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人口普查是全面掌握人口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浙江省、宁波市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为提高人口普查的工作效率,确保获取全面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拟引入第三方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本次第七次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对人口普查具体安排,提供符合数量和能力要求的人员,在采购人指派下参与普查各项工作。
(二)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时间和内容
1.普查时点: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2.普查对象: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姜山镇管辖范围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普查内容: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项目需求
1.普查对象数量要求:要求投标人配合采购人对鄞州区姜山镇各行政村的居民进行人口普查。
2.服务时间:从项目启动至全部普查结束,约8个月(因国家和市区级政策方案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导致普查项目时间发生变化的,本项目服务期限将随机进行调整)。
(五)服务要求:
1.投标人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具备较强的保障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由投标人按投标方案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项目实施人员,在采购人指派下开展各项工作。
2.投标人具备履行项目的人才储备能力,能确保项目服务稳定,项目服务人员工作连续性。人口普查工作具有较强连贯性,需要项目服务人员稳定持续工作。服务项目期间,采购人不支持投标人为项目所有实施人员提供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等,项目服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连续工作的,投标人负责提供补充或替换人员。
3.投标人服务人员办公场地、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调查物资、办公用品、印刷耗材、其他物资(包括各种表册、培训资料、调查文件、简报等)由采购人提供。
(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宣传动员、整理部门数据、数据处理准备工作、摸底调查、登记复查、质量抽查、编码、后期数据质量核实、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整理、数据验收等;
2.完成数据处理软件培训,数据审核、汇总、传输,数据本、公报发布、人普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
3.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与人口普查相关内容及有关辅助性工作。
(七)人员要求
1.根据人口普查对人员需求,要求配置不少于8名(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管理组服务人员进驻姜山镇人口普查办公室(采购人根据姜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情况具有调减普查指导员数量的权利,采购人调减普查指导员数量的,服务经费按实调减。调减金额=调减的普查指导员数量×单个普查指导员费用)。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自有员工,要求投标人与项目服务人员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须指定一名项目总负责人,有团队管理经验,协助采购人完成管理工作,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年龄、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信息。
2.要求驻场服务人员具有独立承担政府调查类相关项目经验,具有统计学、社会学、计算机、汉语言等相关专业背景为佳,能听懂姜山镇本地方言为佳。
3.服务人员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信息安全及保密意识。
4.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与姜山镇各行政村沟通对接、管理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5.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接受采购人的业务培训,如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采购人指派,采购人有权更换服务人员。
6.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选聘普查指导员,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面试。
7.采购人确定员工的数量、名单后,中标人应确保10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派遣等手续,及时进场;中标人应确保在出现人员离职的情况时,按照规定的人员条件,10天内重新向采购人派遣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人员。
(八)工作要求
1、严格依法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根据以往项目经验,结合姜山镇实际情况,对项目中的重点难点有清晰的认知,并具有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各项普查业务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普查工作登记率、正确率和进度均达到国家及市、区统计局要求,且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纪律要求。
3.保证普查数据质量,对数据结果保密。
4.配合采购人完成普查方案的制定及调整,项目协调管理,普查质量监控巡查,普查员入户时的指导、监督、支持,与物业、社区的沟通协调,物资管理及后勤保障。
5.配合采购人完成全部普查表单的登记、审核,提供现场指导,负责承担登记过程中普查员产生的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九)保密要求
1.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有数据资料有保密义务,在任何条件下,投标人均无权自行使用、对外公布或向任何第三者提供调查所使用和获取的信息。
2.因投标人人员违反本项目保密约定导致的调查信息泄露,由投标人对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要求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普查期间普查指导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2.因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台风或其他非双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双方不被视为违约,采购人及中标人不承担任何因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3.如遇重大活动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当普查需求变动时,中标人应及时做出调整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4.在人口普查过程中,中标人的普查指导员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的,采购人具有更换普查指导员的权利,经三次更换普查指导员仍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的,采购人具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5.工作时间依据国家的规定安排,执行标准工作制。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需无条件配合。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 求 |
1 |
服务期限 |
从项目启动至全部普查结束,约8个月(因国家和市区级政策方案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导致普查项目时间发生变化的,本项目服务期限将随机进行调整)。 |
2 |
项目实施地点 |
鄞州区姜山镇整个辖区范围内,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由采购人安排。 |
3 |
付款方法和条件 |
由采购人在确认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给中标人。 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次月10日前,根据中标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支付(金额按中标金额的月均摊价×90%计算),中标单位需在当月15日前将上月应发工资发放到服务人员的工资卡内,不得克扣、拖延,剩余资金作为考核资金,在本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4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或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 3)担保收件人:采购人; 4)提交时间:签订本项目合同前。 5)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5 |
合同终止 |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6 |
对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处理 |
(1)合同期内,因故致使本项目服务人员增减引起的费用调整,以中标人投标时的单人报价费用为依据按实结算服务费,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服务费用的增加,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标准的,中标人应依据国家政策对服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但采购人支付的年度总服务费用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