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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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9160000107470 发布时间:2020-09-16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含山县"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技术要求

(一)服务期

本项目技术服务、软件更新升级服务期为 2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起算。

(二)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到后 4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 2 个试点乡镇数据采集、整理、建库;

2、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软件编写;

3、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软件平台应用于少数乡镇的试点运行, 完成全部数据采集;

4、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全部数据处理、软件调试,进行人员培训、全面应用;

5、平台上线运行、设备交付起三个月内完成验收。

 

(三)技术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协调可持续发展,到 2020 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全国多个地区已陆续开始路长制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为巩固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全面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 建立健全专管员及路长办统筹调度、养护管理动态监管等工作机制,十分有必要采取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搭建信息管理平台,以实现农村公路管养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本项目总体分为两个部分:(1)含山县农村公路路网现状数据调查;(2)建立含山县“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及支撑设备。其中,“含山县农村公路路网现状数据调查”工作是建立“含山县‘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为其提供的客观、可靠的数据支撑。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一、公路网数据调查及统计年报更新

1

公路网数据采集

按照已批复的含山县农村公路网规划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实地数据采集(包括国省县乡村道、桥梁、乡镇、建制村)。

2500

公里

2

公路网数据处理

对外业采集的数据进行空间、属性数据的处理及校核,建立基础数据库。

2500

公里

3

航空摄影

中标后对含山县全域进行航空摄影,获取作业 区范围内的真彩色影像,通过 GNSS-RTK 技术进行像片控制测量。

1047

平方公里

4

统计年报更新

以已批复的含山县农村公路规划为依据,完成2020 年含山县农村公路统计年报县乡道路网更新工作。

1

二、含山县“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及支撑设备

(一)业务系统

1

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系统

(1)

电子地图制作

制作的地图能够满足业务系统和移动终端调用,对县、乡、村道编码进行标注(含有乡镇、建制村行政区划边界)

1

(2)

基础路网

需提供对道路、桥梁、隧道、渡口、乡镇、建制村等数据“列表、属性信息、电子地图”联动,并可以模糊查询、在线编辑、详细展示、导出 Excel 表格、导出 SHP 数据、导出公路档案、纳入规划等功能。

1

(3)

储备路网

通过建立和维护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储备库全面掌握路网“规划、计划”位置、里程等信息,并结合 GIS 地图进行综合展示与查询

1

(4)

数据统计

实现道路技术等级、行政等级,桥梁分类等实

1

 

 

 

现按各乡镇进行分类统计、汇总

 

 

(5)

维护更新

实现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数据更新维护功能,为路网数据及时更新提供有效途径。

1

2

路长制网格化管理系统

(1)

巡查动态

综合展示能够实时动态展示专管员当前位置和后续巡查轨迹

1

(2)

网格管理

结合路长制政策要求,对列入管养范围的道路进行统一的网格化管理,明确对应的路长、专管员职责范围,并结合电子地图实现对道路、片区和专管员的动态管理与综合展示

1

(3)

巡查管理

结合电子地图展示专管员近期巡查情况(巡查人、巡查轨迹、巡查里程、巡查时间等),并形成规范性巡查台账

1

(4)

事件管理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病害、隐患、灾毁等进行跟踪处理,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不同的方式对事件进行处置并备案存档。

1

(5)

考核评价

能够对巡查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包括巡查片区的覆盖率、发现问题数量、出勤情况等,为各级路长办综合考评提供数据支撑。

1

3

养护动态监管系统

(1)

项目管理

对日常养护项目基本信息进行统一维护管理,建立项目、标段、合同对应关系。

1

(2)

养护巡查

结合电子地图展示养护单位上路巡查情况以及现场处置和上报的事件记录。

1

(3)

养护事件

养护单位能够给养护人员下达养护任务、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件,支持批量操作。

1

(4)

养护任务

养护单位可接收管理单位下发的养护任务,能够查看所有任务的处置详情。

1

 

(二)手持智能终端系统

1

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系统 App

(1)

数据采集

包括“路线采集、点位采集”功能,实现对道路、桥梁、建制村等各类数据空间位置及属性信息的采集功能,支持道路分段采集。

1

(2)

数据查询

提供道路、桥梁基础数据“定位查询、模糊检索”功能,可查看数据详情信息,包括属性信息、空间位置信息、图片信息。

1

(3)

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中可以对采集的线路、点位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提供对数据的上传、删除、编辑、定位功能

