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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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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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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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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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调河上游村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 管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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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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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287.4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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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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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调河上游村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南调河上游村庄。
3、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工铺设污水管道总长为 1458m,污水检查井共 40 座,污水沉泥井20 座,拆除恢复道路 48m,顶管施工段长 37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
三、技术指标及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需变更的,必须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3、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进场材料必须经由采购人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方能使用。
四、商务要求
(一)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二)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
1、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其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2、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承包方式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预算相关资料及说明,由成交供应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包安全进行总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四)付款方式
1、如具备开工条件可按合同金额的 30%支付工程款的预付款,剩余工程款按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但累计不能超过项目预算的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竣工图纸、结算书相关资料和全部竣工报告相关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工程结算价后,且收到乙方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工程必须保留结算价的 3%作为质保金, 保质期(一年)满后再付清。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受工程量偏差而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采购人在磋商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磋商前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 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竣工验收由采购方、设计方、监理方、成交方共同进行,由成交人按湛江市建设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采购人收取),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 合格证书,工程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图纸(另附)
六、工程量清单(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