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
2.1项目概述
2019 年财政部印发《关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全国统一财政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全覆盖,完成全国各省系统与中央的对接,实时反映和汇总全国预算管理数据。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市部署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信〔2020〕4 号)部署,我市现运行的“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需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造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一系列适应性升级改造。
2.2建设目标和思路
(一)功能涵盖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对接和查询、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论证、采购计划(包括预采购)备案、委托协议管理、采购公告同步、采购合同备案、验收报告公开、资金支付对接与查询、事项审批管理、查询分析功能等业务,实现关联业务间和上下级财政间的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
(二)实现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市级财政部门按照数据大集中要求,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体,遵循财政部制定的财政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对全市各级财政及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和监管数据的市级集中和规范统一,避免数出多门,为全国财政数据大集中和全国汇总分析奠定坚实基础。
(三)统一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财政部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财政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通过出台制度办法推动规范和标准在全国的贯彻执行。在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对已有系统进行改造,结合自身需要对统一需求进行扩充。
(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采用山东省本级系统建设模式,即在内网采用河北财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东软集团开发的政府采购模块,政府采购模块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紧密集成,使用同一个数据库;在外网,仍使用原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网站)、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交易平台)、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上超市以及政府采购贷系统。在内网重建、外网改造时移植我市原政府采购系统中有特色和有必要保留的功能模块。
2.3主要建设内容
2.3.1建设内容要求
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根据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采用“业务规范+技术控制”的方式,利用云计算、微服务、分布式等技术手段,构建财政、部门(单位)用户共同使用的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横向上实现各业务的顺向衔接、逆向反馈、环环相扣,支撑全口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提高业务办理的自动化水平,集聚预算单位的各类管理数据;纵向上强化上下级的紧密衔接、严丝合缝,构建跨层级、全链条的关联追踪机制,政府采购综合报表等汇总生成,实现数据的动态展示;整体上实现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障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高效,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2.3.2主要功能性内容
2.3.2.1政府采购模块基本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模块基本功能,包括仪表板、预算指标查询管理、采购意向公开管理、采购需求论证管理、采购计划(预采购)备案管理、委托协议管理、采购公告数据同步、采购合同备案管理、验收报告公开管理、资金支付查询管理、审批事项公文流转管理、信息统计、数据分析、后台任务管理、系统管理等。
2.3.2.2政府采购模块扩展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模块扩展建设内容,指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监管平台正常运行的,但河北模式系统并不包括的相关功能,需要重新开发,并保持原功能不变。功能主要包括咨询询问质疑投诉申诉后台处理、政府采购贷与预算支付模块对接、政府采购诚信系统后台处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定制合同统计、定制成交供应商查询、内外网数据同步改造、审批事项公文流转改造等。
2.3.2.3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系统改造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系统改造建设内容,指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外网)交易平台正常运行的,但需要进行改造才能与内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相适应的相关功能,需要进行一定的功能改造或功能扩展。功能主要包括委托协议模块改造、中标成交模块改造、合同电子签章开发、计划明细指标分摊改造、内外网数据同步改造等。
2.3.2.4历史数据迁移转换
可迁移转换的历史数据迁移主要包括公告公示类数据,因数据关系和结构限制,不包括预算、计划、委托协议、项目、标包、合同、支付等业务数据。
2.3.3 主要非功能性要求
2.3.3.1 用户界面
用户界面需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适应,兼容 HTML5 特性和风格。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统一登录。
2.4 其他要求
2.4.1 保密管理
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涉及的财政信息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上岗工作,并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相关信息。因成交供应商(或其员工)原因引起信息泄露,其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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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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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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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条件
★3.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2022 年 6 月底通过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系统运维服务。
3.2 服务地点
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40%;系统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80%;
2022 年 11 月底前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剩余金额。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服务质量保证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期限结束。
3.6服务保障
3.6.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
3.6.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多种方式和途径的支持服务。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