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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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9090000105561 发布时间:2020-09-09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昌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要求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科学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   态环境,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推进殡葬改革,需编制《昌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引导昌邑市绿   色殡葬合理选址布局与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规划内容

1.现状梳理与分析:调研昌邑市公墓设施现状概况、安葬设施建设及布局现状,分析梳理现状问题。

2.确定规划目标和原则:坚持民生导向,坚持节地生态、公益便民、因地制宜原则,推进以树葬公墓   林为主的绿色殡葬设施建设,提供绿色文明殡葬服务,为墓地整治和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指明方向。

3.科学预测需求与规模:通过对市域人口、居住密度、社区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   统计。按照适度超前、尊重习俗、与经济社会发展衔接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绿色殡葬总体规模、发展策   略和有效措施。

4.合理规划绿色殡葬布点:依据国家、省市政策与法规和相关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   明程度、城市化进程、生态自然环境保护、设施服务半径、公墓搬迁等因素。明确绿色殡葬用地范围、规   模、配建标准等,以区划为边界,对各类绿色殡葬方式进行统筹规划、分区布局与指引。

5.明确近期建设计划:提出墓地整治搬迁策略及公墓建设时序,制定近期计划,提出散埋乱葬综合整   治规划引导方案。

6.制定实施政策建议:包括各部门配合、投融资机制、运营管理、建设用地提供等。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昌邑市市域。

2.规划期限:2020-2040 年。

3.规划对象

绿色殡葬设施(包括公墓、骨灰堂、骨灰塔、骨灰楼、以及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纪念花坛、海葬纪   念碑等)。

4.成果形式: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和附件三个组成部分。文本、说明书应语言简洁、规范;规划图纸要求清晰准确、图例统一,应以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为底图进行绘制,标明图名、比例尺、图例、   设计单位等。

5.规划深度

规划编制应遵守国家、山东省、潍坊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昌邑市城市总体规划为   依据,严格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的有关要求,并   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6.成果要求

6.1内容要求: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文本、说明书;

6.2成果文件要求:电子版图纸为 CAD 格式,文字为 WORD 或 PPT 格式,纸质版文件不少于 5 份。

7.项目售后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

7.1规划编制应遵守国家、山东省、潍坊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昌邑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严格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的有关要求,   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7.2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三、时间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编制报批成果,并通过审批。

四、商务条件

  • 1.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后续免费服务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五、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班子成员中须有 6 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人员始终参与工作。

3.项目班子成员中 6 名专业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需全部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土地利用规划的一定业务水平。

4.项目班子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进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更换一人处以 3 万元罚款, 供应商承担上述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采购人进行项目会议时项目班子成员须全部到场,不得缺席。

6.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提交方式:①社保部门开具原件;② 登录社保系统网站打

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选择以上任一方式。证明材料须体现详细人员名单)

六、昌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要求

根据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潍民函[2019]79 号)要求,现对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提出以下要求:

1.摸排情况。将我市所有公益性公墓现状摸底绘图。详尽摸清我市所有公墓的位置、面积、坟头数等   情况,并绘制成图册和表格。

2.公墓规划。公益性公墓规划要符合《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   作方案》要求。公墓建设规划要统筹考虑公墓的道路、停车、公共设施、祭祀仪式等,满足群众需求。

(1)城区西部。扩建百家埠公墓,扩大面积、增加墓穴数量,满足城区居民 20 年基本殡葬需求和城区公墓搬迁需求,解决清明节等祭祀高峰期停车难和道路拥挤问题。将百家埠公墓服务范围扩大为西至杨   瓦路,东至滨河西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双十路。

(2)城区东部。城区东部新规划建设一处市级公益性公墓,服务范围为围子街道下小路两侧的村庄。

(3)镇级公墓。各镇街区要结合实际规划覆盖多个村庄的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每个镇街区规划公墓数量按户籍人口每 10000 人建设一处的标准确定,规模按所建公墓覆盖村庄户籍人口、传统公墓搬迁需要确定,同时结合村庄规划、考虑停车区、道路、服务设施等,满足群众 20 年的基本殡葬需求。各镇街要结合目前正在编制的村庄布局规划,并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公墓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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