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扣分。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限 |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关于综合执法局行政管理系统平台二期建设的采购项目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已实现局内“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物品管理”、“值班管理”四大业务体系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无纸化。弥补了区OA系统对综合执法局内部日常办公中涉及的各类事务、事项的个性化、专业化处理业务的空缺。
本期(二期)建设为完善局内综合行政管理业务所涉及土地、农机、农资、文化、畜牧、林业等行政执法业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建立起集中统一的队伍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线上处置,增强各类执法过程的规范,提升整理的办案效能,执行综合执法改革,实现现场勘验、取证、笔录、处罚、案件档案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利用,使管理中的作业(服务)、管理、执法、监督等四个环节真正形成有机衔接、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闭合系统。
结合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作为集中行政处罚机构的工作特点,以“执法留痕”为指导思想,将执法的标准、流程、要素和精细操作嵌入其中,实现各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全部执法环节,包括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率。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
1、以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
(一)案件来源全记录
将所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监督检查、部门移交等各类违法线索全部入库,有效扩大案件来源,并使案源永久保存。
(二)涉案财物全记录
通过执法平台将依法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网上审批流转,包括强制措施申请、解除扣押申请、出库申请等必须一一对应,并对涉案财物细节全记录,包括物品编号、物品类型、物品单位、暂扣仓库、物品状态等属性,保证涉案财物流向清晰明确。
(三)办案过程全记录
系统以“执法留痕”为指导思想,将执法的标准、流程、要素和精细操作嵌入其中,各执法人员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全部执法环节,包括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以智能化手段规范办案行为
(一)审批流转智能化
系统科学设定统一的案件入口,并按照规范化要求设定案件录入、立案受理、调查取证、行政审批、结案归档共5个办案闭环流转环节。利用移动终端,办案人员在智能手机端对案件的每一环节进行录入,审核人员可通过手机端实时进行审批,大大解决了以往审核周期长的弊端。同时,通过案件顺序流转(未完成当前步骤无法进入下一环节),各环节案件四重审核(需通过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科及分管领导依次审批),使行政程序“零违法”成为可能。
(二)信息采集智能化
通过执法留痕促使违法留痕,通过执法办案平台网上流转,将违法行为相对人身份信息、证据材料、违法信息等导入,不断扩充监控对象数据库,固定违法记录。在遇到多次违法相对人时,执法队员可即时提取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违法记录,参照库内信息,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提供依据,通过信息采集和导出,形成以库养案,以案扩库的良好循环。
(三)法律适用智能化
系统依照权利清单将综合行政执法6大项及各小项行政处罚权设置违法行为数据库,并将相应的法规及罚则导入,办案人员在立案时可通过执法办案平台对违法类别、权力名称、违法行为选项逐级关联,精确定案的同时保障法律法规适用正确;系统同步设置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数据库,办案人员可即时查询案件相关处理程序与实体规定,保证案件程序规范,证据充实,改变了以往违法行为描述不规范、不全面,法律条款适用不精确,不对应等反复出现的问题。
(四)时限提醒智能化
系统设置到期提醒服务,对案件进度、审批进度等都设置醒目字条提醒,通过绿蓝红三色表示时限紧急程度。同时列明每一步骤到期时间,解决办案人员因业务繁忙而忽略时限的问题,保障程序规范。
(五)文书制作智能化
系统包括综合执法范围所有文书模板,输入当事人、时间、地方等相关信息即可自动生成法律文书,确保文书格式正确、逻辑合理、要素完整、语言规范。利用手机终端及便捷打印机,保障执法文书现场发放,提升执法效率。
3、以可视化数据加强内部管理
(一)执法管理可视化
系统以各大项执法大类为基准,就行政处罚数据、大案要案率、办案完成数等数据分别形成可视化图表,将数据以更加直观的方式展现。为帮助领导掌握执法现状,提前风险预警,明确执法重点,提升工作敏感性,增强数据指导决策的作用;
(二)部门管理可视化
系统以各业务部门为基准,就大要案情况、办案进度、办案进度详情等数据制成可视化图表,并依此排名,对各大队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执法力度分布情况进行精确分析,并就各时间段数据进行同比、环比分析,通过精细数据让部门各级人员对本部门执法办案情况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通过排名差距,促进各部门比学赶超,加快业务进展。同时,对上级部门监管实时提供数据,及时针对落后部门及时介入指导。
(三)人员管理可视化
系统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施行“一人一档”制度,将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办案工作、案件质量评定等情况一一记录在档,在保障人员信息完整录入的情况下,为单位人才选拔、考核任用提供依据。
