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龙湾智慧交通概念规划及“两片三带”重点地区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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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250000101454 发布时间:2020-08-25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佛山三龙湾智慧交通概念规划及“两片三带”重点地区详细规划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需求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为采购的主要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服务内容、单价、数量”。

4.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一、项目背景

 (一)全球先进城市围绕智慧化发展建设,智慧化已经成为城市高水平发展必由之路。

放眼世界,智慧城市已成为城市高水平建设的必然选择。智慧城市可抢占城市发展制高点、助力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跨越式发展,将智慧打造为三龙湾的名片,增强国内外社会对三龙湾的认同感,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招商引资,是三龙湾城市高水平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三龙湾应紧抓“新基建”的战略机遇,以智慧交通为切入点,促进其转型升级。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三龙湾作为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应紧抓“新基建”的战略机遇,增强城市治理效能、重塑交通出行体验和产业发展,打造佛山智慧交通先行示范区。

(三)三龙湾大道智慧化试点工程已启动建设,为连网连片形成规模效应,以“示范片区+示范道路” 为抓手,在三龙湾大道基础上扩大范围,选取“两片三带” 作为近期智慧交通建设示范区。

目前,佛山第一条智慧道路三龙湾大道已启动建设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扩大示范影响,聚焦“两片三带”重点地区示范打造,以三龙湾核心区和会展中心两片为核心打造示范片区,实现重要公建, 枢纽的高效可达,形成片区级智慧交通建设样板。总结三龙湾大道智慧化建设经验,全面提升岭南大道、裕和路和魁奇二路道路交通状况,连同三龙湾大道共建智慧道路示范工程

二、工作目的和范围

 (一)工作目的

开展本次规划方案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两个方面:

1、开展三龙湾创新集聚区智慧交通概念规划,明确三龙湾智慧交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制定智慧交通建设框架思路,划定近期重点建设地区范围。

2、制定“两片三带”重点地区智慧交通详细规划方案,明确“两片三带”近期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分期实施项目库。

 (二)工作范围

1、三龙湾智慧交通概念规划范围

概念规划范围为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范围,规划面积 130km2。

2、“两片三带”详细规划范围

聚焦三龙湾建设相对成熟、能够较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的重点地区,选取佛山新城核心区和会展片区,结合城市主要串联通道,打造“两片三带”智慧交通示范区。

(1)“两片”规划范围:包括佛山新城核心区和会展片区,总面积 3.1km2。新城核心区:滨江公园-文华南路-富华路-吉祥道围合区域,面积 2.2km2。会展片区:滨江公园-佛一环-荷岳路-僚莘路围合区域,面积 0.9km2。

(2)“三带”规划范围:包括岭南大道、裕和路和魁奇二路,总长度 14.9km2。岭南大道:同济东路-富华路段,长 7.2km,路宽 60m,标准段双向 8 车道。

裕和路:吉祥道-僚莘路段,长 6.0km,路宽 50m,标准段双向 8 车道。

魁奇二路:岭南大道-湖景路段,长 1.7km,路宽 95m,标准段双向 12 车道(主 8+辅 4)。

三、工作内容

本规划工作内容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三龙湾智慧交通概念规划,二是“两片三带”重点地区智慧交通示范详细规划。

(一)内容一:三龙湾智能交通概念规划

1.现状及相关规划分析

收集相关部门智慧化建设诉求和建议;对片区土地利用和交通现状及交通特征进行系统性分析, 结合片区内既有规划和方案的实施情况,掌握三龙湾交通特征和发展趋势,分析片区交通发展的智能化需求。

