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本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 15 个攻势,突出选择了城市建设、农业、基金投资等领域政策和项目开展。通过绩效评价, 从决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为调整优化政策设计, 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梳理;对 2020 年 1-7 月份 15 大攻势中 9 个攻势相关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服务具体要求
1、为规范财政绩效委托管理,确保工作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每包确定 1 家中介机构提供绩效评价、绩效目标梳理、绩效监控结果核查等业务服务。本项目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
2.2 聘用单位应与所聘用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工作目标、职责范围、工作时限、质量要求、费用标准、支付方式、支付主体、违约责任和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2.3 供应商及其执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技术标准, 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供应商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任务,严禁转包委托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开展中介服务。供应商应确保业务报告的真实可靠。
供应商须成立项目服务团队,每个包参与现场评价(不含专家)人数不得低于 8 人, 人员须具备注册执业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须为项目实际实施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人员。
供应商须明确项目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人员配备须满足本次服务需求。
★2.4 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档案。对有提供虚假报告、违反廉政工作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取消其中介服务成交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已选定而无故推脱或拒不承接委托服务事项的;未按协议要求完成委托事项情节严重的;将承揽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 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承揽项目分包给他人的;被吊销、撤销资质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如财政局出台新的考核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5 供应商中标后主要负责人、组织结构等发生变化的,应在 15 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审核,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2.6 成交供应商开展业务后,青岛市财政局将按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供应商不得向被审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三、工作程序流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要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 号)、《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青财绩[2020]6 号)、
《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青财预评〔2017〕7 号)及青岛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
2.成交供应商会同财政部门、被评价部门了解研究制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实地调查取证,形成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按期出具绩效管理工作成果。中介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选取专家参与评价工作,取得专家对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专业数据查勘、评价结果等事项书面意见,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出具的工作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财政部、青岛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二)绩效评价要求
1.收集评价前期资料
2.制定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
3.核实有关情况,形成报告初稿。受托机构根据具体评价要求确定现场评价抽样范围,组成现场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资料核实、社会调查、分析评价等。现场评价范围根据根据各包要求确定,涉及区市的,现场评价需要全覆盖,现场评价单位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总量的 30%、项目预算总金额的 60%。
4.征求财政部门和被评价部门意见
5.9 月 10 日前完成出具报告终稿.
6.档案归集和质量控制。
四、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共分为 14 个包,各包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
(一)绩效评价要求
1、外经贸发展资金(国际班列综合奖补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2018 年,为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提升我市欧亚大通道地位”,缩小与外地补贴政策差距,保持我市中亚班列传统优势,减少货源流失,同时培育其他国际班列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经多方调研和积极争取,提出“对从事中亚班列、中蒙班列、东盟快线、中韩快线的物流代理企业给予奖补”的政策建议,并成功纳入 2018
年 12 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47 号)。2019 年 4 月,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根据《实施意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综合山东省欧亚班列财政补助政策,联合印发《青岛市支持物流业暨班列综合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青交物流〔2019〕2 号),提出 2019-2020 年,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班列综合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培育、加快推动青岛市国际班列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际班列市级运营平台公司 2019 年度收到青岛市国际班列综合奖补资金 10800 万元。2019 年度符合青岛市奖补政策的累计开行数量为:中亚过境班列 15409 车 30818 标准箱;中韩快线 780 车 1560标准箱;中蒙过境班列 587 车 1174 标准箱。经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审核认定:2019 年全年共需补助资金 9453.06 万元,已发放全部到位。2019 年结余资金 1346.94 万元,经审查清算和市财政部门同意转入 2020 年国际班列综合奖补预拨资金。
(3)项目覆盖范围:市本级。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 个。
2、交通建设维护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保障全市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水路设施的正常运转,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拉动和保障作用,确保普通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偿还公路债务本息,行业管理运转,水路设施安全运转等。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9 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9〕2 号)等文件,批复我局交通建设维护资金预算 237397.61 万元。2019 年预算执行 236649.93 万元,预算执行率 99.69%。
(3)项目覆盖范围:城阳、西海岸新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
《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3 个。
3、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是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信息数据的管理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承担全市交通运行状况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协助做好交通运行的指挥调度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相关服务
工作;承担交通信息化人员培训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支出 1761.1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0.91 万元、公用经费 121.17 万元、专项资金 1429.11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本级。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涉及单位数量:1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二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二);
(一)绩效评价要求
1、文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主要用于文化消费促进活动补助以及影视产业补贴。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文化消费促进活动补助 2500 万元,影视拍摄创作补贴实
际执行 920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5 个。
2、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主要用于文艺精品创作补助和文化活动补贴。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已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莱西市。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1 个。
3、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
