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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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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0190000307046 文档页数:78页 所需下载券:10
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咨询评估服务
采购需求

 

1. 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 1.2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2. 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2.1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数字青岛发展规划》等文件 精神,确保我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安全性和前瞻性,有效利 用我市现有资源,最大限度节省财政资金投入,按照《青岛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 法》《青岛市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需合理确定年 度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组织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新建、扩建、升 级等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或建设方案等项目 材料进行评估审核,根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大数据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拟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机构,承担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独 立咨询评估服务工作。

2.2 评估依据

本次咨询评估应满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规范、地方规定及规划等要求,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 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电子政务、软件、信息安全、智能建筑、计算机房、通信、大数据等相关国家标准,电子、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档案、保密、交通、卫生、海洋、测绘等相关行业标准等。

《青岛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21〕284 号),《青岛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8〕51 号),《青岛市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大数据发〔2022〕28 号),《数字青岛发展规划》,《青岛市 2021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2 继续执行),以及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政务信息化相关文件。

2.3 项目内容

本次评估咨询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年度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项目评估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规范、数字青岛规划等,按照青岛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8〕51 号),《青岛市市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大数据发〔2022〕28 号),对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拟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进行评估,制定明确、完整的评估规则,制订访谈计划、按需求组织各部门进行访谈,梳理建设内容、建设依据等,按照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等要求进行评估排序,组织专家评审,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审核结果,列入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根据项目计划评估情况总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申报问题经验,形成问题列表,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水平,并根据采购方需要,对部分重点项目及时组织专家提供项目建设管理或技术咨询服务。

成果物要求:《年度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项目评估规则》《年度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申报材料汇总》《年度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项目清单》《项目评估记录表》及评审过程记录。

  • 2)年度项目建设方案评估

依据相关评估要求,协助采购方完善项目申报体系,拟定项目申报材料和流程规范, 制定项目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等材料模板,对列入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计划项目,培训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对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答疑。

参照采购人等相关评估依据,制定完善的项目建设方案评估要点、评估流程,对服务期内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提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或建设方案等项目申报材料、研究课题材料及时完成评估工作,给出评估意见(初步意见一般出具 1-3 版),并根据不同项目需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除供应商内部专家参加外,应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工作。综合上述情况,出具最终的评估意见。

具体评估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咨询评估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参与评估,评估工作完成后应形成客观、公正的咨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评估意见、项目估算、概算、技术可行性、科学性等。

与申报单位存在重大分歧的意见须在咨询评估报告中全面、如实反映,按规定时限报送采购人。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在规定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及要求完成评估工作, 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因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在规定时展内完成的,在向采购人报告有关情况并征得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在评估过程中,中标人若发现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存在重要缺陷(如错漏、虚假等),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在中标人进行信息系统项目评估应重点围绕被评估项目从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完整性、科学性、符合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 (1)评估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是否充分,是否满足当前业务需要,问题描述是否真实、合理,存在的问题能否通过本次建设予以解决,是否具备效益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建设目标,是否可量化考核。

重点考察项目是否具有国家、省、市级政策或规划等文件支撑,项目建设的意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投入产出是否合理,设定建设目标是否科学,是否存在重复投入 情况等。

  • (2)项目的建议需求、技术方案、项目计划、各类资源投入等是否齐备、是否可行,是否存在建设实施风险,项目验收计划是否可行,是否提出明确的业务需求,包括业务内容、业务流程等,用户角色定义、范围、划分及描述是否清晰、合理,项目服务目标是否清晰明确,目标与建设内容是否一致。

重点考察项目方案中业务需求是否明确,业务内容、业务流程等与实际是否匹配, 项目系统用户、应用范围边界是否清晰,技术方案是否成熟、先进、可操作,项目中涉 及的各类资源条件是否具备,项目进度、质量、投入、实施、人员等各类计划是否完整,项目建设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是否齐备等。

  • (3)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标准规范,是否符合行业强制性规 定,是否符合知识产权规定,是否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方面提出了信息安全合 规性要求,是否符合等级保护制度基本要求,提出明确的安全服务需求,是否制定有针 对性的安全系统设计方案,涉及密码建设的内容遵循密码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与全市历史项目(建议近 5年)比对,审核是否有重复建设情况。

重点考察项目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政府采购等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范要求,是否满足电子政务建设指南、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是否充分考虑了知识产权问题等。

  • (4)项目审核申请函与项目方案等资料是否齐全,方案的结构、内容是否完整, 项目概述、单位概况等是否完整,单位信息化现状(包括已建和在建相关信息化系统情 况等)、数据管理、数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业务管理现状是否完整,是否对相关部门、 相关项目的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比对,项目方案资料、证明文件是否齐全,非功能需求 是否明确,性能需求是否有量化指标,性能需求分析是否合理,是否从可用性(业务连 续性)、完整性、保密性等方面提出了业务保障安全需求,方案设计是否满足设计深度, 是否以功能简介、截图代替具体设计,是否明确项目的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规 划情况,是否考虑项目建设完成后运营运维需求,是否提出项目对外部数据的需求内容, 是否明确了所需外部数据的用途,是否列出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数据,是否预编形成信息 资源目录,并明确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和开放等属性,是否列出本项目产生的 数据不共享、不开放的依据。

