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智慧公益诉讼平台及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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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1180000136284 发布时间:2021-01-18 文档页数:87页 所需下载券:10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智慧公益诉讼平台及数据服务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因未及时现场考察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已下达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20%;项目验收后,支付建设内容部分合同款,数据资源更新和系统运维等非建设部分分三年按年支付费用。

2

服务地点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进场部署建设,项目验收后服务期三年。

二、项目概况

在2018年6月4日,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张军检察长强调,智慧检务建设要聚焦科学化、智能化和人性化。智慧检务科学化最终要体现在办案质量效率提高、办案能力提升上;智能化是智慧检务的核心,智能化离不开对科学规律的运用和延伸,离不开对智慧检务内在规律的总结和深度挖掘;人性化,则要求智慧检务平台界面要友好,要让全体检察官会用、喜欢用,让不同文化水准、对信息化熟悉程度不同的检察官都能比较自如地使用。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2018年7月,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进一步完善智慧检务建设顶层设计工作,指明检察信息化工作发展方向。确立了检察机关要遵循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三大原则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明确了智慧检务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助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项目建设,要能够将新技术与实际业务相结合,解决检察官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中所面临的各类问题。结合大数据技术应用,实现多来源多类型数据的汇聚整合、挖掘分析、深度应用,赋予应用工具智能化特点,服务于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本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院公益诉讼统一指导、统筹调度、协同指挥的能力,调动市院和基层院的资源和积极性。

平台建设共包括四大子系统,即线索管控系统、办案辅助系统、勘验指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其中,线索管控系统主要是针对线索的汇聚、跟踪和处理;办案辅助系统,提供信息检索工具和线索页面的关联信息智能推荐;勘验指挥系统,实现三级检察院之间的远程协同;决策支持系统,提供线索和案件的多维度可视化分析。

三、服务需求

3.1服务范围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智慧公益诉讼平台,具体范围需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的实际工作需要,服务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线索发现和处理、指挥协同、决策辅助等方面。

3.2服务需求

3.2.1平台总体设计

3.2.1.1平台总体架构

平台架构要能够清晰展示系统不同层级的主要功能组件和服务以及不同层级之间的关系。架构设计需要符合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需要,分层合理,且技术可行性强,需要同时考虑省检察院、地市检察院以及区县检察院的用户需求。

平台总体架构应包含五个层次,即数据资源层、数据层、平台层、软件服务层和用户层,并配套建设两个体系,即安全和标准规范体系、运维服务与保障体系。其中,数据资源层,应考虑内外部数据的融合汇聚;数据层,应描述建设的数据资源库;平台层,应考虑建设数据处理引擎和数据服务引擎;软件服务层,需包含建设的各个应用系统;用户层,应考虑三级检察院的用户。

3.2.1.2平台部署要求

在进行平台部署架构设计时,需要遵循“省级统建、两网部署、三级应用”的总体建设思路,清晰展示不同子系统的部署位置。平台将统一部署在省一级,涉及互联网和检察工作网两张网络。

3.2.1.3数据交互描述

需要清晰描述不同类型业务数据的汇聚、流转过程,需要确保数据在互联网和检察工作网之间安全的存储和共享交换。需要描述从互联网获取的数据如何同步至工作网,以及部署在互联网的应用系统如何与工作网系统进行交互。需要描述在工作网部署的系统之间如何进行数据交互。

3.2.1.4技术架构

技术架构应清晰的展示不同架构层次,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应涵盖数据源层、数据中心层、服务中心层和API中心层等,并描述不同层所包含的主要技术组件以及不同层级之间的逻辑关系。

数据源层,应描述涵盖的主要数据来源;数据中心层,需要提供数据仓库服务;服务中心层,需采用微服务架构,以服务的方式为应用层开放相关能力和服务;API中心层应支持HTML5、小程序等不同端应用,并支持为第三方用户开放服务接口。

3.2.2智慧公益诉讼平台算法模型库

构建智慧公益诉讼平台中所需要的各类模型和算法,为类案推荐、线索关联、法律法规推荐、行政执法单位权利清单推荐等不同的功能提供底层支撑。

3.2.2.1公益诉讼领域知识图谱

公益诉讼领域知识关联和推荐需要基于领域知识图谱。由于公益诉讼领域涉及众多,需要以水污染问题为重点领域,详细梳理和说明公益诉讼领域知识图谱结构。

3.2.2.2文书分析模型

要求系统内置文书分析模型,可以有效的从文书数据中挖掘有效信息点,为类似案例推荐等功能提供支撑。所分析的文书类型以法院公开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文书为主。

