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景宁县“无废城市”建设委托技术咨询采购项目
2、成果交付期:2021年8月
二、工作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
1、服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相关要求,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全面推进包括景宁畲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景宁作出贡献。
2、服务内容:
1)全程驻点服务并指导创建工作
2021年9月底前,派人员全程驻点服务并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确保方案中所有指标完成并通过省市验收合格。
2)评估总结
2021年8月底前,各固体废物的牵头部门将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报景宁畲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服务成果形式
服务成果形式:
1)申报阶段完成景宁畲族自治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报告》、《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报告》及相关必要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
2)电子文件格式要求:文本、附件等为word、pdf格式。
4、其他要求
(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2)投标人按照附件规定的任务开展技术咨询及文本编制工作。
(3)投标人保证文本编制的科学性、数据的可靠性。
(4)投标人接受招标人监督、检查。
(5)投标人严格按进度完成招标人委托任务,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成果。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20%,申报阶段完成景宁畲族自治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报告》、《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报告》及相关必要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完成支付合同总价的50%,通过省市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由合同签订单位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尾款。
四、其他要求
4.1本项目所涉及的税收、人工费、服务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
4.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4.3 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姚亚,联系电话:0578—508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