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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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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190000081566 发布时间:2020-06-19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城维计划—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 有关说明:
  •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 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城维计划—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包括:内勤呼叫服务、外勤应急处置服务、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统计报告、培训服务等。

  • 采购一览表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服务期

广州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监管服务

1项

185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建设背景

广州市于2019年完成了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开发与建设,目前《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已完成系统平台的部署、内部试运行及测试,并已通过验收,现该平台已具备针对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业的监管提供相关数据支撑。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行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好平台的功能,为加强智慧城管建设,广州市将开展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服务项目。

  • 建设目标

项目服务的建设目标:通过监管服务项目落实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要求,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1个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区两级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利用监控平台进行24小时运输监管服务,对130余家运输公司,5000余台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的行为进行跟踪、协调处理、调度、核查和分析上报等工作,实时了解建筑废弃物运输作业全过程情况,创建一个可知可控的监管环境,从而保证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业环境的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

  •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相关管理部门用户、企业用户。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应设有专门的呼叫调度中心,提供免费的服务热线电话,并承诺其服务热线电话 24 小时全天候运行,确保服务热线电话的接通率达到95%以上。
    • 投标人须承诺全力配合城管局开展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
  • 整体运营服务内容及要求
    • 项目说明

通过专业的第三方监管服务,充分利用发挥运输监控平台的智慧化监管手段,提高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的科技化监管水平。结合日常使用情况,不断优化完善运输监控平台的功能和监管流程。通过专业的监管服务实现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监管要求,堵塞人工现场监管的漏洞。为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提供车载、船载智能终端连接监控平台的服务,保障车载、船载智能终端与监控平台正常连接,处置连接过程的异常情况和问题。为实现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的科技化、智慧化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 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850,000.00元/1年。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年限(年)

备注

1

终端审验服务

1

受理新的车载终端接入调试的场地协调安排和调试对接测试工作

2

外勤处置服务

1

及时对车载终端相关问题的现场应急处理

3

车辆入网审验对接服务

1

协调场地、运输公司、组织人员检测

4

内勤呼叫服务

1

365*24小时

5

人力资源服务

1

人员费用

6

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统计报告

1

定期反馈平台用户问题举报、车辆信息、违规违章车辆情况等统计分析数据,并输出分析报告

7

培训服务

1

培训运输企业关于终端日常使用、如何避免出现问题和出现问题保修流程

  • 项目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 项目服务内容
    • 日常运营管理服务
  • 岗位介绍及服务目的
  • 配置服务项目运营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利用建筑废弃物运输监控平台实施日常监管服务工作。

项目运营管理岗位服务目的:

  • 在采购人指导下,利用监控平台做好监管服务工作,确保呼叫调度中心平稳、高效运行。
  • 定期组织平台技术人员、值班组长、坐席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培训;根据业务需要对各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 定期组织人员对车、船载智能终端与监控平台的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查解决异常情况。
  • 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配置服务项目运营技术岗位,主要负责利用建筑废弃物运输监控平台实施监管服务过程的技术维护。

运营技术岗位服务目的:

  • 根据监控平台的实际使用情况,提出业务流程、业务规则科学合理调整建议。
  • 定期查看平台程序、数据库以及相关附件运行情况,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 根据监控平台的实际使用情况,为监控平台数据库性能整体优化提供建议,不断提高监控平台的运行工作效率。
  • 根据监控平台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车、船载智能终端设备与监控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提出意见和相应的技术支撑。
  • 人员数量及背景条件
  • 管理人员:应配置1名以上管理人员;且须具备如下背景条件: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多个信息化平台日常管理运营经验。
  • 技能要求:熟练掌握 word 、 excel 、 PPT 等常用办公软件。
    • 技术人员:应配置2名以上技术人员;且须具备如下背景条件: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多个信息平台日常维护管理经验。
  • 技能要求: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熟练掌握 Java 开发语言,熟练掌握 oracle、Mysql、MangoDb数据库,熟练掌握数据库设计工具,熟练掌握 Axure 等原型界面绘制工具。
    • 工作时间及服务要求
    • 工作时间:5天*8小时,非法定工作日须安排人员进行值班。
    • 服务要求
  • 管理人员服务要求
    • 确保建筑废弃物运输监控平台的监管服务工作正常运作。
    • 协调安排新安装的车载、船载终端接入调试的场地。
    • 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技术人员服务要求
  • 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对新车载、船载监控终端设备品牌型号进行调试对接测试工作,对智能化车载、船载监控终端一体品牌型号、车辆型号及发动机型号结合满足《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载终端传输协议(试行)》(穗城管〔2018〕1191号)要求的,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智能化车载、船载监控终端一体机品牌质量检测工作。
  • 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船舶)的新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进行平台数据对接检测工作,为通过检测的运输车辆出具入网说明。
  • 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船舶)的新安装车载智能终端对接审验,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明确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船)智能监控终端审验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协助解决在运输车辆准入审验过程中出现的智能监控终端平台数据对接问题。
    • 呼叫调度中心服务

