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指出,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深化交通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
2020年5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交通智慧化发展,完善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开发大数据集成应用,打造交通大脑;推进交通治理现代化,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四基四化”建设,实现非现场执法全覆盖,改善基层执法条件。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拟通过城市大脑数字交通项目的建设,提升绍兴市交通行业管理能力及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顺畅,有效增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此次招标活动,筛选具有较强实力的设计单位完成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深化设计方案编制。
二、项目目标
围绕“交通强国”、“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等重大国家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强省建设的要求,强化“整体智治”理念,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通过构建交通大数据枢纽,夯实应用支撑基础,构建交通一张图,打造科技治超、科技打非等重点应用,完善运政、路政等政务信息系统,推进交通管理信息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深化指挥调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大数据运用,丰富行业监管手段,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实现精确分析、精准管控、精细管理。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包括:
完成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深化设计工作。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结合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建设的实际需求,明确具体建设内容和深化设计方案,为建设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1、完成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深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应用支撑系统设计、应用系统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设计、终端系统及接口设计、网络系统设计、安全系统设计、备份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系统设计等,明确各自边界,内在逻辑联系清晰,具体体现设计原则和利用现有资源的内容。
2、完成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对项目采购内容内的各分项及软件部分提供专业意见咨询,包括涉及建设名称、参考型号、主要参数、市场同类产品参数比较等详细信息;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课时、费用标准、单位数、人员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周期
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咨询服务提供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终验通过。
五、项目运作方式
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要求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以保证业主需求信息的准确传达。根据具体工作内容,要求采用常驻现场与项目协调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运作。
1、中标单位应成立专业的项目工作组,建立项目协调机制,参加月度及临时性项目协调会。
2、根据业主单位需要,在项目关键节点期,中标单位必须安排咨询顾问常驻业主单位,保持与业主单位的及时有效沟通。
3、项目常规期,中标单位应在保持与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有效沟通的前提下,可以与业主协商,采取灵活性的沟通方式。
六、项目成果及验收
项目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设计方案》
2、其它有关文档和方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而定,甲方没有任务要求可不提供)。
要求提供多种版本:完整版,部分报告要求汇报版;提供多种形式:纸质、电子文档(含Word文档、部分需要同时提供PPT版)。提交的成果需纸质编印成册,满足项目的审核要求。项目成果需要按时提交,须符合工作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并提交有关项目成果,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认可,并能满足各项工作要求即可进行验收。甲方对有关成果组织专家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以专家验收意见为准。
(一)咨询要求
1、咨询能力要求:具有信息化项目咨询能力,有新颖科学的理念、有明确的方法论。应能够针对招标需求中不同的需求,提出参与项目的初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方法论、咨询方式、场景初步设想等。
2、项目经验要求:对此项目有准确的理解,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特别强调项目经理及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实践经验。
3、服务能力要求: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咨询服务响应,到现场时间小于4小时。
4、沟通能力要求:应能够制定项目沟通方案,依据科学有效的项目沟通制度、良好的沟通方法,保证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及时的沟通。特别强调咨询公司与领导、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能力,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脉络。
(二)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工作组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一名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不允许外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咨询人员服务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无证明视为外聘人员,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2、项目工作组各成员参与过类似项目,有城市大脑项目设计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投标方应详细提供参与项目成员的技术背景资料、行业经验。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中标单位承诺不参与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以保证信息化设计、咨询工作的客观性、合理性。中标机构及股东或高管,不得与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其他信息化项目的中标方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
八、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在项目深化设计合同签订后,提交项目设计进度安排,并经采购单位审定通过,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单位提交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等成果资料后,并通过专家评审,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50%。绍兴市城市大脑数字交通建设项目通过初验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