3.2.2.3舆情分析模型

要求系统内置舆情分析模型,能够通过对互联网海量信息自动获取、提取、分类、聚类、主题监测、专题聚焦,以满足用户对网络舆情监测和热点事件专题追踪等需求

3.2.2.4线索甄别模型

要求系统内置线索甄别模型,基于规则+模型方式,实现线索数据的过滤和甄别,从而能够识别出具有一定价值且有效的线索推送给办案人员,降低办案人员筛查线索的工作量,提升线索识别和线索价值判定的效率。

3.2.2.5信息关联及推荐模型

要求系统内置信息关联及推荐模型,抽取信息特征,计算不同信息之间的关联度,实现信息的精准推荐。此模型,主要能够支持线索详情页面的关联信息推荐功能,提升关联推荐信息的准确度。

3.2.3线索管控系统

线索管控系统,需要充分考虑已建线索管理系统的功能,进一步扩充线索渠道,实现多来源线索的统一汇聚、统一处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提供工作台,提升线索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线索中心功能,进一步扩展线索渠道,实现多源线索统一汇聚和跟踪处理;提供线索管理功能,丰富线索处理的工具和方法。

3.2.3.1工作台

工作台,是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的个人应用门户和快捷入口,划分为三大模块:线索总览、线索跟踪和数据分析,其中线索总览显示办案检察官最为关心的数据,包括处理线索数量和预警信息等;线索跟踪模块,按照线索所处的节点进行多维度分类展示和查询;数据分析,辅助院领导以及部门领导从宏观层面全面了解所辖区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量、类型分布及趋势情况。

3.2.3.2线索中心

线索中心需要综合展示不同渠道的公益诉讼线索数据,并且针对具体线索,提供线索检索、线索分级、线索核查、线索分发和信息关联等功能,辅助公益诉讼检察官高效处理各类线索数据。在线索来源渠道方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已经建设了网络舆情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两大渠道,本期项目需要在已建线索渠道的基础上,一方面,优化升级原有线索渠道的底层模型算法和功能模块,不断提升线索推荐的准确度,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充新的线索渠道,包括刑附民线索、行政执法数据线索、其他定制化数据线索,并需要提供手工录入线索的功能。其中,刑附民线索,是检察官重要的线索来源之一,需要提供不低于80个的刑事案由,组成刑附民线索过滤规则,需要列清楚案由名称,并对案由进行科学的分类,支持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案件数据对接和过滤。

3.2.3.3线索管理

线索管理模块针对全量线索数据的科学化管理和深度应用的需要,需提供线索地图管理功能,实现基于GIS地图的线索数据可视化展示和处理;需提供生命周期管理功能,实现线索数据按照流程节点的全过程管理;需提供线索评级管理功能,帮助检察官高效的筛查出高价值线索。

3.2.4勘验指挥系统

勘验指挥系统需要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实现省、市、区县三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外出过程中的要情处理和决策指挥。系统通过集成GIS地图并结合公益诉讼办案实际需求,以高价值案件线索为中心,与其他系统、设备或模块对接,对公益诉讼外出勘验取证任务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实现勘验任务、勘验设备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勘验指挥系统需要涵盖指挥调度管理的WEB端应用、指挥调度移动端应用以及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大屏端应用。

3.2.4.1指挥调度管理(Web端)

指挥调度管理Web端系统,办案人员可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在线完成勘验设备的注册、使用申请和管理;勘验任务的创建、勘验数据填录提交等操作;完成消息的收发;可以进行第三方设备的接口配置管理。

3.2.4.2指挥调度APP(移动端)

移动端APP需要提供移动端的现场勘验工作、远程指挥调度和在线设备/任务管理等操作,需要实现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勘验设备的线上申请与勘验任务创建、勘验数据填录提交,还需要支持指挥中心与勘验现场的音频、视频传输,进行远程在线指挥。

3.2.4.3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大屏端)

综合指挥调度中心,需要实现多种设备、多种手段的统一集成和统一调度。其围绕某一个案件的线索将与其相关的办案人员信息、勘验历史记录数据等全部聚合在指挥调度中心,需要支持多种方式的远程调度指挥;支持基于地图的定制开发;移动端APP应实现指挥中心与现场的双向音视频通话指挥。指挥中心应对全省接入的无人机设备的视频信号进行实时监测和调度,可对远端无人机视频信号进行安全解码,从而实现视频信号获取,无人机运行轨迹的设定、跟踪和显示,以及无人机的实时远程控制,例如调整无人机高度,调整摄像头角度,控制无人机拍照和摄像等。针对勘验现场信息的调取查看能够按用户权限进行严格控制。