(一)岗位介绍及服务目的

呼叫调度中心应配置坐席统计岗位,负责利用运输监控平台实施日常监管、办公、客服等工作。

坐席统计岗位服务目的:

  • 负责平台全天候24小时监控及日常数据统计工作,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
  • 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判明情况,联系相关部门人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做好事件反馈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人员数量及背景条件

   呼叫调度中心应配置4名以上坐席统计人员,且须具备如下背景条件:

  • 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
  • 工作经验:1年以上客服工作经验
  • 技能要求:1)熟练掌握 word 、 excel 、 PPt 等常用办公软件。2)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压力承受能力,能适应晚班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服务要求

  1、工作时间:7*24小时全天候监管,坐席人员实行轮班作业制度。

2、服务要求:

  • 接听关于现场车载、船载监控终端与平台数据对接异常问题的电话报告。安排外勤人员通过远程指导或赶赴现场的方式判明异常原因,并协助指导现场的终端设备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 满足7*24小时全天候的在线监管要求,及时向各执法单位反馈建筑废弃物处置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情况。
  • 提供免费的服务热线电话,便于项目服务对象进行故障排除、技术咨询和服务投诉。咨询和服务热线电话应365*24小时全天候运行,热线电话的接通率应达到95%以上。对服务热线电话所反映的终端设备平台数据对接异常问题,应调动外勤处置人员及时处理,并形成工作台账。
  • 及时接收运输企业(或司机)关于设备与平台数据对接异常问题的举报,并做好协调上报和反馈处理服务。
  • 定期对违规、违章车辆(船舶)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出具书面报告材料。每天定时收集平台告警、预警信息,按要求每月10日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运输监管对象(排泥工地、运输(陆路、水路)企业、车辆、船舶、中转码头(临时装卸点)、消纳场及循环利用企业等)运输监控平台告警分析数据及诚信记分立案查处等运输监控平台数据的书面统计报表。
    • 外勤处置服务
  • 岗位介绍及服务目的
    • 外勤处置服务站应设置外勤处置服务岗位,负责通过远程指导或赶赴现场的方式协助指导终端设备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处理车载智能监控终端设备与平台数据对接异常的相关问题。

外勤处置服务岗位服务目的:

  • 配合终端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对车载终端数据对接异常问题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 远程指导现场人员处理终端设备与平台数据对接异常问题。
  • 人员数量及背景条件

   每个外勤处置服务站应配置3名以上外勤处置服务人员,且须具备如下背景条件:

  • 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
  • 工作经验:具有2年以上运输车辆管理相关经验。
  • 技能要求:1)熟悉 Windows word、excel 等常用办公软件。2)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压力承受能力,能适应晚班工作。
  • 工作时间及服务要求
    • 工作时间: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外勤处置服务。
    • 服务要求:

提供365*24小时外勤处置服务,对车载、船载监控终端数据对接相关异常问题远程指导或赶赴现场协助指导设备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进行处理。外勤处置服务人员须及时接收排除设备数据对接异常请求信息,指导现场人员通过重启终端设备或者修改链接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车载终端设备相关平台数据对接异常问题,导致车辆限速、锁车功能异常等情况,外勤处置人员应协助终端设备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

