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2023年技术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一项。
采购包1(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2023年技术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价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在每月的20日前按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出勤等情况,核定人员当月的考勤及绩效提供给乙方核算费用(包括工资、社保费、调配费、管理服务费等);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费用表(或付款函),甲方核定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原则上于每月10日前划帐至乙方指定银行帐号,乙方确认款项到账后原则上在每月15日前(特殊状况按甲方规定的发放日)通过银行代发方式足额发放至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本人帐户,并依照国家税务的征缴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
验收要求 |
1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月应发工资、社保单位缴费、公积金单位缴费、工会经费、残保金、体检、年终考核奖)、管理费(管理费中包括人员管理费,招聘费、培训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其中管理服务需贯穿于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和劳动关系等的全流程专业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人力总成本(含管理费用) |
项 |
1.00 |
2,842,000.00 |
2,842,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人力总成本(含管理费用)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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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需安排14名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园区基础建设、园区管理、园区企业服务、园区产业招商等相关服务。 二、具体服务内容 (一)服务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规定的薪酬待遇发放工资。 2.劳动合同签订:收取、审核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提交的入职资料,在收齐入职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与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 3.聘用及离职手续办理、解除手续办理:接到采购人的用工确认或解除用工通知后,30天内到人社部门为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 4.社会保险缴纳:每月15日前为当月在册的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缴纳当月社保费及停办15日前离职人员当月社保;在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后2个工作日内为其缴纳入职当月社保费;按照政策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5.公积金缴存:每月25日前按照要求为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政策办理公积金基数调整,按照文件及时办理公积金缴纳人员增减变动手续。 6.代发薪酬及扣税:每月5日前核算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数据;按时(每月15日前)发放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上月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为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购买团体保险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协助处理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积极处理工伤伤残补助申请。 8.人事信息数据管理:建立员工管理数据库,及时更新录入员工人事信息数据。 9.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并对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敦促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的规章制度。 10.一旦有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离职,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的入职要求推荐合适的人员补位;同时中标人需无条件无偿为采购人提供人员招聘服务。 (二)人员的管理 1.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对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2.鉴于技术及管理服务的特殊性,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由采购人具体用人部门统一安排和调配、统一考勤。 (三)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根据实际招标岗位进行设置; 6.具备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录用。 三、人员待遇及报价要求 1.工资待遇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标准履行。 2.中标人应依法为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缴纳地点为珠海市,不能低于珠海市最低标准。若双方合作期间,国家、省、市对缴费标准有新的政策规定,则须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不另向采购人收费。 3.税金:必须按国家规定计算税金,税率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等。 4.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应缴纳的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报价包括了与本次技术及管理服务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不另向采购人收费。 6.如果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有增减,则采购人需支付的管理费用也相应增减,以实际结算的价款进行支付。 7.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月应发工资、社保单位缴费、公积金单位缴费、工会经费、残保金、体检、年终考核奖)、管理费(管理费中包括人员管理费,招聘费、培训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其中管理服务需贯穿于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和劳动关系等的全流程专业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注:1、技术及管理服务人员人力总成本按2,808,400.00元/年固定填报(未按此报价填报的,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人力成本包括应发工资及社保、公积金、工会费、残保金、体检及年终考核奖金等用人成本支出,最终支出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投标人只需要对“管理费”进行报价后得出合计数,管理费报价上限为200元/月/人(含税全包价)。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对采购人不得有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第一次发现扣除当月管理费,第二次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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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