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2021-2023两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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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2280000132801 发布时间:2020-12-28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潍坊职业学院2021-2023两校区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需求及说明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上级和学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求,为创造安全、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广大师生优良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对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奎文校区的保安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招标。

        二、岗位设置

校区

岗位

人数

年龄

合计

备注

 

 

 

奎文校区

保安队长

1

50周岁(含)以下

 

 

 

 

19人

 

校门口

6

45周岁(含)以下

2人/班

校园巡逻

6

50周岁(含)以下

2人/班

监控室

3

55周岁(含)以下

1人/班

消防中控室

3

55周岁(含)以下

1人/班

 

 

 

 

 

滨海校区

保安队长

1

50周岁(含)以下

 

 

 

 

 

 

37人

 

南校门

6

45周岁(含)以下

2人/班

北校门

6

55周岁(含)以下

2人/班

西校门

6

55周岁(含)以下

2人/班

校园巡逻

12

50周岁(含)以下

4人/班

消防中控室监控室

 

6

 

55周岁(含)以下

 

2人/班

总计

56人

三、保安服务的主要任务及基本要求

(一)主要任务

承担校门管理、校园巡逻、校园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大型活动安保、视频监控,消防中控室值班、受理校园“110”报警求助,协助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及完成学院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并积极配合安全保卫处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等工作,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妥当;热情服务,依规管理,文明值勤,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

(二)基本要求

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组织纪律严明,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机制健全,保证安保任务的完成。定期组织队员学习保安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技能训练。

2.上岗执勤应着保安制式服装,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文明执勤,礼仪规范,热情服务。

3.保安队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学院、保安公司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做好执勤和交接班记录,保持值班电话、对讲机畅通;保持岗位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校园内防火、防盗、防伤害、防意外,切实维护校园公共秩序,保证校园安全有序。

6.执勤中遇到突发事件或特殊重大事(案)件,及时上报安全保卫处,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控制和施救。

7.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校内保安力量不足时,保安公司随时增派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8.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处的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9.实行 24 小时值班,除去保安队长外,各岗位实行轮换制,根据工作需要学院有权适时调整工作岗位。

10.积极完成安全保卫处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三)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经理及保安队长(可以为同一人)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投标文件中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准)。熟悉安保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有实干和开拓创新精神。

2.消防中控室值班员需具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中控室监管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以投标文件中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3.监控室值班员要熟悉监控设施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安保人员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总体要求全部为男性,18 周岁至 55 周岁(含)之间,身高 165cm(含)以上;具体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如表 1 所示,必须满足表 1 中规定的要求。

5.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带头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热爱本职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学院财产安全和师生的生命安全。

6.保安队员上岗应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保安标志和胸牌,携带必要的器械和通讯器材,禁止戴有色眼镜、穿拖鞋,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7.保安队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嬉笑打闹、脱岗、串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班前或值班时饮酒。

8.学院有权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提出调换意见,保安人员必须配合。

9.所聘保安人员应符合当地劳动部门用工要求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

(一)校门管理

1.校门管理实行 24 小时工作制,工作日 7 点—18 点及涉外活动期间实行门卫立岗制。

2.按时交接班,在无人接班时不得出现擅离岗位,不得出现连续轮岗、找人顶岗等情况。按规定及时开、关门,对出、入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要认真查询和登记。

3.指挥引导车辆按正确车道行驶,做好验证工作,为来访客人和车辆做好登记并为其指明方向,做好人车分流。检查出入校门的物资,校外物资送入校园,要认真登记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或搬出学院校园凭所属部门、二级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无误后放行。

4.各校门周围禁止乱停各种车辆、确保校门区域道路的畅通。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按章行驶,按规定的停放区停车,严禁违章行驶和乱停乱放。

5.维护校门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制止在校门周围摆摊设点,严禁拾荒者、乞讨者、遛狗者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6.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禁与驾驶人员或师生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

7.对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提供必要的应急引导服务。

8.爱护校门设施及安保器械,保障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人为造成的设备、设施、安保器械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9.做好各校门周围及门卫室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岗位区域清洁。

(二)校园巡逻

1.坚持“有警出警,无警巡逻”的原则,实行 24 小时校园巡逻,合理部署,做到巡逻区域无间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重点巡逻检查。列队或驾车进行巡逻,下午六点至次日六点, 在校园内设置的打更点打卡;每天定时开关各楼宇大门。