3.2.5办案辅助系统

办案辅助系统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提供高效的信息检索工具,基于已有的类似案件智能检索工具,专门面向公益诉检察官的信息收集需要,进行检索内容的扩充和检索质量提升。可检索的信息应包括,公益诉讼领域的法律法规、案例、裁判文书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相关信息及文书等。另一方面,通过线索甄别模型智能分析,提供关联推荐的功能,推荐与具体线索相关的其他线索、新闻报道、公益诉讼案例、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

3.2.5.1公益诉讼法律法规检索

系统需要提供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法规数据检索,涵盖公益诉讼五大领域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数据的检索。并需要对法律法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整理,支持尤其是地方性法律法规数据的及时更新。

3.2.5.2公益诉讼案例检索

系统需要提供公益诉讼案例检索,涵盖公益诉讼的公开典型案例以及地方性案例数据,能够及时更新案例库,检索到的案例结果能够支持结构化展示,方便用户阅读。

3.2.5.3行政执法机关检索

系统需要提供安徽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数据的检索。尤其需要重点采集和及时更新全省各个地市的行政执法信息,除行政执法机关的基本信息外,还需要特别重视行政执法机关权力清单数据采集和更新。

3.2.5.4权力清单检索

系统需要提供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利清单数据检索,提供权利清单的查询、详情查看。权利清单可以帮助检察官深入了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和职责明细。

3.2.5.5行政处罚决定书检索

系统需要支持开放相关接口,可以定制开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据的接入和检索功能。需要及时更新不同行政执法机关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据。

3.2.5.6公益诉讼裁判文书检索

系统需要提供公开的与公益诉讼领域相关的法院裁判文书数据检索。此类裁判文书数据,需要及时同步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数据,并能够对裁判文书进行信息点的提取和结构化展示,方便检察官阅读理解。

3.2.5.7关联线索推荐

依据计算不同线索之间的相似度结果,系统能够主动推荐当前处理线索相关联的其他类似线索。所关联推荐的线索与当前处理线索具有相似特征。

3.2.5.8关联新闻报道推荐

系统在线索详情页面推荐相关的新闻报道。支持新闻报道的详细查看以及来源的查看。新闻报道需要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可以为线索的进一步处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3.2.5.9关联法律法规推荐

系统在线索详情页面推荐本条线索关联的法律法规信息。所推荐的法律法规信息,既包括国家一级、省一级法律法规,还能够包含与线索所属行政区域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并支持法律法规数据的详情查看。

3.2.5.10关联公益诉讼案例推荐

系统在线索详情页面推荐关联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信息。所关联推荐的公益诉讼案例,需要具有权威性,能够与线索所属的领域密切相关,并支持案例详情的查看。

3.2.5.11关联行政执法机关推荐

系统在线索详情页面推荐关联的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系统在推荐行政执法机关数据时,需要较为准确的判断线索所属的行政区域以及所属的具体领域,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推荐的准确度,支持行政执法机关的详情查看,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基本信息以及权力清单。

3.2.5.12数据更新要求

办案辅助系统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数据、案例数据、裁判文书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权力清单数据每月更新,新闻报道数据、舆情数据每天更新。

3.2.6决策支持系统

公益诉讼线索数据具有多来源、多类型、多领域的特征,既包含以互联网舆情线索为典型的非结构化文本数据,也包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结构化案件数据,还包括与线索相关的调查取证音视频、检验检测等数据。

决策支持系统,从宏观角度出发,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进行线索数据的统一汇聚存储和分析应用,结合省院在宏观层面洞察业务发展规律的需要,开展相应的主题分析,辅助省院全面和深入了解全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生规律。

3.2.6.1公益诉讼数据墙

数据墙需要用直观可视化的方式,揭示数据背后的价值。公益诉讼可视化数据墙,支持对公益诉讼整体线索、案件的诉前、诉中、诉后等关键指标多维度的统计分析展示,涵盖公益诉讼整体态势分析和线索案件专题分析内容。

3.2.6.2数据分析报告

公益诉讼数据分析报告,需要基于公益诉讼可视化数据墙的分析和可视化展示结果,摘取省院重点关注的核心指标,进行结构化展示,自动生成和导出公益诉讼数据分析报告。具体报告需要包含时间、地区、所展示指标等各项信息,支持用户主动在线选取,并支持按照相应的报告模板,生成、导出和编辑报告。

3.2.7系统管理

3.2.7.1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需将安徽省三级检察院组织机构以树状形式展现,系统管理员可以对组织机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