1

2

路长制网格化管理系统 APP

(1)

我的管护

移动端网格管理功能与平台端相呼应,能够对路长、专管员管理责任内容、管辖范围、人员工作状态等进行展示和统计

1

(2)

道路巡查

够根据专管员巡查路线获取巡查轨迹、巡查里程、巡查时间等信息,并结合电子地图进行展示。

1

(3)

上报问题

上报问题应可对专管员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定位、添加语音等功能,可自动上传业务系统。

1

(4)

我的巡查

我的巡查中展示专管员历史巡查记录,包括巡查轨迹、巡查日期等。

1

(5)

事件管理

事件管理中展示专管员上报的问题详细信息,包括现场图片、语音描述等。

1

(6)

巡查统计

“统计”中展示辖域内专管员巡查次数、巡查里程、发现问题个数等情况生成的图表,可按周、月、季度等进行统计。

1

3

农村公路养护动态监管系统 APP

 

 

(1)

 

养护巡查

够根据养护人员巡查路线获取巡查轨迹、巡查里程、巡查时间等信息,并结合电子地图进行展示。

 

1

 

(2)

病害上报

巡查人员在现场发现病害,但不具备立即处置的条件时,可通过“病害上报”将病害位置、现场图片、视频、病害描述等信息上报给养护单位做进一步的处置。

1

(3)

病害处置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如遇到可以现场处置的隐患,可通过现场处置功能上报处置前后现场情况上传至业务系统。

1

(4)

养护任务

养护单位可接收管理单位下发的养护任务,可转派给指定的养护人员;能够查看所有任务的处置详情,并将处置完成情况提交养护管理单位进行复核。

1

(5)

历史记录

历史记录中能够按照不同权限展示养护单位日常巡查、病害上报及现场处置记录。

1

(三)支撑设备

1

云主机

租用云主机服务两年,详见下文

2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二、商务要求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提交货物(含相关服务)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如果被评委会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软件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3、所有软件必须为正版。

4、成交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保障和维修服务等工作。

5、技术支持: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 5.1 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施工期间成交人所发生的或成交人施工场地内发生的或成交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成交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 5.2 成交人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免费深度开放系统接口以及预留必要的开放接口,以满足招标人实现系统后期扩容和与其他系统做对接。
  • 5.3 本系统软件开发的相关知识产权为招标人所有,成交人必须预留必要的二次开发接口,招标人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二次开发升级和整合,成交人须为系统二次开发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 5.4 本项目系统与其它系统对接所涉及其它系统接口开放问题均由招标人负责免费协调解决,成交人负责实施。
  • 5.5 成交人须确保本系统所使用的开发平台、数据库等第三方产品均为合法获得,所有软件无版权纠纷,对因此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6、质保及售后服务:

  • 6.1 成交人须对本项目提供至少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软件质保期内免费升级服务。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质保期内成交人应承担平台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费用含在总投标价中)。
  • 6.2 成交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 6.3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电话响应无法解决,成交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 8 小时内到达现场, 2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的,成交人需免费提供备品备件供采购单位使用。免费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 成交人负责免费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情况,成交人负责免费更换。

7、培训:

  • 7.1 成交人应对招标人的操作人员提供现场培训。
  • 7.2 现场培训能够根据招标人需要,合理安排,使招标人能够全面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熟练独立操作设备,并能够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 7.3 培训费用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8、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建设完毕

9、建设地点: 含山县交通运输局 

10、验收:

  • 10.1 招标人和相关部门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和投标文件没有相应承诺的,按照下列原则进行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人予以配合。涉及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招标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所有需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才能使用的设备,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
  • 10.2 货物在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部件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操作使用说明书、质保书、保修证明、维护手册及技术性指导资料以及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制造、销售报价货物(包括主要部件和材料)所必备的各种证书 (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等文件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和应由成交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 10.3 成交人应根据招标人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软硬件产品。由成交人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插接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相应的设备之中。
  • 10.4 所有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线缆、线槽、电管、线卡、桥架、线盒、软管、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由成交人提供。
  • 10.5 运行测试及最终验收。在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招标人对其进行全面的测试,对测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成交人应及时进行整改,系统最终测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应向成交人签发最终验收证明。
  • 10.6 成交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招标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12、付款方式: 完成农村公路路网现状调查及平台建设,平台上线运行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 97%,余额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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