2.及时制止在校园内乱贴、乱画、乱发广告等扰乱学院秩序的行为,清理校园内非法设立的摊点。对进入校内的可疑人员进行查询,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勇于制止不法行为、抓违法犯罪嫌疑人;出现重大事故或治安事件,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并保护好现场。

4.维护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制止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鸣笛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车辆应及时通知驾驶人员移走车辆;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书面提示;自行车、电动车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废旧车辆。做好路障、标识、标牌等设施的巡查,确保完好、整洁,发现移动或损坏,应及时恢复并报告。

5.巡查校园内湖泊,教育师生注意安全,严禁下水嬉戏、严禁钓鱼捕鱼等。

6.做好与“校园 110”、监控中心的联动,接到指令后须在 5 分钟内赶到现场,应急处置, 并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汇报情况。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生事件必须注明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报告情况等。

7.爱护学院配备的巡逻车辆、通讯设备、安防器械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三)消防中控室

1.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中控室安排持证人员上岗,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漏岗。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中控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 24 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2.值班人员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严格落实消防中控室管理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和值班相关记录,做好消防中控室值班。

3.负责校内公共区域的防火巡查,每周一次智慧消防巡检扫码,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值班人员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规范进行火警处置、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装备器材管理。

5.参与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功能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过程监督和学习培训。

6.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

7.积极学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8.滨海校区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需同时兼任监控室值班员职责。

(四)大型活动的安保

1.负责学院组织或承办的各种大型活动以及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2.配合学院组织和承办的各类大型考试的试卷押运、看守等相关保密工作和考试过程的安保工作,维护考场周边安全及秩序。

3.协助甲方监督检查校外人员承租学院场馆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安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4、做好特殊时期、敏感节点、重大活动等的安保工作。

5.各类大型活动安保,如有需要增加执勤人员的情况,应无条件增加足够人员并保证服务到位。

(五)监控室

1.监控室值班员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在岗执勤,每班次必须检查一次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做好值班日志。

2.密切关注校园重点区域的监控影像,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巡逻人员出警,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警、报告。事件完毕后详细填写相关记录。

3.查询监控需经安全保卫处批准,并填写好查询表(查询人、所在部门或班级、查询部位和录像时间、查询批准人等信息),才能提供监控录像查询服务,需要拷贝录像的需向安全保卫处另行申请,严禁为未经批准的人员查询、拷贝录像。

(六)其他要求

1.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值班、巡逻管理、奖励与惩罚、档案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校情,加强队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演练与学院保卫工作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安保、消防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2.保安队员不得与师生打架斗殴,否则,除进行正常赔偿外,责令公司将该保安人员辞退。

3.因保安公司原因对学院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恶性事件,保安公司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学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责任。

4.学院按照双方合同和约定对保安公司及其人员进行考核、监督,按规定要求整改的, 保安公司应及时整改,三次仍未按规定整改的,学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加惩罚。

5.保安公司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外,为学院挽回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和及时有效地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学院采纳的,学院视情况给予必要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6.保安公司更换人员时必须提前 3 天与安全保卫处进行协商和沟通,便于工作的交接和协调。学院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保安队员有权提出调岗或辞退,具有一票否决权,保安公司必须配合。

7.校园内发生失窃并造成损失,学院视情况和责任追究保安公司经济责任。

8.保安队员系保安公司员工,人事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等由保安公司负责管理,其服装、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劳保用品等由保安公司承担。

9.乙方配备如下安保设备用于甲方安保服务中:对讲机 12 部、橡胶棍 30 根、强光手电10 个、警用电动车 3 辆、拖车器两台等,在投标文件《装备设备配备情况表》中列明。

  • 10.其他未尽事宜,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 号)。

五、考核标准

1.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存在问题详细

记录

扣分

(分值)

扣罚

金额

文明礼仪

(8 分)

1.值班时穿便装扣 1 分/次,穿保安服装不整洁扣 1 分/次;

2.执勤时提倡用站姿,如坐姿不端正,有睡觉、躺着等不文雅姿势的扣 1 分/次;

3.执勤用语不规范或语言污秽扣 2 分/次,引发矛盾或冲突扣 4 分/次。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100 元;分数扣完为止。

 

 

 

工作纪律

(20 分)

1 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五分钟)扣 1 分/次;