遵循“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部署、统一使用”的原则,以创新为驱动、以需求为导向,以“行政执法综合业务管理”为核心,在响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背景的要求下,针对综合行政综合管理和执法一线需求,并结合智能终端、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一期综合行政管理平台进行定制以完善业务功能并扩展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实现具备一体化、智能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系统特征。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的信息的不断增加,目前依靠传统的手工作业管理方式,无法达到信息的共享和快速查询,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差错率比较高。为解决此问题,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置效率,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
项目在响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背景的要求下,针对综合行政执法一线需求,并结合智能终端、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智慧管理平台,覆盖执法案件管理、执法队伍监督、执法事件处置、执法存证管理、执法专项应用、数据分析研判为体系的执法系统具备一体化、智能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系统特征。根据系统的建设目标,建设包括平台首页、案件办理、案件管理、执法检查、文书管理、法律法规库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基础配置管理等子系统。
实现四大基础数据库
违法行为数据库:根据权利清单将涉及综合执法相关违法行为划分为N大项M小项,及时调整最近的法律适用,从办案流程、表述、审核、法律适用等各方面增强执法定案准确度。
法律法规数据库:依据部门职能将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悉数导入,为执法队员打造“随身书库”,促进队员业务素质提升。
监控对象数据库:通过不断充实企业对象数据库;借助系统查询形成重点监控对象信息库,通过拓展数字案件查询及图形分析功能形成全面监控信息库。
执法人员数据库:实行“一人一档”制度,将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办案工作、案件质量评定等情况一一记录在档,在保障人员信息完整录入的情况下,为单位监督管理、人才选拔、考核任用提供依据。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简称“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是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机编〔2014〕16号)设立的正处级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了全新的综合执法理念,打破了原来执法部门众多职责划分不够清晰等问题,力求以最少的人力物力投入,产出更大的执法力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
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前身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警务和综合管理局,在调整和更名后不再与横琴公安分局合署办公,并将市人社局、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文体旅游局、卫计局、安监局、城管局、食药局及盐务局在横琴新区辖区内行使的相关行政处罚职责整合划入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
下设3个内设机构,4个直属机构,共承担6大项管理职责,25大项执法职责,涉及具体执法事项近2800项;共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3名,执行24小时全方位综合执勤机制及综合执法机动支援机制。执法模式的转变是新的机遇也是新的挑战,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将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专业化、规范化的综合执法队伍。
综合执法局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包括两方面职能:
1、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2、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执法监察权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综合执法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同时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进行。
“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承担执法职能27大类;审批、政法及其他类工作16大类。
(一)城市及社会管理类
负责行使以下职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燃气、市政、城市绿化、水务;
二、卫生监督、生猪屠宰;
三、工商(无照流动商贩);
四、城乡规划、气球施放、户外广告、房屋管理(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国土资源、建设工程(部分);
五、交通运输;
六、劳动监察;
七、安全生产;
(二)经济及市场监管类
负责行使以下职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食盐和酒类管理、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监督及其他类等;
二、文化(含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旅游;
三、商务管理
(三)审批、政法及其他类
负责以下相关审批业务及政法线工作:
一、食品药品的审批监管;
二、负责政法统筹、扫黑除恶、平安综治、扫黄打非、海防打私、防范邪教、依法治区、社管部、社会治理、司法、信访、维稳、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普法、社区矫正等。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