组织管理需支持分级管理,每一级检察院可以在后台维护自己院的各项权限。

3.2.7.2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需支持导入人事系统的人员信息,也支持系统管理员进行手动维护,用户类型需涵盖系统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两种类型。

用户管理需支持分级管理,每一级检察院可以在后台维护自己院的各项权限。

3.2.7.3角色管理

角色管理,需基于RBAC理念,支持系统角色的管理,并需支持不同角色和相应权限的绑定。

角色管理需支持分级管理,每一级检察院可以在后台维护自己院的各项权限。

3.2.7.4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需支持角色与权限的对应关系管理,不仅需支持系统功能权限控制,还需支持页面元素、图表等局部区域的权限控制。

权限管理需支持分级管理,每一级检察院可以在后台维护自己院的各项权限。

3.2.7.5后台统计管理

后台统计管理,需针对智慧公益诉讼平台的各类后台使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便于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系统用户掌握系统使用情况。

针对后台使用数据统计结果,省级可以看本院和全省三级院统计结果,市级可以看本院和全市两级院统计结果,县区只能看本院统计结果。

3.2.7.6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需支持用户在线反馈各类建设意见,促进问题意见规范登记、意见反馈及时响应、跟踪落实按时推进、过程资料集中管理。

3.2.8集成开发需求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系统与其它相关系统的数据交换,并根据数据交换量和交换频率设计与其它系统的接口,保证系统具有较好的集成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平台需实现与安徽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对接,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及文书数据,要求每天更新;

平台需实现与安徽省检察机关无人机设备进行对接和集成;

平台需实现与大疆司空平台的对接,同时需实现与安徽省检察机关已建设的线索管理系统、类案指引系统、公益诉讼线索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和集成;

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第三方数据对接。

本项目需要支持国产化适配,包括但不限于国产化浏览器、数据库、操作系统等适配。

3.3软件安装、测试和验收要求

3.3.1安装调试环境

安装调试在项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中标人负责全部软件及定制化服务的安装、调试。

具体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调试方法、调试结果及验收标准,中标人在调试前必须书面提出并征得项目采购人同意之后按计划实施,不征得项目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无权私自更改作业计划及内容,否则调试无效。全部工作文档必须有各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3.3.2系统安装要求

软件系统安装的主要目标不仅是使所有软件能够在相应平台上正常运行,而且必须具有对软件系统运行的监控测试手段,以证明系统优化运行。中标人确保采购人的系统达到以上目标。

3.3.3系统测试要求

系统的测试标准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根据合同内容、系统业务需求文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

系统完成、中标人自测运行正常,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系统测试申请。提交测试的系统应是成熟产品,并提交相应测试文档。采购人组织的测试仅对系统的需求符合程度、技术状况、工程质量等给出测试结论。

系统测试工作完成后,中标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系统验收申请书。

3.3.4系统试运行要求

系统到达试运行条件后,经采购人同意,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为期1个月。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正并进行回归测试。试运行结束后,对试运行结果进行检验。检验通过并经采购人同意后,系统进行正式运行。

3.3.5系统验收要求

中标人在验收前将系统软件相关文档、系统安装程序、项目建设文档等项目所有资料,交付采购人。

提交采购人验收前,中标人需进行内部验收,内部验收通过,向采购人提供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以及内部测试报告,同时递交系统测试验收申请。

采购人根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档和招投标文件的验收条款等文件对系统进行功能验收测试,经双方确认后,形成用户功能验收报告。

若用户功能测试不合格,应重新调整,并在双方商定时间内予以解决。

系统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中标人相应款项。系统验收不合格时,中标人应负责修改系统直至验收通过。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系统验收不合格产生的系统建设工作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各类相关详细文档(包括服务、接口、开发、手册及有关使 用示例等)。

交付物清单包含但不限于:

《系统需求规格文档》

《系统设计说明》

《接口规格说明》

《数据库设计说明》

《数据元标准文档》

《系统测试计划》

《系统测试报告》

《系统问题报告》

《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系统实施部署文档》

《项目进展周报和月报》

《项目验收报告》

3.3.6工期要求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个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平台建设和系统实施上线工作。为保证本项目按时保质达到预期效果,各标项需要保证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

3.3.7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设计、培训课时等,培训应包括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

1)培训内容及方式

中标人应提供如下培训内容:针对系统用户的各类系统功能介绍以及系统使用培训;针对系统管理员的系统配置、日常运行维护培训。每项培训至少进行1次。

中标人应提供如下培训方式: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培训。

(2)培训要求

培训资料须包含相应软件的后台管理文档,详细说明后台管理操作方法,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含面向系统管理员的应用软件系统结构、日常维护等内容以及面向系统用户的软件功能介绍及使用培训。

