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CRRT |
1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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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序号 |
招 标 规 格 |
投标规格 |
1.1 |
设备用途:适用于重症监护病房和其它需要体外循环血液净化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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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设备数量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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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血液净化模式包括SCUF、CVVH、CVVHD、CVVHDF,HV-CVVH,HP(血液灌流),MPS(血浆置换)治疗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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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具有完善的驱动泵(不少于4个),可直视泵的工作情况;有一体化的抗凝肝素泵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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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不少于3个电子秤,每个电子秤最大承重需要达到12KG。置换液秤和透析液秤在设备顶部,废液秤位于机器底部,按照医院感控要求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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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治疗范围:成人和儿童治疗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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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平衡系统监测误差在小于1%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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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可进行单独前稀释或后稀释治疗及前后同时稀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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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两个独立的高效加温装置,能分别同时对置换液和透析液加温,温度调节范围至少在35-39℃及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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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高分辩率彩色显示屏一键式按钮及引导式帮助菜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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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自动完成超滤预充,提高血滤器使用寿命;分装的管路及滤器,有换液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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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具有空气监测安全报警系统;漏血监测安全报警系统;压力限值监测安全报警系统;液体平衡监测安全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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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具有过高的跨膜压监测预估及滤器中凝血监测预估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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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血流速:10-500min/min;置换液:最大9600ml/h;透析液:最大4200ml/h;滤出液:最大9600ml/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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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压力监测参数:精确度为读数的±10%;动脉流入管路压力:-280~+300mm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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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抗凝剂设置:精确度±0.5ml;连续注射流速范围: 0~5ml/h 间歇注射量设定范围: 0~5ml/h;频率:即时或每1~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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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超滤比率根据血流量实时显示超滤比率,防止滤器意外凝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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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体外循环管路和滤器开放,可以兼容使用市面上所有销售的血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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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质期
▲1.1保修期3年,终身维修。
1.2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2.1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款。
3.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培训
5.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安装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需配合的内容。
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7.验收
7.1.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7.2.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8.交货
▲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2交货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