2.案例借鉴

对标同类项目先进案例,找到适合三龙湾的智慧交通发展和建设模式,作为三龙湾智慧交通总体发展思路制定的重要参考。

3.智慧交通相关技术和应用研究

收集梳理国内外智慧交通最新发展研究报告,对国内智能交通科技企业进行调研,重点关注 5G、车路协同、氢能源汽车等技术,研判新兴科技在交通领域的影响和应用,并深入探讨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4.制定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放眼广东省、佛山对三龙湾的定位要求,对相关规划、计划、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在三龙湾城市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其智慧化建设的定位,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强化市民服务水平为核心,并结合三龙湾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方向,深入探讨 5G、车路协同、高精地图和视频 AI 等相关产业在三龙湾地区发展的可能性、可行性,提出三龙湾全区的智慧交通发展目标。

5.制定三龙湾智慧交通发展策略

以智慧交通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提高出行服务水平和带动产业发展为切入点,以智慧管理、智慧出行、智慧网联为抓手,用最先进的应用场景,体现不同的管理和出行方式,提出三龙湾智慧交通发展总体策略。

(二)内容二:“两片三带”重点地区智慧交通详细规划

1.国际经验借鉴

深入研究国际先进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经验,全面探索新技术、新应用,选取成功的、成熟的项目经验和科学技术、设施设备,为重点片区智慧交通建设方向和目标策略制定提供支持。

2.明确“两片三带”总体目标和规划要点

根据片区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实际交通条件,选择适合规划区打造示范的方向,确定智慧交通近期建设目标,并结合痛点分析明确规划要点。

3.制定“两片”智慧交通示范区详细规划方案

打造示范片区,实现重要公建,枢纽的高效可达,形成大型公建周边片区级智慧交通建设样板。

4.制定“三带”智慧交通示范路详细规划方案

根据“三带”现状易发拥堵、监管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全面提升岭南大道、裕和路和魁奇二路道路交通状况,连同三龙湾大道共建智慧道路示范工程。

5.制定支撑平台方案

对接“数字佛山”平台体系,依托三龙湾智慧大道建设的智慧道路平台,结合建设内容和应用板块,明确平台功能和架构,深化子系统应用设计,并充分考虑手机端、电脑端的智慧应用系统,开放网络公众服务和反馈平台,制定支撑三龙湾近期智慧交通运行平台,并预留未来扩容、对外接口等, 融入到智慧城市体系中。

6.实施计划和建议

根据基础条件、预期效果、资金预算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和近期建设项目库,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可实施可落地。

四、预期成果

1、项目成果组成

本项目提交的成果包括:《佛山三龙湾智慧交通概念规划及“两片三带”重点地区详细规划方案》纸质报告及相关图纸 5 份,以及电子版 1 份。

2、成果标准格式

成果格式:文本文件采用 Microsoft Word 2010 格式,图形文件采用 AUTOCAD 2006 的 DWG 格式或 JPG 格式。

五、项目进度安排

签订合同并生效后 150 个日历天,总体分为 4 个阶段,项目各阶段工期安排及进度计划表详细阐述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调研及工作纲要阶段(60 个日历天)

制定调研计划,开展部门访谈和资料收集和交通调查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和发展目标,制定工作纲要。

第二阶段:初步成果阶段(30 个日历天

分析现状及潜在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形成规划初步方案,并向业主汇报成果。

第三阶段:中期成果阶段(30 个日历天

完善智慧交通规划方案,形成中期成果报告,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向业主汇报成果,并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第四阶段:最终成果阶段(30 个日历天)

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研究成果,按照相应的技术成果要求完成全部研究技术内容,向业主汇报成果, 并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向业主提交全部成果,完成全部交付工作。

六、验收标准

编制的规划报告应获得采购单位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保密

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删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付全部服务费,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及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八、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包干报价,包括的费用:前期调研费、成果编制费、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按采购人需要提供足够数量)、装订及寄送费用、成果初审和专家评审、验收(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餐费、场地费、住宿费等)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成交人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人以成交价包质量、包工期等方式承包。成交人不得将项目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挂靠等造假行为,如有发现,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需返还已收的所有费用并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九、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具体比例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1.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2.完成初步方案成果后经采购人确认后三十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3.成果深化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三十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5%。

4.完成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后三十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

5.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阶段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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