2.擅自离岗、脱串岗、睡岗扣 2 分/次;存在缺编、缺岗现象的 5 分/次,并扣除缺编、缺岗的用工费用;

3.出现酒后上岗、当班喝酒、打扑克等严重违纪现象扣2 分/次,三次及以上予以辞退;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做饭的,扣 2 分/次。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100 元;分数扣完为止。

 

 

 

执行制度

(15 分)

严格执行保安职责、门卫、巡逻、交接班等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制度执行不力扣 1 分/次;导致后果严重扣5 分/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辞退至追究责任。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100 元;分数扣完为止。

 

 

 

问题处理

(10 分)

1.发现问题瞒报扣 5 分/次;

2.发现的问题自己能处理但没有处理或不能处理但没有做警示标志的扣 2 分/次;

3.导致严重后果扣 5 分/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辞退至追究责任。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300 元;分数扣完为止。

 

 

 

门卫管理

(10 分)

1. 外来人员不按规定登记,扣 1 分/次;

2. 车辆检查不规范、随意进入,扣 1 分/次;

3. 对外出的货车检查不到位的,扣 1 分/次。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

20 元;分数扣完为止。

 

 

 

 

 

校园巡逻

(8 分)

1. 未按学院规定进行巡逻检查,扣 1 分/次;

2. 无记录视为没巡逻扣 1 分/次;

3. 未按学院规定开、关楼宇门扣 1 分/次;

4. 车辆停放在未规定区域内,扣 1 分/次;

5.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设置的打更点打卡,扣 1 分/次;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

50 元;分数扣完为止。

 

 

 

 

 

 

视频监控

(8 分)

1. 加强视频监控的管理,做好监控记录,无记录扣 1 分/ 次;

2. 视频监控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处检修, 并做好记录,无报修记录扣 1 分/次;

3. 未经批准的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拷贝录像的扣 2 分/ 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辞退至追究责任。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

50 元;分数扣完为止。

 

 

 

 

 

 

消防中控室

(8 分)

1. 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中控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未持证上岗的,扣 2 分/次;

2. 出现擅自脱岗、离岗、漏岗等现象,扣 2 分/次;

3. 每周一次智慧消防巡检扫码,未完成扣 1 分/次;

4. 发现问题未做记录的,扣 1 分/次;

5. 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的,扣 1 分/次;

6. 未按规定时间对消防设施检查的,扣 1 分/次。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

100 元;分数扣完为止。

 

 

 

 

 

设备管理

(7 分)

1. 妥善保管安保器械,器械摆放、管理不规范的,扣 1 分/次;

2. 擅自将安保设备为私人所用或擅自外借的,扣 1 分/

次;做出违法行为的立即辞退并追究责任的,扣 4 分/ 次。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

50 元;分数扣完为止。

 

 

 

 

 

服从安排

(6 分)

对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安保工作要积极主动,保质按时完成,未按时保质完成的,扣 1 分/次;因未及时完成造

成后果的,扣 3 分/次,并承担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予以辞退。

以上问题每查处一人/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当月服务费

200 元;分数扣完为止。

 

 

 

 

 

 

 

其他情况

一、因保安公司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本月应付服务费的 10%;

1. 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

2. 月扣罚服务费达到应付服务费的 10%的(超出 10%的按实际扣款);

3. 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

4. 对学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或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其它情形;

5.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年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年龄不符者不拨付服务费,工资薪酬不得低于国家的相关标准,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因年龄问题、工作人员薪酬问题,出现工作人员闹事、上访等不利于学院声誉的情形。 以上情形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

二、保安出现以下问题的应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

1. 不认真管理巡查导致学院财产安全较大损失的;

2. 保安偷窃学院物品外运的;私自接电出现事故的;

3. 与学生打架斗殴或侵害学生利益的。

4. 以上问题严重者报送公安部门处理。

 

 

 

合计

 

 

 

 
  • 2.月考核结果与月服务费

考核得分

85(含)分以上

84-70

(含)分

69-60(含) 分

60 分以下(不合格)

月服务费发放

百分比

100%

85%

65%

50%

注:

1)月扣罚服务费从月考核结果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如:本月考核结果按 85%支付服务费,学院从支付的 85%服务费中扣除罚款)。

2)每次检查到扣分情况,检查考核小组须立即告知项目经理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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