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区域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珠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片区,面积约 7.56 平方公里地块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完成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 取得通过广东省地震局评审的最终成果报告。
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在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功能定位、规划建设项目类型与特点以及建设工程重要程度等,编制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并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应以规划和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以提供简约便捷的公共服务为目标,承担单位应当在区域施工图设计前编制完成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
承担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 3 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广东省地震局官网上公告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
二、采购需求及工作内容
1、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珠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选择位于三溪科创小镇的特定区域 7.56 平方公里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试点,并按照工作方案分工要求对此特定区域组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估。
2、项目表达形式
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特定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研究成果的表达形式为:成果图件、技术报告、技术服务系统、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大纲和重大技术变更方案。
3、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包括目标区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动参数评价和地震地质灾害初步评价,其基本工作内容应包括:
(1)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2)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3) 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
(4) 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5)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6) 概率地震危险性评价;
(7)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8) 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9) 技术服务系统建设;
(10) 工作成果评审、出版。
4、注意事项
(1)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任务后,应当携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格条件材料及佐证材料到所在区或市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备案。对所承担的项目要编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及其重大变更应当通过评审,并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质量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应随项目实施进程同步做好数据库建设,以及数据入库和数据校核工作,工作结束后,应报请广东省地震局组织专家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最终评审。
(3)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及时向市和项目所在区地震工作管理部门移交通过审查、验收的工作成果和数据库、技术服务系统,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在项目通过技术审查 30 日内将全部数据与成果资料提交广东省地震局。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流程
1、受托编制单位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进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编制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2、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结束后,将项目数据库报请广东省地震局组织专家检测。
3、数据检测通过后,地震安全性报告交由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4、技术审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5、未通过技术评审的,按照审查专家组的意见,修改报告或者补充工作,重新提交技术审查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以上流程实施细节,可参阅《珠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四、珠海市区域评估工作计划相关文件及相关管理规范
1、《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区域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
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3、《珠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4、《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
五、工程技术指标及其他管理规范
各项评估技术指标,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技术规范》内涉及的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