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一体化新拓展区域
用地整合处置工作技术支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一体化新拓展区域用地整合处置工作技术支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17〕77号)(下称《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确保一体化新拓展区域(下称新拓展区)严格按照《横琴新区与保税区、洪湾、湾仔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一体化新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开发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推进横琴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珠办字〔2020〕6号)的决定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和区域实际,制定《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新拓展区域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整合处置方案》(下称《方案》)。
为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顺利进行,夯实用地整合处置的工作基础,需进行《方案》实施全流程技术服务的采购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设计整合处置过程
根据《方案》实施后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设计用地整合的总体对内、对外流程,形成相应的工作方案。
2、负责整合处置方案的宣讲和解读
《方案》出台后,主动联系土地使用权人,以分4-5次召开现场宣讲会的形式,同时配以宣传册邮递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政策进行辅助宣传。
3、负责待处置用地初始建档工作并形成数据库及工作台账
负责整理待整合处置用地的规划国土、不动产、建设、工商等部门方面的资料,建立待处置用地的初始档案,用于土地使用权人申办时的资料核对。同时,形成相应的数据库及工作台账。
4、组织整合处置范围内的现场拍摄、取证固存工作
组织待处置用地的现场拍照取证工作,记录政策实施时点的建筑物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固存工作。
5、负责制定用地整合处置过程中的文件模板。
根据用地整合处置的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用地整合处置协议类模板、公告类模板及表格模板。
(二)接收申请阶段
1、联系土地权利人,告知《方案》详情
为了使整合方案有效送达至用地单位,通过印发告知函、邮寄、公告和登报的形式进行告知,确保送达程序合法、完备。
2、接收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并审核申请资料
设置受理窗口,接收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同时对申办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含资质审核、一致性审核、合法性审核等内容。
3、负责用地整合处置初步方案的制定工作
根据宗地档案情况及申请人提交资料情况,分别按照三种整合处置方式形成初步的处置方案。
(三)整合处置执行阶段
1、负责货币收回环节的相关技术工作
根据货币收回谈判的情况,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产权证明资料,进行货币补偿额测算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处置方案,交由工作专班进行处理。
2、负责实物置换环节的相关技术工作
根据《方案》负责对实物置换的相关要求,进行产权置换面积测算、未经批准建筑物货币补偿额的套算工作。
3、负责整合开发环节的相关技术工作
根据《方案》对整合开发工作环节的要求,进行整合后的用地规模及建筑规模测算,根据权利人提供的选址复函,拟定整合开发方案。
四、服务要求
(一)保密及廉政要求:中标方应制定保密及廉政细则,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项目关键资料不向无关方面透露,做到依法办事、廉政办事。
(二)驻点人员要求:中标方应至少派驻10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办公场地要求:中标方拟派驻人员应在一体化新拓展区内制定地点集中办公。
(四)工作汇报要求:中标人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开展事的相关经验。每次项目情况汇报会,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
(五)工作过程存档要求:中标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项目各类文件的存档工作,相关过程资料应规范存档,方便备查。
五、项目成果
(一)档案类成果
档案类成果应建立相应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存档,并装订成册,集中存放管理。电子版档案应存放在指定的存储空间中。
(二)台账类成果
台账类成果应以Excel电子表格进行组织、管理。相关字段内容及格式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三)数据库成果
待处置用地应建立空间数据库及非空间数据库进行管理。数据库建立应采用主流的平台(如Arcgis、Access、SQL等)建立。
项目成果的形式:向采购方档案类成果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台账类成果电子版一份;数据库成果电子版一份。
六、成果移交
项目工期完结之日(2021年7月10日),由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方移交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