(1)项目概况:文化和旅游局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部门管理使用的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基本执行完毕。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涉及单位数量:13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三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
(一)绩效评价要求
1、城乡建设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2019 年城乡建设专项资金年初安排项目 30 个,机构改革从住建局转入水务局、园林局和自然资源局 8 个项目,住建局调剂预算新增 5 个,该资金共安排35 个项目。主要用于市政建设项目、城镇化建设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年初批复预算住建局 17520 万元,因机构改革原因转出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7.65 万元、市水务管理局 1830 万元、市园林和林业局 200 万元,合计转出 2237.65 万元。2019 年城乡建设专项资金调整后预算数 16323 万元,执行数 16323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涉及 10 个区市(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莱西、西海岸、平度、胶州、即墨)。
(4)评价要求:主要对工程资金投入情况(主要是资金的筹集、分配、到位、使用等情况)、资金和工程管理情况(主要是预算执行、投资完成、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情况)、产出和效果情况(主要包括项目进度、质量达标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评价。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7 个。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依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9 年度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综〔2019〕4 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发放物业费等费用补助缓解实物配租家庭的经济负担;通过拨付管理费、维修费以及大中修维修费用切实做好实物配租公租房项目后期运营管理工作,使低收入家庭入住后真正享受到住有宜居。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139030 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83788,上级转移支付 55242 万元。调整后市本级资金 82840.27 万元。执行率 100%。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市北、李沧。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改进资金管理、分配、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3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四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四);
(一)绩效评价要求
1、科技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科技专项资金是市级财政从年度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创业生态营造、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科技专项资金 115730 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 93000, 上级转移支付 22730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高新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改进资金管理、分配、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另外上级转移支付 22730 万元,包括中央、省级资金。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带有绩效评价体系表,此次绩效评价需按照上级提供的绩效评价体系表对转移支付资金对应的项目单独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72 个。
2、促消费发展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青岛市 2018 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法》(青工商经发〔2018〕63 号)和市级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 6 各区开展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近三年预算金额为 4640 万元。2018 年共评定五星级农贸市场 2 处奖补 160 万元,四星级农贸市场 14 处奖补 840 万元,三星级农贸市场 28 处奖补 1120 万元,共计 2120 万元。上述奖补按照区和市 1:1 配套出资,市级实际出资 1060 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近三年预算安排数 4640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44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的 9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五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五);
(一)绩效评价要求
1、污水处理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2019 年水务集团五座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规模 63.37 万吨/天, 光大麦岛全年处理 4,480.05 万吨,负担着市内三区大部分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在我市水污染治理和李村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另外保障全市 30 座雨污水泵站的运行维护,保证泵站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降低了污水溢流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同时负责全市 3436 公里管网设施养护管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全年拨付污水处理资金及污水处理费 97488 万元,其中水务集团五座污水处理厂预算执行数 62330 万元;光大水务 22677 万元,返还啤酒二厂 112 万元,雨水污水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执行数 4600 万元;排水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及排水检测站设备设施维护改造资金项目预算安排数 1760 万元,项目审定金额1606.4 万元,并据此进行公开招标,中标金额 1592.99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4)评价要求:
①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可考评。
②主要对政策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含区市级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绩效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
③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明确各子项目设立必要性及与该资金中心任务的紧密度, 发现该资金在政策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或改进措施,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④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4 个。
2、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2019 年青岛市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市内三区 5 座污水处理厂(李村河污水厂、麦岛污水厂、团岛污水厂、娄山河污水厂、海泊河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问题,保障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正常运行,实现市内三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理处置;委托专业机构对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一体化可行性进行评价,以及污泥处置单位工艺运行情况和成本的合理性进行咨询,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能。健全泥质检验制度,通过委托专业的污泥监测单位每月对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取样监测,保证污泥处置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依据青城管〔2019〕24 号文件,2019 年度青岛市城管局批复排水事业发展中心预算 7065.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78.58 万元、专项支出 5587万元)。排水中心实际预算支出 5450.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39.26 万元、专项支出 3911.42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4)评价要求:
①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可考评。
②主要对政策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含区市级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绩效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
③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明确各子项目设立必要性及与该资金中心任务的紧密度, 发现该资金在政策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或改进措施,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5)涉及单位数量:1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六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六);
(一)绩效评价要求
1、就业创业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2019〕29 号),促进就业创业资金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2019 年预算安排 23546 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促进就业创业资金预算安排 23546 万元,全年执行数
21960.25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各区市。
(4)评价要求: 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改进资金管理、分配、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3 个。