  • 对相关车辆运输企业使用智能终端进行培训服务
    • 培训对象:全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含南沙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的运输(陆路、水路)企业。
    • 培训内容:
  • 对全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含南沙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运输监管平台管理员进行运输监控平台功能培训。
  • 对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的运输(陆路、水路)企业的运输监管平台管理员进行运输监控平台的功能、应用、保修流程及如何避免出现问题等培训。
  • 培训方式与费用:培训采用现场培训和线上在线培训的方式。通过安排培训讲师去到现场为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或者通过网络视频为培训对象进行线上培训服务。由此产生的培训讲师人员费、差旅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项目服务要求
    • 办公场地要求
      • 为了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投标人需在广州市内设有服务场地,包括呼叫调度中心、智能化车载和船载监控终端质量检测场地以及独立的机房。若投标人现有条件无法满足,则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按采购需求设置符合条件的服务场地。(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服务场地设置于广州市内,一是便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服务项目进行现场实地业务指导或运营服务质量检查工作;二是有利于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的企业等平台用户在广州市内开展平台功能使用培训服务。三是便于在项目服务地区开展新品牌型号的车船智能终端设备入网检测工作,有利于终端设备提供商明确管理归属地区。】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调度中心场地不小于200平方米,且具有面积不小于15平米的墙式显示大屏和企业专线,企业专线宽带不低于30M,用于日常视频监管。
  • 投标拟投入本项目智能化车载、船载监控终端质量检测场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立2个外勤处置服务站,负责协助终端设备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应急处置车辆、船舶智能监控终端平台数据对接异常问题等。
  • 监控平台的使用对象包括政府管理部门和各建筑废弃物处置企业,各建筑废弃物处置企业可通过监控平台的企业客户端调用、查看本企业的相关监控数据。为保障整个监控平台的数据安全以及政府管理部门通过监控平台对违规对象所启用的处理措施安全实施,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立独立机房或云资源平台,且服务器数量不少于5台(应用服务器不少于3台,存储服务器不少于2台),应用服务器内存不少于32GB,存储服务器磁盘容量不少于2.5TB。上述设施作为运输监管平台数据库与运输企业客户端查询的中继服务器,主要用于接收平台所产生的实时监管数据,并为各建筑废弃物处置企业客户端用户提供外网数据查询服务,可有效保障平台数据安全,减轻数据连接压力。
  • 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对保证运输监控平台日常运营工作必不可少的备品备件,投标人要列入投标文件并报价,否则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 外勤车辆要求
    • 在每个外勤处置服务站应配备1台以上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勤车辆(包括车损、保险、养护、油费等费用) ,并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保障外勤人员协助终端设备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对车辆、船舶的卫星定位和智能监控终端设备进行平台数据对接异常问题排除等工作。
  • 数据备份及安全技术支持要求
    • 对于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排泥工地、运输(陆路、水路)企业、车辆、船舶、中转码头(临时装卸点)、消纳场及循环利用企业以及围栏数据)服务期内应永久保存与备份,服务期结束后连同数据载体一并移交采购人。  
    • 对于持续上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船舶的位置轨迹、设备自检信息、告警预警信息)以及历史数据应在保存一年后自动更新与备份。
  • 智能网关技术对接支持要求
    • 对已安装智能终端一体机的车辆与运输监控平台网关对接提供技术支持。协调车载智能监控终端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船载智能监控终端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运输(陆路、水路)企业、车辆供应商的智能网关对接工作,车辆、船舶安装智能监控终端后,由智能监控终端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采集模板填写并提交,成交供应商负责指导车载终端设备供应商(或安装代理公司)进行智能监控终端对接智能网关,刷发动机,并录入数据,使车辆、船舶智能监控终端对接运输监控平台智能网关,完成数据上报、功能调试。
  • 其他要求
    • 成交供应商设有3名或以上应急处理服务人员,且应急响应到达时间≤3小时。
    • 采购人对服务人员不满意或服务人员不称职的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保证新的人员上岗。新上岗人员条件应不低于前手在岗人员,并全面掌握、接受前手在岗人员的工作内容。
    •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
    • 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本项目的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则采购人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
    •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对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一周内,成交供应商应将上述数据和信息无偿交还采购人,不得留存。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终止服务合同。
  • 验收要求

每个月10号之前,反馈上个月平台用户问题举报、车辆信息、违规违章车辆情况等统计分析,并输出报告向采购人提交。

  • 付款及结算方式
  • 合同款支付:
  1. 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 %作为预付款。
  2. 服务结束后,凭验收合格单或验收合格报告,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3. 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 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故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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