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苍南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核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0年苍南县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进行采购并委托浙江金泉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代理采购的组织工作。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合同验收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二、采购内容及作业要求
工作内容: 2020年,在苍南县近岸海域共布设6个海洋生态基础站位开展水文气象、水体、沉积物和生物监测。
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频率为1次/年。
监测指标:
水文气象:风向、风速、天气现象、水温、水色、水深、透明度、海况。
水体环境: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叶绿素a、悬浮物。
沉积物环境:硫化物、有机碳、粒度、Eh。
海洋生物:微生物(细菌总数)、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底栖生物,其中选取1个测点加测游泳动物。
技术依据: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站位布设:共布设6个生态基础监测站位。
成果提交:各任务承担单位于监测月次月15日前,将数据资料通过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平台进行逐级报送,经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审核汇总于20日前上报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各任务承担单位于10月底前,编制《海洋生态基础监测报告》报至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抄送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市中心于12月底前,整理分析形成全市监测评价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抄送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1、调查内容
海洋生态本底调查共分五大类调查内容,分别为空间要素调查、保护要素调查、资源要素调查、灾害风险调查、辅助要素调查。
海洋生态本底调查工作框架示意图
2、调查要素
(1)空间要素调查
空间要素调查主要包括基础空间要素和生态空间要素。
基础空间要素包括调查辖区内各类岸线(大陆岸线、海岛岸线、人工岸线、自然岸线)的长度,海域面积、海岛(数量,面积)、海湾(数量、名录、位置、面积)、重要河口(数量、名录、位置)、滩涂(数量、名录、位置、面积)。
生态空间要素包括调查辖区内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资源、特别保护海岛、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迹、重要滨海旅游区、沙源保护海域、重要砂质岸线的数量、名录、位置、面积及其他空间信息。
(2)保护要素调查
保护要素调查主要是调查辖区内主要生态保护对象的种类、分布状况及数量。涉及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鸟类、植被、贝藻类以及其他濒危生物或珍稀动物的名称、数量、分布区域。
此外,处于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各类保护对象的相关数据,一并提交保护区选划时段的调查数据,附选划报告。
(3)资源要素调查
资源要素调查主要是调查辖区内主要海洋生物资源的本底状况,收集所辖海域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鱼卵稚鱼、潮间带生物的物种数量、优势种名录、生物量、多样性指数等主要指标数据。
(4)灾害要素调查
灾害要素调查主要包括生态灾害要素调查和潜在风险要素调查。
生态灾害要素调查主要包括赤潮、绿潮、金潮的主要发生区域、主要赤潮生物、赤潮高发时段;水母爆发的主要发生区域、种类、发生时段;滨海湿地退化的主要发生区域和退化状况;外来生物入侵的物种及主要分布区域;海岸侵蚀的主要发生岸段和侵蚀状况;海湾淤积的主要发生区域和淤积状况等。
潜在风险要素调查主要包括辖区内涉海开发活动情况,指在建海岸工程、海洋工程的名称,区域位置及项目内容;重大涉海工程项目如热电、核电、石化企业的名称及位置;辖区内海洋主导产业的类型及分布特点;主要入海污染源的空间位置;围填海项目及存量围填海项目的分布状况和空间位置。
(5)辅助要素调查
辅助要素调查主要包括辖区内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数量及分布状况,主要海洋生态问题和潜在海洋生态隐患的摸排,所辖区域内海洋生态历史数据的积累情况。
3、调查时段
调查的数据基准年为2019年,若无基准年调查数据,以最近调查年数据为准,并注明出处。生态灾害要素调查以近五年(2015年-2019年)生态灾害的发生情况为统计口径进行汇总,并注明使用数据出处。
4、成果提交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于8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本底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补充调查,完成本底调查数据报表的填报,本级调查报告的编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9月底前,完成县级本底调查数据报表的审核及补充,汇总全市本底调查数据报表,编制上报全市调查报告。
工作内容:在苍南县近岸开展早期预警监测,发现溶解氧、叶绿素a指标异常后加密监测,一旦发现赤潮后转为应急监测。
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时段每月1次, 7次/年;当溶解氧、叶绿素a等指标异常时,随即开展加密监测,每月不少于2次,可根据实际加密监测。
监测指标:
水文气象:气温、气压、风向、风速、水温;
水体环境:浊度、盐度、pH、溶解氧、叶绿素a、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
赤潮生物:海水中赤潮生物优势种的种类和密度。
技术依据: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 069-2005)》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站位布设:在苍南近岸海域布设站点5个。
