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巨大潜力,有力支撑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数据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充分发挥大数据的预测功能,深化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为政府部门管理决策和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加完善的数据服务,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丹阳市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经过一期建设,形成了“1+2+N 平台模式”,即:一个平台(丹阳市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2 个系统(丹阳农业大数据系统,丹阳农业物联网系统)。N 包括农业农村数据总览、农业电商、农产品质量追溯、视频监管等。平台制定了农业数据标准规范,包括数据采集共享标准规范、软件开发标准规范,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与整合、基础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整合政务服务业务,延伸信息服务门户,从而开发、整合形成农业大数据中心(丹阳市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丹阳市农业农村局拟开展平台二期项目建设。
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采购标的汇总表
(一) 采购标的
1.服务类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要求简述 |
备注 |
1 |
智慧农业综合服 务平台(二期) |
项 |
1.0 |
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附件 |
|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见附件
1.本项目演示采用录播视频上传形式,如 PPT形式上传的演示分值减半。各投标人自行将录播内容上传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演示视频上传模块,演示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2.演示内容: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及安装调试工作;维保期限为 3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供货要求
a.供货方应保证所有硬件产品、软件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产品相关认证、检测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供货方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b.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供货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派负责人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c.供货方保证产品不存在因材质、设计、制造等问题所引起的缺陷,否则应无偿予以纠正;
d.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应当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质量保证
a.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括系统的维护、维修(包括更换仪器及零配件等)和技术支持,终身支持进行必要的软件升级。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b.质保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货物或部件而导致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质保期内扣除;供货方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
c.在质保期内,供货方有责任解决所销售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货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d.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升级服务,提供报修电话,提供7*24小时服务。对系统的软硬件故障,中标方 10 分钟以内响应,12 小时以内给出响应方案,24 小时内必须修复;现场不能修复的,必须采用无偿提供采购物品的备用件或整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后,供货方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采购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供货方承担。过了质保期之后,对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和质保期一致。
e.质保期满后,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供应商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售后服务
a.供货方应完整准确地表述原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承诺;供货方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及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b.供货方应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手册,内容详细,方法简便。
4.安装和调试要求
a.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b.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设备的安装、部署、调试等实施方案、应急措施、验收方案、进度控制及相关各方协调等。本项目中标人应结合采购人的应用系统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完成整个系统设备的安装、系统开发、联调、对接等工作,应包含本项目设备集成所需的所有配品配件和系统对接费,若在具体实施时,所需配品配件及辅材缺失时,由供应商负责补足,且不得因此而增加采购人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中标价之外的其他费用;
5.培训要求:投标人应负责组织采购人对全市范围就本项目应用系统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提出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进行选择和调整。培训费用计入总价。培训方案作为评判整体解决方案优劣的因素之一。
a、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培训师资情况、培训组织方式等。投标人必须根据标书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在标书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订后征得用户方同意后实施。
b、培训费用除包括投标人自身的费用(包括教员费、教材费、场地费等)以外,所有学员的费用也应计算在内。
c、投标人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应包括设备的安装、操作、配置和维护,系统软、硬件常见故障现象的诊断和处理,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环境、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d、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用中文授课,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
e、培训工作必须在系统整体验收之前安排,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指定。
6.其他要求:中标方中标后履约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有关软件系统安全规范,确保信息安全。质保期后,对新增软硬件设备,收费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及市场平均价。
7.验收要求:中标方在完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采购需求书和中标方的投标书。
1.因一期设备和服务内容较多,产生对接费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金额内,具体金额对照下表:
序号 |
名称 |
合计(元) |
1 |
农业农村数据总览一接口定义农业 |
7500 |
2 |
农村数据总览二接口定义 |
7500 |
3 |
影像资料数据接口定义 |
500 |
4 |
信息版块所有数据接口定义 |
4500 |
5 |
农业电商数据接口定义 |
3000 |
6 |
在线视频 WEB 及移动端对接 |
22500 |
7 |
农业物联网版块接口定义 |
4500 |
8 |
合计 |
50000 |
为避免一期和二期中标方因为对接费产生工作推诿,二期中标方在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一期中标方对接费用,并提供转账凭证,如未能提供转账凭证,采购方有权从尾款扣除对接费用直接给一期中标方。
2.二期设备维保期满以后,因设备维护产生的费用除硬件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其他费用,并且硬件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3.应用系统交付要求
a、安装介质
投标人必须在正式运行前提供以 CD-ROM/U 盘为介质的完整的安装系统,包括应用软件及其源代码、数据库文件、运行所必须的附加软件、与应用软件有关的电子文档等。
b、文档交付
投标人必须在正式运行前提供完整的与应用系统相关的文档,包括系统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界面设计、数据库设计、测试报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维护说明书、原厂家随机文档等。各种文档应当以 CD-ROM/U 盘和书面两种形式交付。
c、系统使用与升级
本系统交付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招标单位在使用该系统过程中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投标单位有义务对系统进行补丁升级以及后续版本更新。
4.项目维护期内需要提供稳定可靠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名单,两次农忙季至少提供名驻场人员。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 30%作为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5%;运维 1~3 年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5%,运维期满付清。实际付款以财政拨付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