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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策略研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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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170000097947 发布时间:2020-08-17 文档页数:92页 所需下载券:10
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策略研究招标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策略研究招标项目。

二、项目范围

以火炬区和民众科技园的滨水地区为规划研究对象,规划研究范围93.50平方公里。公共空间包括公园、广场和滨水空间等。并重点对火炬区活水绿环空间进行城市设计研究。活水绿环空间指由横门水道、小隐涌、京珠高速防护绿地走廊以及濠头涌等围合而成的空间,水域与绿地走廊总长度约33公里,面积约24.72平方公里,其中火炬区范围内面积约19.80平方公里(按走廊腹地宽度600米进行估算),民众科技园的滨水地区面积约4.92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详见下图)。

三、规划设计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绿化条例》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6年)》

《中山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

《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7]5号)

(2)主要上位及相关规划

《广东省碧道试点建设指引(2019年)》

《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年)》

《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

《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中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中山市域组团发展规划(2017-2035年)》

《中山市东部组团发展规划》(在编)

《中山市东部组团规划梳理与评估》(在编)

《中山市东部组团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规划》(在编)

《中山市东部组团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在编)

《中山火炬开发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在编)

《中山火炬开发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发展单元规划大纲》

《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心科技街街区城市设计》

《中山火炬智慧健康小镇建设发展规划》

《火炬开发区中山港码头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中山市岐江河一河两岸城市设计》

相关企业及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项目背景

公共空间是市民生活的重要场所之一,与人居环境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体现在对户外休憩活动需求的增加,和对城市户外环境质量的高度重视。因此,各大城市高度重视公园、广场和滨水空间的建设。

作为中山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竞合发展的战略平台,火炬开发区有着背山面水的丰富山水资源以及一流的公共服务资源,是先进制造业培育和人才汇集的科技创新高地。其依托横门水道、小隐涌、五马峰、大常山、烟管山和大尖峰等的生态本底,基本构建了融合山、水、城、港特征的城市景观风貌。已建成的得能湖公园、世纪广场、张家边公园、西桠公园、华佗山公园等城市公园成为了居民喜爱的高质量户外休憩场所,然而在滨水空间和街心公园、广场等方面的建设则显得相对滞后,成为城市建设的短板,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的魅力与吸引力。本次规划研究的重要意义就是如何通过多元混合的功能策划以及利用手段,实现火炬区公共空间的高品质开发。

五、项目目标

1、依托丰富的山水资源以及历史遗存,形成完善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提升火炬区城市形象。

火炬区有着丰富的山水资源以及历史文化遗存,是展现火炬区山、水、城整体形象的重要空间载体,本次规划研究旨在重新整合优势资源,以整体思维,结合人口分布,建立完善便捷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兼顾生态、安全、文化、景观、经济等功能,实现地区公共资源的最大化提升。

2、转变滨水空间利用方式,以“水”带动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地区城市活力。

滨河空间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开敞空间,不仅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同时还是居民生活、娱乐以及购物的重要场所。通过火炬区滨河空间的多样化利用,以滨河公园、休闲购物、旅游观光、文化创意等功能的发展带动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整体活力与魅力,推进治水、治城、治产相结合,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

3、重塑有机连续、高度可达的公共空间体系。

目前火炬区的公共空间较为分散、孤立,并且可达性不高,缺乏活力。本次规划旨在系统性的梳理各类公共空间,加强公共空间的联系并且进一步强化其与周边重要景观要素的互动,形成一个有机连续、高度可达的开放空间体系。

4、协调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建立极具操作性的开发建设导则,引导火炬区公共空间的落实。

规划研究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的因素,协调多方利益,通过创新实施机制和工作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导则,提升公共空间的可达性、开放性和共享性以及连通性,并提出具体实施行动计划。

六、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状评估

深入调查、分析现状公共空间的布局、规模、设施配置、维护情况、使用频率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活水绿环沿线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建筑情况、设施分布、城市环境等内容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岸线的蓝线线位、滨水绿线控制、岸线断面形式、通航与防洪要求、滨水地区功能与活动等现状利用情况。对岸线腹地现状项目、改造意愿、建设条件、土地价值、滨水环境品质、腹地开发条件进行评估。

(2)规划解读

全面收集、梳理涉及公共空间的上位及相关规划,从公共空间的功能定位、道路交通、公共配套、绿地系统、景观结构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作为上位及相关规划的要求。

(3)案例借鉴

梳理国内外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的相关理论,深入分析公共空间建设的成功案例,借鉴其功能策划、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4)公共空间体系研究

在现状调研以及规划梳理、案例总结基础上,明确火炬区公共空间总体定位、结构体系、空间布局等。并着重研究基于自然保护与生态修复理念上的绿色景观体系、高效交通解决方案、海绵城市建设等要素系统的控制要求和指引。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整合各类景观要素,研究实现火炬区公共空间与区域要素整体性、协同性发展,提出公共空间总体结构与分级分类的框架体系,明确“点、线、面”相结合的开放空间布局;二、从城市经营、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市民需求等对公共空间进行功能策划,结合人口分布,探索多元化的公共空间利用模式、结合火炬的发展需求提出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构想;三、拟定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公共空间的建设时序,提出多元可操作的建设模式,支撑各类公共空间的顺利落地。

