70%

3.农村相对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 4600元的,同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相对贫困线的,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造成长期居住房屋及室内财产的损失,在扣除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赔款、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赔款、各类家庭财产保险赔款后,成交供应商按约定的赔付标准计算和支付防贫保险金,每户每年度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3 万元。

保险金额

自付部分

免赔额(元/次)

赔偿比例

 

3 万元

1 万元以下

 

5000 元

40%

1 万元(含)-3 万元

60%

3 万元(含)以上

80%

投保标准:

即墨区:青岛即墨区农村已脱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人口 2126 人,即墨区农村人口不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脱贫户,按照其中低于相对贫困线的占 5%测算,相对贫困人数为 25804 人,采购预算共 350 万元。

平度市:青岛平度市农村已脱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人口 10518 人,平度市农村人口不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脱贫户,按照其中低于相对贫困线的占 5%测算,相对贫困人数为 40094 人,采购预算共 681.8495 万元。

胶州市:青岛胶州市农村已脱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人口 4140 人,胶州市农村人口不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脱贫户,按照其中低于相对贫困线的占 5%测算,相对贫困人数为 17578 人,采购预算共 310.81 万元。

莱西市:青岛莱西市农村已脱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人口 3628 人,莱西市农村人口不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脱贫户,按照其中低于相对贫困线的占 5%测算,相对贫困人数为 18139 人,采购预算共 307.652 万元。

黄岛区:青岛黄岛区农村已脱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人口 5230 人,黄岛区农村人口不含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脱贫户,按照其中低于相对贫困线的占 5%测算,相对贫困人数为 15014 人,采购预算共 234.745 万元。

精准防贫减贫综合保险的每个保障周期为 1 个年度,2020 年保险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采用经办服务模式,成交供应商经办费用为保费金额的 10%。

实行保险盈亏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保险期限结束后,如年度赔付资金和经办费用合计后的资金结余超过保费金额的 5%,则扣除保费 5%后的结余资金由扶贫办收回; 如年度赔付资金和经办费用合计超过保费金额的 105%,超支保费 105%的部分则由采购人提供资金予以补足。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可以续签。

3.2服务地点

即墨区、平度市、胶州市、莱西市、黄岛区。

3.3付款方式:每个年度签订合同备案后一次性支付。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调整、完善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

3.5服务保障

★3.5.1 成交供应商须完善精准防贫减贫综合保险服务体系,优化保险服务流程,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和理赔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开通专项理赔服务,确保保险赔款及时足额到位。2020 年发生的保险理赔原则上不晚于 12 月 30 日理赔到位。

★3.5.2、成交供应商具有良好服务保障机构,须建立专业服务团队,服务范围覆盖即墨、胶州、莱西、平度、黄岛区区市服务区域,设立专项客户经理,设立 24 小时服务电话。

★3.5.3、成交供应商需制定专项宣传培训计划,印刷精准防贫减贫保险宣传材料, 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培训需覆盖投保区域,并保证培训次数。

※3.5.4 成交供应商须具有防贫保险理赔服务专用系统平台,为本项目提供优化、便捷的在线理赔服务。

3.5.5保障对象及投保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成交供应商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3.5.6成交供应商不得对保险产品与保险服务做出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宣传。

3.5.7成交供应商应有全国范围防贫保险承保经验,有省级扶贫机构合作推广经验, 企业合规经营,信誉良好,获得过服务名牌或扶贫部门表彰,企业综合偿付能力强。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一一做出实质性响应,有 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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