2、民政管理事务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彩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用于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培训、地名普查、老龄事业发展、困难群体走访慰问等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基金安排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 6965 万元(执行时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政管理事务资金 925 万元(执行 726)。
(3)项目覆盖范围:各区市。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改进资金管理、分配、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2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民政局涉及的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七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七);
(一)绩效评价要求
1、安全生产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2019 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市财政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1940 万元,共分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监管、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及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六大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支出 1465.45 万元;预算执行率 75.54%,整体完成绩效目标。
(3)项目覆盖范围:各区市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2 个。
2、平安青岛建设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平安青岛建设资金项目包含:消防装备购置资金,消防直升机托管运行资金,消防船维护保养资金,特种消防车辆、器材维护保养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平安青岛建设资金年初批复预算 11480.00 万元。2019 年 10 月,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退回预计不能执行预算 3808.55 万元,调整后预算7671.45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本级。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理顺资金管理分配机制,促使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资金投向更加精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 个。
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18 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聚集金融资源、鼓励金融创新、吸引金融高端人才等政策,进一步吸引金融机构、金融人才集聚我市,激发我市金融创新活力,调动驻青金融监管机构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和广大金融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引领青岛市金融行业深化改革和发展转型,助推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基本支出:1341.34 万元;专项资金:5249.13 万元,其中,法人金融机构奖补资金 2534.13 万元,体现财富管理特色的或对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有重大意义的机构和项目奖补资金 45 万元,中央驻青金融监管机构补助奖励资金 650万元,金融创新奖励资金 1140 万元,金融高端人才补助资金 880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金融高端人才。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的问题,评价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深入分析财政政策撬动作用、行业引领带动作用、试验区先行先试创新成果,加强政策研究,做好政策储备,为下一步优化调整制度设计、支出结构等提供政策依据。
(5)涉及单位数量单位:27 家,金融高端人才 59 人。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并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8 月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涉及的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2020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八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八);
(一)绩效评价要求
1、财源建设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财源资金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17〕60 号)和市级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财源建设工作经费, 是指由各级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全市财源建设工作的补助资金 36,500.00 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源建设工作经费预算数 36,500.00 万元,全年执行数36,294.40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市北、崂山。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5 个。
2、市办实事市妇联家庭教育普及工程项目
(1)项目概况:青岛市自 2017 年开始,连续三年共投入 1500 万元,支持实施家庭教育普及工程。该资金虽不属于专项资金,但属市办实事项目,且期限暂定三年
(2017-2019 年),目前已到期,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后续是否保留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7.2018.2019 年已累计拨付资金 1160 万元,待拨付资金 340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涉及 10 个区市(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莱西、西海岸、平度、胶州、即墨),项目到区、市、社区、村级,具体包括 300 个示范家长学校和 300 个父母学堂”示范社区。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个性评价指标,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 通过评价了解家庭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从项目设立、预算安排、财务、业务管理和产出、效果等方面提出问题和建设性意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后续是否保留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
(5)涉及单位数量:项目涉及 10 个区市(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莱西、西海岸、平度、胶州、即墨),项目到区、市、社区、村级,具体包括 300 个示范家长学校和 300 个父母学堂”示范社区。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财政局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九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九);
(一)绩效评价要求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项目概况:
①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农村处)用于支持发展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2019 年预算安排用于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奖补、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奖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现代农业人才培训、农业科技 110 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农业基础科研能力提升、农业融资担保担保费补助及业务奖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设备购置、小麦一喷三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共 12 个项目。
②(资环处)结合各区市实际缴入国库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收入, 按照规定的 40%比例返还各区(市)。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① 2019 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农村处)预算安排84526 万元,实际执行80106.79万元。其中:(1)扶贫资金预算安排 24000 万元,实际执行 24000 万元;(2)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预算安排 23932 万元,实际执行 23932 万元;(3)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奖补资金预算安排 20000 万元,实际执行 20000 万元;(4)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预算安排 9604 万元,实际执行 9604 万元;(5)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资金预算安排 3000 万元,实际执行 2673.37 万元;(6)现代农业人才培训资金预算安排 100万元,实际执行 77.95 万元;(7)农业科技 110 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资金预算安排 350万元,实际执行 347.63 万元;(8)农业基础科研能力提升资金预算安排 600 万元,实际执行 597.41 万元;(9)农业融资担保担保费补助及业务奖补资金预算安排 200 万元,
实际执行 200 万元;(10)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设备购置资金预算安排 600 万元,实际执行 534.43 万元;(11)小麦一喷三防资金预算安排 1500 万元,实际执行 1500 万元;(1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预算安排 640 万元,实际执行 640 万元。
②2019 年返还区市以前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35391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高新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莱西市、平度市、胶州市。
(4)评价要求:
