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大数据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作为政府信息化的主要发展方向,近年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16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定义和分类,提出了“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等原则。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明确指出政务信息共享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办事创业以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考察浙江时强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江苏省和镇江市也下发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133号)、《关于印发镇江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19】37号)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2020年,省政府还专门下发了《省政府办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务办江苏省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3号),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镇江市也将把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相关工作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
1.业务系统现状
目前各部门使用的主要业务系统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省级或者镇江垂直管理系统,如公安、税务、教育、住建等部门;二是本级自建系统,如人社、自规、卫健等部门;三是传统办公软件,有些单位的部分业务无专用系统,依靠手工统计形成电子表格等文档资料。
2.数据目录现状
对照省和镇江市的目录清单,我市各部门目前已基本掌握必备的数据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具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可以本地获取的数据,主要包括本级自建业务系统的数据以及使用上级业务系统但可以落地的数据,可通过系统对接、格式化文件对接或者开放接口三种方式和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自动交换;二是通过镇江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数据,主要包括部分使用上级业务系统且无法落地的数据;三是现阶段难以获取的数据,如人行、税务、海关等单位的部分数据因隐私保护或涉密原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共享。
3.跨部门数据需求现状
在数据需求方面,很多部门都提出了跨部门的信息需求,主要围绕人口、法人等民生和经济领域等的横向应用需求,急需通过大数据平台建设解决。如公安的社会面采集系统,就需要20多家部门提供数据支撑。
丹阳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化的基础性工程,是构建智慧城市的核心。通过平台建设,可将目前分散的、条块化的数据资源统一集中起来,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数据共享率,提高我市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解决政府部门在信息数据资源建设中的多头投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节约社会成本,为支撑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建设,实现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打下坚实基础。
丹阳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政务信息资源调研与目录梳理:为了全面、高效、真实、准确的掌握各政务部门的信息化现状、数据资源、共享需求等情况,遵循《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GB/T 21063.3-2007)、《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133号)等相关政策与标准,调研丹阳市各重点委办局、主要行政服务部门及重要行业部门,结合部门业务系统梳理信息资源目录,达到摸清家底、掌握需求的目的。
2.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软件: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软件包括信息资源目录系统 、大数据采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息资源共享门户等。
3.信息库建设:包括法人基础信息、人口基础信息、信用基础信息、电子证照基础信息、空间地理基础信息5大基础信息库和宏观经济主题信息库建设。
4.数据对接:与丹阳市重点委办局和各镇区数据对接。
5.数据级联:与镇江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级联。
6.数据可视化建设:针对资源编目、数据交换与共享情况进行可视化展现,可视化展现的内容包括:部门调研、资源目录、数据采集、共享交换等内容的成果统计。
7.数据标准与规范体系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是丹阳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标准化工作的关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项目建设成果的使用中,都将按标准规范办事,使工程建设效果符合最新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保证工程的先进性和可靠性,符合丹阳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建设规范的要求。
通过丹阳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的建设,实现多维度、多样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为全市公共数据运用提供统一数据基础支撑。
2、 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系统名称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政务信息资源调研与目录梳理 |
政务信息资源调研与目录梳理 |
组织数据对接协调会,对丹阳市重点部门进行信息化建设情况、数据共享和资源需求情况的调研工作,摸清信息化家底和共享需求。 |
1 |
套 |
/ |
2 |
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信息资源目录系统 |
包含但不限于:信息资产资源目录管理、资源分类编码、统计分析。 |
1 |
套 |
/ |
3 |
大数据采集系统 |
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源适配、任务调度管理、数据同步、批量创建、文件模板、文件上传、手工填报、接口采集。 |
1 |
套 |
/ |
|
4 |
数据管理系统 |
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去重、数据过滤、格式转换、代码转换、字段合并、数据指纹、数据比对。 |
1 |
套 |
/ |
|
5 |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
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台与数据接口服务、数据交换。 |
1 |
套 |
/ |
|
6 |
信息资源共享门户 |
包含但不限于:门户首页、资源目录、数据服务、监督监察、动态资讯、意见反馈、后台管理。 |
1 |
套 |
/ |
|
7 |
信息库建设 |
信息库建设 |
法人基础信息库、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宏观经济主题信息库。 |
1 |
套 |
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自规局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相关数据为基础。 |
8 |
数据对接 |
数据对接 |
与丹阳市相关委办局和镇区数据对接。 |
1 |
套 |
为保证本项目建设质量,数据对接和级联的范围为项目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本级部门产生的第三方接口及镇江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的接口,以上对接费用总计不超过15万。 |
9 |
数据级联 |
数据级联 |
与镇江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级联。 |
1 |
套 |
|
10 |
数据可视化 |
数据可视化 |
包括:部门调研、资源目录、数据采集、数据汇聚、共享交换等资源编目情况、数据汇聚与共享情况的成果统计。 |
1 |
套 |
/ |
11 |
数据标准与规范体系建设 |
数据标准与规范 |
包括:数据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业务规范、管理标准规范。 |
1 |
套 |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内容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
第三方对平台的软件进行专业检测,形成功能与性能的测评报告。 |
1 |
项 |
/ |
2 |
等保测评服务 |
完成本项目验收后第一年的等保三级测评服务。 |
1 |
项 |
/ |
3、 项目建设要求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数据对接协调,对丹阳市重点市级部门进行信息化建设情况、数据共享和资源需求情况的调研工作,摸清信息化家底和共享需求。对各部门进行信息资源的调研与梳理工作,明确信息资源家底和资源应用需求。调研梳理的实施内容包括:
(1)现有信息资产情况现状的调研。包括:业务系统现状、业务数据库现状、网络现状;
(2)各单位信息交换模式的调研。根据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明确各单位实现数据共享交换的交换模式。交换模式可包括:前置机与部门业务数据库交换模式、数据文件交换模式、数据服务接口接入模式;
(3)各部门共享交换数据资源目录的梳理。包括数据项名称、数据项注释、数据更新频率等内容的梳理;
(4)各单位对其他部门的数据需求的梳理。包括数据资源目录名称、来源部门等内容。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