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建设目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和浙江省林业局浙林字函【2020】9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编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县级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纲要》及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舟政办函〔2020〕6号)的文件下达的普陀区国土绿化美化五年任务10900亩、2021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2400亩及朱家尖街道150亩绿化造林任务,及为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绿化造林建设任务,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根据省、市下达任务,按照《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县级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纲要》要求,编制《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建设规划(2020-2024年)》及《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2、按照 “六大森林”建设要求,将造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按“适地适树”原则,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株数、苗木规格及数量和投资估算。实地信息采集统一使用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管理平台掌上林业·采集版,分营造林及纳入造林两个板块分别上传浙江省百万亩营造林系统。按照浙江省林业局有关完成时间节点任务、技术要求实施,10月底前完成普陀区五年建设规划(2020-2024年)和2021年实施方案编制、国土绿化矢量化数据库和图形库的处理建立、上报浙江省百万亩平台。
3、完成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地块落实、造林设计、核实验收,并经遥感影像和森林资源现状图校正,确定实际范围;填写造林树种、种植密度、平均树高、苗龄和成活率等相关林业资源因子,拍摄造林地块真实照片3张,通过森林验收板块进行验收并上传浙江省百万亩营造林系统,并由计算机量算面积,分部门统计汇总;完成《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验收报告》的编制。
4、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分别对提交的《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建设规划(2020-2024年)》及《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成果进行评审。
三、技术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
2、浙江省林业局浙林绿〔2020〕1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
3、浙江省《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县级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纲要(试行)(2020年》
4、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营造林作业设计规范(试行)》(2019年);
5、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舟政办函〔2020〕6号《关于印发舟山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6、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
四、提交成果
1、提供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建设规划(2020-2024年)及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纸质版、电子版)。
2、提供2020-2024年和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矢量化数据库建立、图形库,造林设计矢量数据库,以shp或gdb格式。地块落实一览表,各类统计表。同时通过采集版分类型上传实施地块及造林设计到浙江省百万亩营造林系统。
3、提供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造林验收面积统计、上图,并录入浙江省百万亩营造林系统。内容包括检查验收报告、验收汇总表、检查验收图表以及样地数据表与照片。提供验收矢量数据,以shp或gdb格式。
4、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布局图及各乡镇实施地块分布图、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建设验收分布图及各乡镇实施地块分布图。
5、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造林验收报告(纸质版、电子版)。
6、《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建设规划(2020-2024年)》及《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成果专家评审意见。
▲五、商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1)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中标人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工期要求
《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送审稿要求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建设规划(2020-2024)》送审稿要求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
(三)服务质量保证期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二年的免费服务质量保证期。
服务质量保证期从项目实施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2、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如远程操作无法解决问题,需派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四)验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
(五)付款方式
《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建设规划(2020-2024)》和《2021年普陀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50%,通过省林业局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
五、其他
如果中标人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或无法通过省级部门的验收,中标人需承担投标人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