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银屏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购需求
(本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AMMFN00149
2、项目名称:巢湖市银屏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3、项目预算:6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8、服务地点:巢湖市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规划成果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规划成果经市规委会或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付清合同余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要求,我镇拟组织开展巢湖市银屏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由我镇负责落实。(1)巢湖市银屏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要求以及规划编制期间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等各级部门的补充要求,统筹整合全市主要空间性规划的核心内容,科学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城镇体系、重要产业平台和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等内容,编制形成巢湖市银屏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约束性指标和发展指引,对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进行总体安排和统筹部署。(2)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根据巢湖市的发展需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银屏镇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项目。
以市级“双评估”、“双评价”成果为基础,科学划定和落实银屏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规划控制线,重点开展基础分析、发展目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乡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及规划实施等规划内容。
三、设计成果及要求
规划成果可分为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现状基础数据。规划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图
2) 国土空间规划总图
3) 镇村体系规划图
4) 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规划图
5)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图
6)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7)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8)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9) 绿地与公园体系规划图
10)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11)住房与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图
12)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
13)空间形态指引图
14)乡村发展指引规划图
15)其他表达规划意图的图纸
3、规划数据库。规划数据库包括基础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4、附件。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规划说明、规划编制情况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等。
5、成果提交。规划成果应以纸质文档和数字化文件两种形式提交。纸质文档采用A4幅面竖开本装订,规划图纸可采用A3幅面印制并折叠A4幅面装订。数字化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规划文本采用*.doc(*.docx)格式,图纸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shp格式。
四、工作时间安排
规划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总体时间控制在4个月内:
(一)前期准备阶段(1个月)
制定银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召开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会,进行全镇域、全要素现状条件梳理和摸底。
(二)规划草案编制阶段(1个月)
针对影响银屏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工作,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与相关市直部门、镇政府部门对接及征求意见,完成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三)规划成果评审阶段(1个月)
向巢湖市主要领导汇报初步成果,与相关市直部门协调沟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深化调整形成规划评审成果,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四)规划成果报批阶段(1个月)
结合部门、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提交巢湖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最终成果。
四、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配备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须包含一名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人员及一名土地规划(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员。
注: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者毕业证书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配备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死价,结算时不再有任何调整,中标供应商依据最终中标金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所投服务、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等)、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车辆和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专家评审费、消耗品、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3、投标人应到项目所在地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便于报价。
六、付款方式及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规划成果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规划成果经市规委会或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付清合同余款。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七、服务质量
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八、其他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等说明大体上是准确的,但可能存在偏差,但投标人的参与即表明投标人对此是已知和完全接受的,并对相应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接受力,所以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超出预期的少量需求偏差和合理技术风险,中标人仍有义务在其投标报价内保质保量达成采购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需求、目标、任务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