成果提交:各任务承担单位于监测月次月15日前,将数据资料通过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平台逐级报送,经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审核汇总于20日前上报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工作内容:赤潮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船舶走航方式开展赤潮应急监测,掌握赤潮生消时间、漂移路径、影响范围等,及时发布赤潮应急监测信息。
监测时间及频率:发现赤潮起至赤潮影响消失为止,每2天监测1次基本情况、水文气象和赤潮生物,水体环境每周监测1次,与基本情况监测同步进行。
监测指标:
基本情况:赤潮发生时间和地点、形状和颜色、面积、漂移路径、持续时间、主要经济生物死亡情况及动物行为等。
水文气象:气温、气压、风向、风速、水温。
水体环境:浊度、盐度、pH、溶解氧、叶绿素a、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
赤潮生物:海水中赤潮生物优势种类和密度。
赤潮毒素:有毒赤潮发生时,在赤潮发生区内采集1~2种生物开展赤潮毒素监测,监测毒素种类根据赤潮藻种确定,包括麻痹性贝毒、记忆缺失性贝毒、腹泻性贝毒、河豚鱼毒素、西加鱼毒素监测等。
其他指标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自行选测。
技术依据: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 069-2005)》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站位布设:根据赤潮发生范围和漂移状态,按梯度变化酌情设站采样,站位数量视赤潮范围和监测能力而定,一般情况下布设2个监测站位,每周1次水体环境监测时增设1个对照站位,鼓励加密站位。
成果提交:各任务承担单位于监测月次月15日前,将数据资料通过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平台进行逐级报送,经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审核汇总于20日前上报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工作内容:包括赤潮预测预警、赤潮快报、赤潮通报和赤潮月报的编制、报送和发布。
信息要求:
赤潮预测预警的信息可包括预警区域、水体监测指标(溶解氧、叶绿素a等)异常值,赤潮发生的可能性,赤潮生物预判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赤潮快报的信息应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区域名称、边界经纬度或中心点经纬度)、赤潮生物优势种类及毒性、赤潮生物密度、形状、颜色、面积、漂移路径、持续时间、主要经济生物死亡情况及动物行为等;监测区域的水文气象、水体各监测指标(特别是溶解氧、叶绿素a等)状况。
赤潮通报的信息应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区域名称、边界经纬度或中心点经纬度)、赤潮生物优势种类及毒性、赤潮生物最大密度、形状和颜色、面积、持续时间、周边敏感区、灾害影响及受损情况及赤潮变化趋势分析等。
赤潮月报的信息应包括赤潮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地点、中心经纬度、边界经纬度、面积、赤潮生物优势种、最大密度、毒性、灾害影响和监视监测工作等相关内容。
成果提交:
赤潮预测预警: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根据早期预警监测信息、浮标在线监测或卫星遥感监测结果进行赤潮发生预警研判,每周编制赤潮预测预警,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抄送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赤潮快报、赤潮通报:一旦预警或发现赤潮(通过船舶监测、遥感监测、浮标在线监测或志愿者等),当地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应在获取信息的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并确认,在监测完成后24小时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赤潮快报并抄送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及时发布本级赤潮通报。
赤潮月报: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于每月28日前将赤潮月报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承担2020年苍南县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任务的监测机构应当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按照海洋监测(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开展监测,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商务条款
2、产品或成果提交
3、成果维护期
成果交付使用后一年内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成果维护任务(包括小规模调查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剩余工作内容),维护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提供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剩余款项。
5、其它要求
5.1、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无特殊情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主要设计人员。
5.2、承担因限额设计需要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不另计费用。
5.3、向施工现场派出代表,随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不另计费用。
5.4、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工作不另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