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统筹规划。
二、项目范围
以火炬开发区为规划研究对象,规划范围85.78平方公里。
三、规划设计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6年)》
《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市旧厂房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中山市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中山市旧村庄全面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旧厂房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旧村庄改造提升城市品质的指导意见》
《中山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指引(评审稿)》
《中山市镇(区)城市更新需求报告(2020-2035)编写指引》
(2)主要上位及相关规划
《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中山市域组团发展规划(2017-2035年)》
《中山市东部组团发展规划》
《中山市东部组团规划梳理与评估》
《中山市东部组团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规划》
《中山市东部组团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
《中山火炬开发区综合交通规划及近期交通改善方案》
《中山火炬开发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
《中山火炬开发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发展单元规划大纲》
相关企业及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项目背景
自2010年以来,火炬区将“三旧”改造作为存量土地开发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城市发展空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城市发展外部环境和内在需求的变化,对火炬区城市更新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火炬区城市更新面临新机遇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以及深茂铁路、深中通道的开工建设,上述机遇都将推动火炬区向跨越式发展目标迈进。在此时期,火炬区城市更新工作也必须对标国际一流湾区,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先进的理念以及更有力的实施推动火炬区从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二)火炬区城市更新面临新问题
当前我区城市更新主要以宗地改造为主,缺乏片区统筹,导致“三旧”改造项目对城市风貌环境提升效应有限,对公共设施贡献不足,同时,产业空间面临被房地产项目挤压的风险。
五、项目目标
针对当前宗地改造面积相对较小,腾挪产业空间有限,大型公共设施和部分厌恶型设施无法落实,且项目间设施贡献差异较大的问题,本项目将在火炬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基础上,从片区层面开展统筹研究,以“三旧”图斑、改造意向项目以及城市更新区域(包括星铁棚用地、环境高污染用地、物质老化用地以及产出低效用地等)为基础,以实施为导向,合理划分更新单元,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和公共空间,并提出土地整备的具体实施建议。本项目将作为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及单元规划编制的直接依据。
六、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源调查与更新区域划定
全面梳理评估火炬区城市更新区域现状情况,包括人口分布、土地利用现状、用地权属情况、建筑物状况、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闲置用地、批而未供用地等现状情况,根据更新管控要求划定城市更新管控分区。
(2)相关规划梳理
全面收集、梳理上位及相关规划,区分法定性要求和指导性要求,理清相关规划对空间、交通、设施、环境等相关要求,以图表形式进行汇总梳理。
(3)更新管控要求与分区划定
通过划定管控分区,对城市更新资源实行差别化的空间管控,对重点更新资源进行分单元规划、统筹管理,对产业、生态、历史及特色空间进行控制和保护,优化、引导经营性更新用地高效、合理发展。
(4)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结合城市更新区域现状情况,以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连片改造、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为基本原则,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5)制定单元控制指引
在城市更新单元分区基础上,提出各单元的分区控制指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口规模总量、建设规模总量、绿地规模总量、开发强度要求、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指引、公共空间指引、交通改善指引等。
(6)土地整备统筹规划
在全面梳理土地权属情况、权属人意愿、改造迫切性等基础上,提出土地整备的分类实施路径,明确土地整备各个环节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主体的任务分工和衔接,增强土地整备工作的可操作性,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连片改造提供支撑。
(7)提出重点更新单元的规划实施方案
结合开发区发展规划、计划和城市更新单元改造条件成熟度,划定重点更新单元(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在分区控制指引下,提出重点更新单元的规划实施方案,包括土地整备方案与空间规划方案。
(8)行动计划与实施策略
根据难易搭配原则,制定更新单元的分期行动计划。结合火炬区的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土地碎片化问题,从强化土地整理、优化增量空间、挖掘存量潜力、完善城市功能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火炬区破解土地碎片之困行动方案。
特别说明:规划内容需达到《中山市镇(区)城市更新需求报告(2020-2035)编写指引》的相关要求,具体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更新资源现状评估、更新目标与重点、更新管控分区、更新功能指引、公益设施更新统筹规划需求、交通改善更新统筹规划需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需求、开敞空间统筹规划需求、“工改工”统筹规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以及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等。
七、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
(1)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投标阶段)
各投标单位结合火炬开发区基本情况,制定本次火炬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统筹规划投标方案,包括调研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组织以及技术路线、总体思路、工作内容及深度等,需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2)第二阶段(投标方案整合阶段)
由中标单位整合各投标单位拟定的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并结合内部审查意见对合同内容要求进行补充完善,经招标单位确认后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整合第一阶段的投标方案,充分考虑并结合相关规划及现实需求,形成火炬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统筹规划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案、技术路线,拟定成果内容纲要,确定成果表达形式等。对经过招标单位确认后的整合方案和内容纲要进行专家咨询。
(3)第三阶段(中期方案阶段)
依据专家咨询意见以及招标单位确认后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深度、形式等要求,深化完善本次火炬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统筹规划工作,形成中期方案(包括文本、图集、附件),并组织专家召开中期方案评审会。
(4)第四阶段(最终成果阶段)
根据专家评审与招标单位意见对中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火炬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统筹规划最终成果。该阶段内容要求与第三阶段相同。
若本项目无须市政府审批,则组织召开火炬区主要领导汇报会,根据主要领导意见修改完善且经招标单位确认后视为结题。
若本项目须市政府审批,则在完成区主要领导汇报会之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八、项目进度要求
本次规划工作时间控制在六个月内(若本项目须市政府审批,则工作时间不包括提交市规委会审议以及市政府批复的时间),主要时间节点如下:中标后(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两个月内完成投标方案整合阶段(完成整合方案和内容纲要的专家咨询并经招标单位确认),四个月内完成中期方案阶段(完成中期方案专家评审并经招标单位确认),六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
九、成果要求
(1)各阶段纸质成果8套。
(2)各阶段成果提交电子光盘1套。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JPG格式和DWG格式;现状调研资料图片(包括航拍)为JPG格式,扫描文件为PDF或JPG格式,并应符合招标单位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将最终的电子成果整理入库。
(3)另外需单独提交中山火炬开发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需求报告,详见《中山市镇(区)城市更新需求报告(2020-2035)编写指引》。
(4)项目宣传通讯稿不少于2篇(项目主要规划内容介绍,发布在“中山发布”或“火炬发布”公众号),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原则上发表在核心期刊或国家级国土规划类年会收录论文)。
十、付款方式
总共分三期付款:
首期: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第二期:项目通过中期方案阶段的专家评审且经招标单位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
第三期:根据专家评审与招标单位意见对中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最终成果通过区主要领导汇报会认同之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
第四期:提交政府批复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
中标人每笔款项开具等额发票。
十一、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需同时提交投入人员确认函(确认函中投入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投入人员确认函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设计服务的人员承诺,项目负责人更换一次(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减扣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涉及商务评分中有得分的人员)更换一人(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减扣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项目创优要求。为提升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和水平,设计单位应提交项目创优计划,阐述本项目创优的定位目标(如国家级优秀设计、省级优秀设计等)、保证措施,并承诺在今后予以落实。
3、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专家顾问费<不超过中标金额的5%>、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采购代理费、公示费(含登报费)、会务费等)及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成果材料打印费等在内的一切咨询相关的含税价格。
4、设计原始资料:项目业主单位可以提供部分必要的资料,但投标人需要与业主单位签订关于使用该资料的保密协议。投标人尚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收集或购买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5、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版权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人有权将其技术部分用于该项目。不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退回,采购单位也不支付任何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