重点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进行评估检查,审查性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业务连续性、易用性等需求是否有量化指标、对应需求分析是否合理,评估运营运维需求的合理性等。

  • (5)项目方案是否具备科学性,方案选择的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先进,是否具备 技术与业务前瞻性、安全性,产品技术选择是否成熟,是否科学利旧,现状、需求描述 分析是否充分,功能需求范围与业务需求范围是否一致,功能需求的定义和划分是否清 晰、合理,功能需求的内容能否支撑业务应用,是否提出了系统备份及容灾保障需求, 包括备份要求保存时长、备份存放副本数等,是否符合统一政务基础设施、国产化产品 建设要求,是否优先考虑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信息技术产品,涉及密码应用的内容是否按照密码管理有关规定编写应用方案,数据安全策略和数据安全解决方案是否清晰、合理,对本单位历史数据提出的治理方案是否清晰、合理。

重点考察信息化现状基础与项目的关联情况,审核是否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密码产品应用等制度要求,方案是否明确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需求,是否考虑按照规定采用信创产品,是否考虑使用政务云等政府共用基础设施等。

  • (6)项目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省政策导向,是否具有国家、省市级政策或规划等文件支撑,是否提供了文件名称及相关内容摘要,是否符合数字青岛发展规划、青岛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规划、数字青岛行动方案,否符合本单位、本行业大数据应用规划, 方案是否根据最新的国家、省、市整合共享工作要求进行设计,是否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开放要求和数据管理要求,是否符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移动办事平台、统一身份认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城市云脑、一体化指挥平台、地理信息基础平台等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软件和智慧城市政务领域通用性软件平台要求,根据《青岛市政务云平台管理细则(试行)》,审核方案是否依托青岛市政务云平台建设以及计算资源(CPU、内存等)的估算是否合理,方案涉及资源是否符合当前政务云服务目录,各类基础设施资源、数据资源、组件服务资源、应用资源是否汇聚至城市云脑通用能力服务平台,是否使用平台提供的通用政务数字资源进行信息系统建设,面向公众的移动端功能设计内容是否基于“爱山东”移动办事服务平台建设并支持认可办事相关证照的对应电子证照,面向内部工作人员的移动端功能是否基于全市一个数字机关平台建设并接入“山东通”,涉及的用户体系对接内容是否与全省统一用户体系对接、与“山东通”平台用户体系对接,涉及刷码应用的是否对接“一码通城”综合服务平台,涉及政府网站建设的是否纳入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

重点考察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政务信息化发展趋势,是否契合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方向,是否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导向要求,对数据不共享、不开放的情况是否具有充分的依据,是否响应全市统一技术设施的有关要求等。

  • (7)项目方案建设内容合理,建设周期是否合理,项目周期、分期进度安排、各阶段的进度划分、实施计划等是否合理;是否明确提出阶段成果,项目中的各项服务内容是否明确具体的采购方式,项目资金来源是否明确、正确,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青岛市项目投资预算编制的规范要求,各类费用构成是否合理性,计取依据是否合理,政府采购方式是否合理,采购供应商预设资质是否合理,运维成本是否合理,是否提出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管理方案,明确风险应对和管理措施,根据项目规模、进度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实行工程监理制,是否提出项目绩效目标等等。

重点审核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周期安排是否合理,各类费用投资构成是否具备基本合理性,计费依据是否充分提供,是否依法合规设置采购条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前期咨询、设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软件评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运维成本需求是否影响项目方案合理性等。

  • 其他采购人要求的评审内容。

(8)成果物要求:项目正式评估报告,项目初审(1-3 次)过程材料,专家评审记录(根据不同项目需要)。

2.4 工作要求
  • 2.4.1投标人应具熟悉国家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政策要求,熟悉政务信息化发展思路,了解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具有较强的信息化专业服务团队,具备较强的评估咨询、标准研制、项目管理等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承担政府投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评估、咨询、监督管理、标准研究、涉密咨询、检验检测等实际经验。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评估服务。
  • 2.4.2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中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具有因中标人原因中标后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造假情况记录的,以往政府采购项目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以及出现被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罚暂停业务等不良记录情况的,均做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中标人应加强保密管理,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中标人和相关服务人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接触到招标人的各类评估项目材料全部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任何信息。
2.5 服务保障

中标人应委派专门项目组团队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项目组人员不少于 5 人(要求信息化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 10 年),其中包含 1 名项目负责人和 1 名驻场负责人。日常工作日至少 2 人常驻现场。在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评估工作集中评估期应选派信息化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 10 年人员 5 名以上提供现场紧急支持。

项目负责人应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 15 年,具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证书;驻场负责人应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 15 年,具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软件设计相关专业证书(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之一)。

鉴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相关软硬件技术、行业应用、专业领域、保密管理等涉及面广,投标人应在项目组人员及专家构成上选派具备各类专业资质人员参与,并配备高级职称专家队伍提供支撑。

★驻场人员需遵守采购人工作单位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展开中若驻场人员不符合 工作要求,招标人人有权要求更换,投标人应积极响应;委派的 2 名人员需同时驻场,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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