4.1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可考评。
4.2主要对政策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含区市级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绩效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
4.3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明确各子项目设立必要性及与该资金中心任务的紧密度, 发现该资金在政策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或改进措施,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4.4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6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及的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十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十);
(一)绩效评价要求
1、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青岛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 号)设立,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培育具有专长的企业;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引导新兴产业加大投资;聚焦支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做大做强软件信息服务业;提高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支持先进制造业设计创新;深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加大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帮助企业大力开拓市场;加强企业人才培养; 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批复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预算 74590 万元,其中市级拨付资金 38121.98 万元,区市转移支付资金 36468.02 万元。其中工信局 71788.4 万元,发改委 2500 万元,民营局 301.6 万元。实际执行 73132.17 万元,执行率 98.05%。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即墨区、高新区、保税区、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全面了解该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特点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了解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情况,评估资金支出效益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加快推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约 900 家。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十一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十一);
(一)绩效评价要求
1、国有企业改革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青发[2016]6 号),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包括:华通集团青啤贴息资金、华通集团国企改革维稳资金、执行 44 号会议纪要人员费用、青岛特钢税收资金返还专项资金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国有企业改革资金调整后预算 37910 万元,全年执行数37910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市南、市北、李沧、黄岛、胶州、崂山。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面系统分析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综合评估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9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十二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十二);
(一)绩效评价要求
1、林业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主要由林业绿化资金、森林病虫害防治资金、森林防火资金三项构成。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林业资金预算安排 15581 万元,由市园林和林业局及各有关区(市)负责资金使用。
(3)项目覆盖范围:城阳、平度、莱西、即墨、西海岸、胶州。
(4)评价要求:是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完成各项林业生产任务、管理职责。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林业局及 8 个区市。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第十三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十三);
(一)绩效评价要求
1、青岛市医保局项目
(1)项目概况:机构改革医保局成立后,共划转资金 63040 万元,包括中央一般转移支付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等 46253 万元,市级专项资金 14910 万元,人员及公用经费 1877 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执行 62089.81 万元,执行率为 98.49%。
(3)项目覆盖范围:各区市。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全面了解该部门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评价,了解部门资金执行情况, 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5)涉及单位数量:2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十四包:2020 年度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十四)。
(一)绩效评价要求
1、体育事业发展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为支持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我市设立“体育事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公共体育服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活动开展、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培养等。按照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体育事业发展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 年度年初预算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共计 28838 万元,其中国信体育中心运营补助 3000 万元、返还区市的体彩公益金 10318 万元不列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年初预算 15520 万元,追加预算 2000 万元,实际执行 16502.81 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涉及单位分布: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
(4)评价要求: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重点关注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细了解资金管理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格式)》要求增加完善个性化指标后,一级专项资金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单独出具一套二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同时考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提报质量、公开及时完成等情况赋予一定分值。
(5)涉及单位数量:14 个。
(二)绩效目标要求
1、梳理被评价资金绩效指标。结合被评价资金实际,在现有绩效目标基础上梳理完善,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为建立绩效指标库及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2、指导被评价部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和满意度三方面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并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数据设置绩效指标,指导部门编制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监控结果核查业务需求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对青岛市体育局涉及的 9 个攻势中相关项目 2020 年 1-7 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真实性、准确性核查,查清预算执行、绩效目标未达序时进度的具体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出具核查报告。
3.商务条件
★3.1 服务期限:
绩效评价:2020 年 9 月 10 日前完成出具报告终稿。
绩效目标:2020 年 8 月 10 日前出具一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绩效监控: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出具核查报告。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成果完成后,报采购人审核考评验收后,按考评结果支付。实付服务费=合同约定服务费×考评结果调整系数。考评结果分为优(得分≥90 分)、良(80≤得分<90)、中(60≤得分<80)、差(得分<60)四个等级。调整系数为:“优”等级调整系数为
1;“良”等级调整系数为 0.95;“中”等级调整系数为 0.8;“差”等级调整系数为0.5。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服务保障
3.5.1成交供应商应就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工作,且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
3.5.2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相关标准和取费标准,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开启时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和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文档,否则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