(5)活水绿环城市设计研究

在公共空间结构体系指导下,依据现状特征以及功能定位分段确定活水绿环景观主题,明确功能结构与空间规划布局,划定滨水地区蓝线、绿线等开发底限,分区分类引导岸线及腹地功能,推动滨水区沿岸用地功能置换,承载健身、康体、运动、集会交流等功能特色。具体设计内容包括岸线景观、公共空间、建筑尺度、建筑立面等多层次全方位的设计,并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对现有的道路系统进行梳理,分层级构建交通路网体系;二、充分利用独具特色的山水、河流自然资源,打造山水相融、丰富多彩的滨水公共空间网络,提升滨水空间的使用效率;三、综合考虑滨水地区主导功能、道路交通以及景观资源条件,进行滨水功能策划以及空间形象引导。

(6)实施策略与行动计划

构建以规划实施为导向的技术性控制框架和模式,提炼总结相关结论,作为控规调整的重要依据,并提出建设时序、运营模式等具体的实施行动计划。

七、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

(1)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投标阶段)

各投标人结合规划区基本情况,制定本次规划研究投标方案,包括调研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组织以及技术路线、总体思路、工作内容及深度等,需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2)第二阶段(投标方案整合阶段)

由中标人整合各投标人拟定的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并结合内部审查意见对合同内容要求进行补充完善,经采购人确认后签订合同。中标人整合第一阶段的投标方案,充分考虑并结合相关规划及现实需求,形成工作内容、工作方案、技术路线,拟定成果内容纲要,确定成果表达形式等。对经过采购人确认后的整合方案和内容纲要进行专家咨询。

(3)第三阶段(中期方案阶段)

依据专家咨询意见以及采购人确认后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深度、形式等要求,深化完善本次规划研究工作,形成中期方案(包括文本、图集、附件),并组织专家召开中期方案评审会。

(4)第四阶段(最终成果阶段)

根据专家评审与采购人意见对中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该阶段内容要求与第三阶段相同。最终成果通过区主要领导汇报会认同之后,报政府审批

八、项目进度要求

本次规划研究工作时间控制在六个月内,主要时间节点如下:中标后(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一个月内完成投标方案整合阶段(完成整合方案和内容纲要的专家咨询并经采购人确认),四个月内完成中期方案阶段(完成中期方案专家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六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

九、成果要求

(1)各阶段纸质成果8套。

(2)各阶段成果提交电子光盘1套。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JPG格式和DWG格式;现状调研资料图片(包括航拍)为JPG格式,扫描文件为PDF或JPG格式。

(3)三维效果图以及5分钟动画演示宣传片

在本规划成果基础上,整合甲方提供的其他片区城市设计成果,进行数字化包装,形成火炬区整体三维效果图以及5分钟实模动画演示宣传片。三维效果图要求:5000-6000像素点,鸟瞰5张,人视等其他视角8张;5分钟实模动画演示宣传片要求:1920*1080分辨率的实模动画,动画调整完善次数控制在3次以内,多媒体分辨率要求为:1920*1080,时长为5分钟。

(4)项目宣传通讯稿不少于2篇,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十、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含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和跟踪服务费用,即包括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资料费、设计费、方案修改费、专家评审费、专家顾问费<不超过2.1万元>、印刷费、差旅费、采购代理费、落标补偿费、公示费(含登报费)等)及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成果材料打印费等在内的一切咨询相关的含税价格。

总共分四期付款:

首期: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第二期:项目通过中期方案阶段的专家评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

第三期:根据专家评审与采购人意见对中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最终成果通过区主要领导汇报会认同之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

第四期:提交政府批复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

中标人每笔款项开具等额发票。

十一、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其他资质(如有),投标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和项目其他成员

3、为保障技术服务的及时准确,中标人能快速全面跟进售后服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办公地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以内可以赶赴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

4、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需同时提交投入人员确认函(确认函中投入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投入人员确认函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设计服务的人员承诺,项目负责人更换一次(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减扣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涉及商务评分中有得分的人员)更换一人(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减扣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5、项目创优要求。为提升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和水平,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创优计划,阐述本项目创优的定位目标(如国家级优秀设计、省级优秀设计等)、保证措施,并承诺在今后予以落实。

6、设计原始资料:项目业主单位可以提供部分必要的资料,但投标人需要与业主单位签订关于使用该资料的保密协议。投标人尚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收集或购买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7、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将其技术部分用于该项目。不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退回,采购人也不支付任何成本费。

8、技术标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文本文件、效果图或展板、演示资料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公司LOGO或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符号或其他识别标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开标当天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各自的技术方案形成PPT演示及陈述,演示陈述时间约10-15分钟(陈述人员不多于2人)。

10、方案演示陈述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泄露投标人名称和陈述人的姓名,陈述所需的演示图像和资料上也不得出现显示投标人信息的标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1、PPT演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内有电脑及投影仪提供,为避免设备问题影响演示,建议投标人自带手提电脑及投影转换接口等,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及设备。

12、评标委员会在复核技术标投标文件时,若发现投标人“技术标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文本文件、效果图或展板、演示资料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公司LOGO或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符号或其他识别标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修正符合性审查表。

十二、★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属及落标补偿

1、各投标人所递交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使用所有投标人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方案。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方案进行修改时,可以采用落标单位的部份方案,落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2、经评审为有效投标的设计方案补偿方案如下:

1)补偿单位:两名(落标单位技术标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时,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及第3名,若出现并列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其余名次不能获得补偿弃标、无效标单位及中标人无经济补偿);

2)补偿金额:第2名人民币30000元;第3名人民币20000元;

3)补偿费用的支付:由本项目中标人在收到第一期合同款后,10个日历天内向补偿单位支付;

4)收取补偿款的单位须向本项目中标人开具等额发票。

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采购人对所有投标人不进行补偿。

十三、采购人配合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所列配合条件采购人将尽量配合解决,但不代表采购人全部接受,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投标人提出的配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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