培训讲师须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并经采购人同意。

3.4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要求

3.4.1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至少提供三年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功能完善、性能优化、日常维护、培训等服务;

(2)中标人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上门服务、定期的系统检查等多种服务形式;

(3)在三年服务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其他应用软件系统提供功能调用接口和数据交换接口,并积极支持、配合采购人其他应用系统开发系统接口的协调实施。

3.4.2技术支持

在系统开始实施和质保期内,中标人除需常驻至少2名技术人员外,还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小组,提供三年技术支持与服务,服务方式包括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现场技术支持。

(1)快速响应服务:对于紧急的问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当天处理。此类问题包括:

服务器系统、应用系统严重错误等;

(2)系统管理员的响应服务:中标人在维护期内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系统管理员及常驻技术人员无法解决的紧急问题,中标人应另外派出技术人员赶到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对于一般性应用的问题,一般主要是电话支持服务;而对于系统故障等影响到全局使用的问题,如果确认是属于本系统的问题,在接到故障电话后,2小时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服务现场协同采购人有关人员解决问题,力求尽早恢复系统运行。对于重大故障,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转;

(3)定期环境检修服务:在系统投入运行后, 中标人在维护期内,应派出技术人员实施定期现场例行巡检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用户使用信息,对网络环境的检查、清理,解答用户疑难,通报开发方近期相关项目的应用经验等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工作管理部门;

(4)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投入运行后,应为系统管理员建立热线技术支持服务。

对于用户在使用方面的疑难和系统方面的疑难将由中标人方面的专项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在线支持和疑问解答。提供热线电话支持,传真和邮件响应(邮件回复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5)应用软件升级服务:要求中标人在维护服务期间,中标人免费提供本项目软件应用功能的升级服务,服务方式为中标人提供升级版本的程序及其文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三年时间内免费提供本软件升级服务。

本项目采购的软件系统清单、数量、参数以及配套服务,要求见下表:

序号

系统名称

功能模块

功能描述

单位

数量

1

算法模型库

文书分析模型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2.2

1

舆情分析模型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2.3

1

线索甄别模型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2.4

1

信息关联及推荐模型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2.5

1

线索管控系统

工作台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3

考虑线索地图管理功能是工作网部署,GIS地图需要支持离线地图,支持地图缩放,地图比例尺最高不低于1:10000比例尺;

刑附民线索,需要提供不低于80个的刑事案由,组成刑附民线索过滤规则,需要列清楚案由名称,并对案由进行科学的分类,支持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案件数据对接和过滤。

1

线索中心

1

线索管理

1

勘验指挥系统

指挥调度管理(Web端)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4。

1

指挥调度APP(移动端)

1

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大屏端)

1

办案辅助系统

公益诉讼法律法规检索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5

1

公益诉讼案例检索

1

行政执法机关检索

1

权力清单检索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检索

1

公益诉讼裁判文书检索

1

关联线索推荐

1

关联新闻报道推荐

1

关联法律法规推荐

1

关联公益诉讼案例推荐

1

关联行政执法机关推荐

1

决策支持系统

公益诉讼数据墙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6

1

数据分析报告

1

系统管理

组织管理

功能描述见采购需求3.2.7

1

用户管理

1

角色管理

1

权限管理

1

后台统计管理

1

意见反馈

1

2

集成开发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

平台实现与安徽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无缝对接,中标人负责协调接口开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

无人机对接

平台实现与安徽省检察机关无人机的接入和集成。

1

大疆司空平台对接

由于省内各单位无人机型号以大疆品牌为主,考虑到数据安全传输的需要,综合指挥中心的大屏端系统需要和大疆无人机司空平台进行对接。中标人负责协调接口开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

线索管理系统对接

平台实现与安徽省检察机关现有公益诉讼线索管理系统的对接。中标人负责协调接口开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

类案指引系统对接

平台实现与安徽省检察机关现有类案指引系统的对接。中标人负责协调接口开放,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

3

数据资源更新服务

需要更新的数据包括:舆情数据、法律法规数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权力清单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据、裁判文书数据、新闻报道数据、公益诉讼案例数据等

平台所涉及到的新闻报道数据、舆情数据每天更新。

平台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数据、案例数据、裁判文书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权力清单数据每月更新。

 

1

4

第三方预算评审

第三方预算评审

第三方预算评审费用12500元,由中标人支付。

1

5

系统实施和培训

系统实施、系统培训等

需求描述见采购需求3.3

1

6

系统运维

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等

需求描述见采购需求3.4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须报总价,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要求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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