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将于 2022 年在清远市举行,为做好省残疾人运动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结合《广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于 2020 年组建清远市残疾人各类运动项目代表队备战广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力求在本土举行的残运会中赛出优异成绩,展现清远市残 疾人体育风采。
(一)运动会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举重、射箭、 盲人柔道、跆拳道、聋人篮球、三人轮椅篮球、盲人男子足球、聋人男子足球、聋人网球、轮椅网球、硬地滚球。
(二)各残疾类别项目设置如下:
肢体残疾: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举重、射箭、跆拳道、篮球、足球、网球、硬地 滚球。
视力残疾:田径、游泳、乒乓球、自行车、 盲人柔道、足球。
听力残疾: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跆拳道、篮球、足球、网球。
二、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清远市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及训练服务采购项目 |
中标之日起 1 年内完成 |
3,500,000.00 |
三、服务要求
(一)完成清远市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
1、选拔时间:
从选拔开始至选拔结束不少于 70 天(具体选拔启动时间届时提前一周通知投标人);
2、选拔候选人数量:
各县(市、区)组织候选残疾人数量根据人口总量作如下安排:连山 30 人、连南 50 人、佛冈 90 人、连州 120 人、阳山 120 人、清城 200 人、清新 200 人、英德 300 人。
候选残疾人中,听力语言残疾人比例不得高于 20% ,女性残疾人比例不得低于 30%,全盲、轮椅等重度残疾人比例不得低于 10%。
残疾级别较重(一级或二级)以及残疾类别为侏儒的残疾人人数占选拔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 20%。
3、年龄要求:
被选运动员年龄在 9-23 周岁之间(1996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 月 1 日之间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 36 周岁。
4、选拔要求:
5、经费与保障:
(1)选拔过程中的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分级师/教练员工资补贴、选拔所需器材、 集中选拔场地费、办公用品、应急药品与饮用水等由投标人负责;备选残疾人运动员补贴由采购人负责。
6、选拔目标:
(1)选拔出符合残疾人体育比赛最低分级标准及适合参赛的残疾人运动员。
(2)组建清远市残疾人运动训练队伍。
(二)完成清远市残疾人运动员试训、组队工作
1、试训、组队要求:
2、经费与保障:
(1)训练过程中的工作人员/残疾人运动员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分级师/教练员工资补贴、试训场地费、办公用品、应急药品与饮用水等由投标人负责。试训所需器材、残疾人运动员服装由采购人负 责。
★(2)投标人需为参加试训的残疾人购买保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试训目标:
(三)对残疾人运动员开展 2020 年度训练工作
1、训练时间:
残疾人运动员组队成功后,即开展 2020 年度第一期的训练工作,预计训练周期 40 天。
2、训练人数:
预计训练人数约 300 人,具体人数视选拔情况确定
3、训练要求:
4、经费与保障:
(1)训练过程中的工作人员/残疾人运动员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教练员工资补贴、训练场地费、 办公用品、应急药品与饮用水等由投标人负责。试训所需器材、残疾人运动员服装由采购人负责。
★(2)投标人需为参加训练的残疾人购买保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试训目标:
三、投标人采购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自身公司聘请的工作人员及分级师、教练员住宿和伙食费用、分级师及教练员劳务费用、分级师及教练员交通费用、分级师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意外保险(每人购买20 万元保额的意外保险)、场地租赁费用、应急车辆交通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等完成本项目的其他费用(不含集训器材费及运动员服装费)。
2、安排的教练员、分级师,需持有教练员证、分级师证或有地级市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分级经验。
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训练标准,随时接受采购人工作人员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和投诉 及时整改纠正。如采购人两次根据合同要求提出书面整改要求,中标人仍拒不整改纠正的,视为中标人违反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4、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监督,并遵守各项规定,做好训练工作。
四、其他要求
1.相应集训项目对应教练必须为相应专业,曾经带队参加相应比赛或集训的教练优先(请提供人员的 参赛、训练经验以市级以上残联等相关部门证明文件)。如果市残联经考核认为教练缺少执教经验或不负责任,不胜任训练工作,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教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反合同。
★2.每个运动项目一周训练时间不低于 40 小时,主教练每天训练时间不能少于 4 个小时。
3.在保证总训练天数不变的情况下,各项目具体训练天数在签订中标合同时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 的需求而确定。如果在训练中遇到运动员报到人数不足或中途退出,应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解决补充运 动员。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预算的 10%作为预付款; 训练进行之日起 30 天后一周内,支付 50%,训练两个月后支付 20%,剩余款项在项目结束后甲方验收无误的 7 天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