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说明
1.1 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鉴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以及《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出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交通运输部依据《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总体方案》和《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编写《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规范指导我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调查,对我国公路的空间分布、公路设施属性和影响公路的自然灾害风险点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公路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底数,为全国公路运营管理提供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浙江省选择杭州市临安区、苍南县、苍南县3个国家级试点地区,同步启动平湖市、温岭市2个省级试点地区开展全灾种普查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包括数据采集、初步评估、核查、风险区划。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按统一的要求与格式,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库。
(1)数据采集包括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采集,由基层单位结合现场调查,采用资料填报、逐层审核方式进行。普查信息采集应以公路路段为单位,根据普查实施方案,按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利用APP软件填报,采集相关信息,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2)初步风险评估。基于采集数据,采用灾害发生频次、灾害历史危害程度、灾害恢复情况、现状灾害情况以及公路重要性等指标,运用指标评估法进行自然灾害风险点初步风险评估。
(3)核查工作由专业单位以现场调查为主,以公路路段为单位,根据自然灾害特点,结合资料收集分析,通过风险点初步风险评估确定自然灾害三级、四级风险点,采取现场调查、勘察、监测、遥感等手段进行灾害风险点核查。
(4)风险区划。根据公路特点,结合自然灾害风险点初步风险评估结果与核查工作,依据自然灾害风险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进行公路承灾体自然灾害风险区划。
(三)主要工作依据
本次普查工作主要采用的规范、规程及标准如下:
(1) 交通运输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3)《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5)《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 D33-201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8)《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9)《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T /T0220-2006)
(10)《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
(11)《在役公路边坡工程风险评价技术规程》(T/CECS G:E70-01-2019)
(12)相关的文件通知及业主提供的相关地质及设计资料。
(四)工作思路与方法
1、工作思路
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包括公路路线信息、公路桥梁信息、公路隧道信息采集、公路高边坡信息。高边坡以高度大于20m土质边坡及大于30m岩质边坡路段的单个边坡为填报单元。公路高边坡信息包括公路名称、等级、里程桩号、坐标、建设时间、管养单位、路基宽度、路面宽度、车道数量、路面类型、排水设施类型、公路边坡类型、防护设施类型、抗震设防等级、防洪标准等。公路边坡类型分为路堑边坡、路堤边坡等,包括边坡岩性特征(土质、岩质、土石混合),边坡结构特征(坡高、坡度、分级等)等。排水设施类型分为地表排水设施和地下排水设施。防护设施类型分为坡面防护、沿河防护、支挡设施。
1、信息采集填报。对路域范围内对公路有影响的灾害风险点历史信息、现状信息进行采集,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采集结合现场调查,采用资料填报、逐级审核方式。现场检查,主要采用现场调查、仪器测量、无人机调查等手段。采集人员可利用采集系统APP或PC端对自然灾害风险点进行信息录入,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离线保存或在线保存。
2、初步风险评估。公路自然灾害风险初步风险评估在普查填报数据的基础上采用指标体系法进行。根据灾害风险点初步评估的危险性指数(CRI)进行灾害风险点风险分级。风险等级划分为一到四级。
3、风险点核查。对初步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三级、四级的风险点进行核查。核查工作宜由专业单位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遥感调查、勘察、监测等手段进行。主要的核查内容为地质灾害和水毁。常见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毁,收集公路历史发生的淹没及水毁资料;汇集水文部门调查评价资料,评估公路水毁灾害风险。
4、灾害风险评价。针对初评风险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灾害风险点,应在调查、勘察、监测等工作基础上摸清灾害致灾因素、灾害稳定性、灾害危害性,根据相关规范开展灾害风险进一步评估。
5、区划及成果。数据成果,建立公路设施属性信息数据库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数据库。以单灾种风险等级指标为依据按公路路段进行自然灾害风险划分,分为高风险区、较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图,以电子地图为底图,标注灾害风险点信息,反映灾害风险点编号、地理位置、类型、规模、危害性等。
(五)工作内容与流程
本次普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流程如下:
(1)收集资料:根据普查的要求,对本项目相关区域内公路的地质资料、地质勘察资料、设计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养护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组织人员熟悉了解,针对现场调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普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野外调查:对普查填报中的缺漏的公路设施属性进行补充完善,主要对公路沿线高边坡进行野外调查、信息收集;野外调查的重点为自然灾害风险点的调查,普查涉及的主要自然灾害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公路承灾体普查主要针对地质灾害和水毁灾害。
图1 普查工作流程图
三、商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和地点
项目服务期限:2021 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成果及资料整理并通过验收。
项目地点:苍南县。
(二)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各野外调查小组组长及负责野外调查与测绘、制图、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应由业务熟练的技术人员担任。
三、其他要求
1、后续服务要求:
(1)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内容进行及时更正。
(2)中标(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后续服务响应,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2、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其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4、中标(成交)供应商到使用单位进行作业服务和野外调查所有的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宿、运输等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所有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具体支付以财政部门拨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